证券代码:000920 证券简称:南方汇通 公告编号:2016-044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2015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及相关事宜
(一)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3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
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
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
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6月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年6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
资金账户。
(二)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08*****449 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5月30日至登记日:
2016年6月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
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都拉营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资讯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宋伟
咨询电话: 0851-84470866
传真电话:0851-84470866
六、备查文件
(一)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本次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二)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