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

来源:深交所 2016-05-31 19: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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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11 股票简称:宏达新材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修订)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六年五月

1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涉及的相关数

据尚未经过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的审计、评估。本公司董事会及

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本公司将在审计及评

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相关资产经审

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预案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

关的批准或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

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负责;因本次重组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除本预案内容以及与本预案同时披

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预案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预案

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2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程力栋、张辉、南京雪人、北京丰实、宁波安

丰、浙江君越、诸暨海讯、上海君丰、深圳君丰、上海怡艾、上海匀艺、杭州智

汇、陈立强、袁广、齐立薇、余杨、周经和配套融资认购对象已出具承诺函,保

证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3

目录

公司声明 ....................................................................................................................... 2

交易对方声明 ............................................................................................................... 3

目录 ............................................................................................................................... 4

释义 ............................................................................................................................... 7

重大事项提示 ............................................................................................................... 9

重大风险提示 ............................................................................................................. 21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 31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31

二、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 37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40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控制权情况 ...................................................... 40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借壳上市 ...................................................... 40

六、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票不具备上市条件 ...................................... 43

七、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 43

八、本次交易中不确认商誉的说明 ...................................................................... 44

九、独立财务顾问保荐资格 .................................................................................. 45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46

一、公司概况 .......................................................................................................... 46

二、公司历史沿革 .................................................................................................. 46

三、公司最近三年控制权变动情况 ...................................................................... 53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53

五、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53

六、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54

七、上市公司合法、合规情况 .............................................................................. 55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57

一、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57

二、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基本资料 ...................................................................... 99

三、交易对方其他重要事项 ................................................................................ 116

第四节 拟置出资产基本情况 ............................................................................... 120

一、拟置出资产的基本情况 ................................................................................ 120

二、抵押与担保情况 ............................................................................................ 123

三、获取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 ............................................................................ 123

四、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 123

五、职工安置情况 ................................................................................................ 124

第五节 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 ............................................................................... 125

一、永乐影视基本情况 ........................................................................................ 125

二、拟置入资产历史沿革 .................................................................................... 125

三、永乐影视下属公司股权结构 ........................................................................ 135

四、永乐影视主要股东情况 ................................................................................ 135

五、永乐影视的子公司 ........................................................................................ 135

4

六、永乐影视主要财务数据 ................................................................................ 141

七、股份权属情况 ................................................................................................ 141

八、永乐影视最近三年资产评估、交易、增资及改制情况 ............................ 141

九、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差异情况 ............................................................ 146

十、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 146

十一、重大诉讼情况 ............................................................................................ 146

十二、永乐影视最近三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

况 ............................................................................................................................ 149

第六节 拟置入资产业务和技术 ........................................................................... 154

一、永乐影视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 154

二、永乐影视的业务流程 .................................................................................... 154

三、永乐影视主要业务模式 ................................................................................ 158

四、报告期内业务发展情况 ................................................................................ 164

五、永乐影视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 179

六、永乐影视及主要产品获得荣誉及奖项情况 ................................................ 181

第七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 184

一、标的资产预估值概况 .................................................................................... 184

二、拟置入资产评估方法的基本情况 ................................................................ 184

三、拟置入资产评估增值原因分析 .................................................................... 195

第八节 发行股份基本情况 ................................................................................... 196

一、发行股份概况 ................................................................................................ 196

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及控制权变化 ................................................ 200

三、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安排 ................................................................................ 202

第九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205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 205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 207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问答》所列明的各项要求

................................................................................................................................ 208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要求 ................................ 209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若干规定》第四条的要求 ........................................ 209

六、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在借壳上市审核中严格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标

准的通知》(简称“《通知》”)、《首发管理办法》规定 .................................. 209

七、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 214

八、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215

第十节 本次交易的定价及依据 ........................................................................... 217

一、评估基准日 .................................................................................................... 217

二、本次交易价格的确定依据 ............................................................................ 217

第十一节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219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 219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 219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219

5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220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 220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 220

第十二节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 226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 226

二、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 226

三、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等批准程序 .................................................................... 226

四、网络投票安排 ................................................................................................ 226

五、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 227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28

一、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股价波动说明 ............................................................ 228

二、相关方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自查情况 ............................................................ 228

三、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情形 ................................................................................ 230

四、股利分配政策 ................................................................................................ 230

第十四节 本次交易的风险因素 ........................................................................... 231

一、交易被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 231

二、拟置入资产估值增值较大的风险 ................................................................ 231

三、拟置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的风险 ................................................................ 231

四、拟置出资产债务转移风险 ............................................................................ 232

五、政策监管风险 ................................................................................................ 232

六、影视作品未能通过审查的风险 .................................................................... 233

七、拟置入资产的经营风险 ................................................................................ 234

八、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依赖于子公司现金分红的风险 .................................... 238

九、股价波动风险 ................................................................................................ 239

十、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无法满足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的要求从而无法足

额认购募集配套资金的风险 ................................................................................ 239

十一、交易完成后原实际控制人与新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接近导致公司控制权

不稳定的风险 ........................................................................................................ 239

十二、置出资产人员安置的风险 ........................................................................ 240

第十五节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241

6

释义

公司/本公司/宏达新材

指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永乐影视、标的公司 指 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

本预案 指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宏达新材拟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全部资产、负债与程力

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 栋等永乐影视全体股东置换永乐影视 100%股权等额部分并向

产重组、本次交易 永乐影视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永乐影视 100%股

权差额部分并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对方 指 程力栋、张辉等永乐影视全体股东

伟伦投资 指 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拟置入资产 指 永乐影视 100%股权

拟置出资产 指 宏达新材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全部资产、负债

标的资产 指 拟置入资产和拟置出资产

审计、评估基准日 指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即第四届董

定价基准日 指

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公告日(2016 年 5 月 17 日)

浙江君越 指 浙江君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丰实 指 北京丰实联合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深圳君丰 指 深圳市君丰恒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君丰 指 上海君丰银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雪人 指 南京雪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杭州智汇 指 杭州智汇欣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怡艾 指 上海怡艾实业有限公司

诸暨海讯 指 诸暨海讯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匀艺 指 上海匀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安丰 指 宁波安丰众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厚泰 指 北京海厚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海厚泰基金 指 海厚泰拟设立与管理的契约型基金

拉萨智度 指 拉萨智度德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九骑 指 上海九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君丰创投 指 深圳市君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君丰华益基金 指 君丰华益新兴产业投资基金

杭州昊润 指 杭州昊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昊润基金 指 杭州昊润拟设立与管理的契约型基金

嘉富诚 指 上海嘉富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富诚基金 指 嘉富诚拟设立与管理的契约型基金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资产购买协议 指

协议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资产置换协议 指

全体股东及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资产置换协议

《股份认购协议》 指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厚泰基金(海厚泰)、上海

7

九骑、君丰华益基金(君丰创投)、杭州昊润基金(杭州昊润)、

嘉富诚基金(嘉富诚)、拉萨智度、徐智勇、汪海波、李振、

阮元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首发管理办法》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独立财务顾问/华英证

指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机构/天健所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宣部 指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

广电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

《准则 26 号》 指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财务顾问办法》 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重组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股东大会 指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大会

董事/董事会 指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及董事会

监事/监事会 指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监事及监事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预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

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

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8

重大事项提示

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预案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方案共包括三项交易环节:1、重大资产置换;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3、募集配套资金。其中,前两项交易互为前提,其中任一一项未通过核准则本次

交易归于无效。

第三项交易在前两项交易的基础上实施,其最终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重大资

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如果最终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

低于预期,则上市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部分。

1、重大资产置换

宏达新材拟以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全部资产与负债

(以下简称“拟置出资产”)与程力栋等 17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永乐影视 100%股权

(以下简称“拟置入资产”)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预估值为 81,000.00

万元,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预估值为 326,367.92 万元。

参考预估值,交易各方初步协商的拟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81,000.00 万元,

拟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326,000.00 万元,因此,本次拟置入和拟置出资产作价

差额约为 245,000.00 万元。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差额部分为 245,000.00 万元,由宏达新材向

永乐影视全体股东按照交易对方各自持有永乐影视的股权比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宏达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为 8.0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

9

均价的 90%。本次发行股份数量=(拟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拟置出资产的交易价

格-现金支付对价部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方案中,现金支付对价约为 42,904.40 万元,股份支付对价约为

202,095.60 万元。若按照 8.01 元/股的发行价格,合计支付对价发行股份数量约

为 25,230.4111 万股,拟购买的资产折股数不足一股的余额计入宏达新材的资本

公积。

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永乐影视全体股东各自取得的股份对价及现金对价的

比例存在一定的差异,按照预估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总值之差额部分约

245,000.00 万元计算,永乐影视全体股东各自获得的股权及现金对价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持有标 支付方式——现

支付方式——股份对价

序 的公司 金对价 支付对价

交易对方

号 股权比 合计

比例 金额 股数 比例 金额

1 程力栋 50.82% 90% 112,058.10 139,897,752 10% 12,450.90 124,509.00

2 张辉 11.78% 90% 25,974.90 32,428,089 10% 2,886.10 28,861.00

3 南京雪人 3.97% 90% 8,753.85 10,928,651 10% 972.65 9,726.50

小计 66.57% 90% 146,786.85 183,254,494 10% 16,309.65 163,096.50

4 北京丰实 8.55% 50% 10,473.75 13,075,842 50% 10,473.75 20,947.50

5 杭州智汇 5.00% 50% 6,125.00 7,646,691 50% 6,125.00 12,250.00

6 上海怡艾 4.00% 50% 4,900.00 6,117,353 50% 4,900.00 9,800.00

7 宁波安丰 2.82% 100% 6,909.00 8,625,468 0% - 6,909.00

8 浙江君越 2.82% 50% 3,454.50 4,312,734 50% 3,454.50 6,909.00

9 诸暨海讯 2.57% 100% 6,296.50 7,860,799 0% - 6,296.50

10 上海君丰 2.00% 100% 4,900.00 6,117,353 0% - 4,900.00

11 深圳君丰 2.00% 100% 4,900.00 6,117,353 0% - 4,900.00

12 上海匀艺 1.50% 90% 3,307.50 4,129,213 10% 367.50 3,675.00

13 陈立强 0.86% 70% 1,474.90 1,841,323 30% 632.10 2,107.00

14 袁广 0.48% 80% 940.80 1,174,531 20% 235.20 1,176.00

15 齐立薇 0.47% 80% 921.20 1,150,062 20% 230.30 1,151.50

16 余杨 0.24% 80% 470.40 587,265 20% 117.60 588.00

17 周经 0.12% 80% 235.20 293,632 20% 58.80 294.00

小计 33.43% - 55,308.75 69,049,625 - 26,594.75 81,903.50

合计 100% - 202,095.60 252,304,111 - 42,904.40 245,000.00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有关协议、决议,若宏达新材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另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该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应进行

10

相应调整。

3、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包括拉萨智度、杭州昊润基金、君丰华益基金、嘉富诚基金、

上海九骑、海厚泰基金、徐智勇、李振、汪海波、阮元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用于本次交易的

现金对价(不超过 42,904.4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以及支付本次

重组中介机构费用、内容及版权采购和投资拍摄电视剧。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9.0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的 9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不超过 11,111.1107 万股。

各认购人拟认购金额及数量情况如下:

认购方 认购金额(万元) 认购数量(股)

海厚泰基金 17,000.00 18,888,888

杭州昊润基金 12,800.00 14,222,222

君丰华益基金 12,000.00 13,333,333

嘉富诚基金 12,000.00 13,333,333

汪海波 11,200.00 12,444,444

上海九骑 10,000.00 11,111,111

阮元 10,000.00 11,111,111

徐智勇 8,000.00 8,888,888

拉萨智度 5,000.00 5,555,555

李振 2,000.00 2,222,222

合计 100,000.00 111,111,107

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发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发行数量亦随之调

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永乐影视 100%的股权,上市公司的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交易基准日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三)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交易标的资产评估作价情况

11

本次拟置入资产及拟置出资产的定价将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

具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资产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为基准日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预估值为 326,367.92 万元,相对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永乐影视(合并)净资产账面价值(未经审计)58,105.02 万元约预估增值 461.69%;

拟置出资产预估值为 81,000.00 万元,相对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拟置出净资产经

审计后的账面价值 76,430.21 万元约预估增值 5.98%。上述预评估数据可能与最

终的评估结果存在差异,标的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本

次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业绩承诺及补偿

1、业绩承诺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永乐影视全体股东承诺:拟置入资产于业绩承诺期内实现

的净利润数不低于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中预测的拟置入资产承

诺期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不低于承

诺的金额,否则承诺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待拟置入资产评

估报告正式出具后,各方将另行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明确永

乐影视各股东在盈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

2、业绩承诺补偿

(1)补偿原则

永乐影视全体股东将根据重组相关法规之要求出具业绩补偿承诺,具体如

下:

如永乐影视任一年度末所实现的净利润,未能达到约定的截至该年度末累积

承诺净利润的,或任一年度末所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达到截至

该年度末累积承诺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则永乐影视全体股东应向

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2)补偿金额

12

如标的公司任一年度末所实现的净利润,未能达到约定的截至该年度末累积

承诺净利润的,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

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拟置入资产交易

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如标的公司任一年度末所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能达到约

定的截至该年度末累积承诺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当期补偿金额=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数总和×拟置入资产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如上述约定的条件同时发生的,则永乐影视全体股东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的金

额,在根据上述约定进行计算后孰高的原则确定。

(3)补偿方式

永乐影视全体股东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的股份发行数量的 90%。当约定的补偿责任发生时,先以股份进行补偿,股份补

偿达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的 90%之后,以现金进

行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股份的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的股份发行价格。

当约定的补偿责任发生时,先由永乐影视股东程力栋、张辉及南京雪人以其

本次认购的股份进行补偿,如不足的,由其从二级市场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但其以股份补偿的金额不超过其从本次发行股份并支付现

金中获取的全部股票和现金对价。

如程力栋、张辉及南京雪人以上述方式补偿的股份数仍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90%时,由永乐影视其余 14 名股东按照其签署《盈利补偿协议》时各自持有的

永乐影视股份占该 14 名股东合计持有永乐影视股份数的比例以其持有的上市公

司股份进行补偿,若该等 14 名股东中任一方届时持有股份数不足时,由其以从

二级市场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

补偿股份数量以上市公司向永乐影视全体股东支付的股票总数的 90%(含转

13

增和送股的股票)为上限;在补偿期限内各会计年度内,依据上述计算公式计算

出来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当股份补偿的总数达到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

数量的 90%后,不足部分,先由永乐影视程力栋、张辉及南京雪人以外的 14 名

股东按照其签署《盈利补偿协议》时各自持有的永乐影视股份占该 14 名股东合

计持有永乐影视股份数的比例进行现金补偿;仍存在不足部分,由程力栋、张辉

及南京雪人继续以现金进行补偿,现金补足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现金补偿的金额=(应补偿股份数量-已补偿股份数量)×发行价格-

已补偿现金数。但永乐影视程力栋、张辉及南京雪人以外的 14 名股东各自以股

份和现金补偿的金额不超过其各自从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中获取

的全部股票和现金对价。

在上述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后,补偿金额如仍存在不足部分,由程力栋、张辉

及南京雪人继续以现金进行补偿。

在任何情况下,永乐影视全体股东进行补偿的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拟置

入资产的交易作价。

(五)过渡期间损益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为过渡期。本次交易各方同意,永乐影视在过渡期

内产生的盈利归上市公司享有,永乐影视在过渡期的期间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

少的净资产部分,由永乐影视全体股东补足。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在拟置出资产进行交割时,拟置出

资产的范围还应包括该等资产自评估基准日以来发生的任何增减或变动。”即,

拟置出资产在损益归属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及亏损均由伟伦投资或其指定的

第三方承担。上述损益归属期间的损益及数额应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审计确认。

拟置出资产于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及变化情况不影响拟置出资产的交易价

格,本次拟置出资产由伟伦投资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接。

(六)股票锁定期

14

1、程力栋、张辉及南京雪人等交易对方交易完成后,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人/本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宏达新

材非公开发行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但按照签署的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进行回购的股份除外,之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

2、北京丰实及其他 13 位股东等交易对方交易完成后,承诺本次发行的股份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3、程力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全部交易对方均承诺:①在本次交易完成

后 6 个月内如宏达新材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

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的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

宏达新材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②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

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本人在宏达新材

拥有权益的股份。

4、拉萨智度、杭州昊润基金(杭州昊润)、君丰华益基金(君丰创投)、嘉

富诚基金(嘉富诚)、上海九骑、海厚泰基金(海厚泰)、徐智勇、李振、汪海波、

阮元 10 名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承诺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后,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

次交易系上市公司与潜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控制权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43,247.5779 万股,控股股东为伟伦投资,

实际控制人为朱德洪。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

约 36,341.5218 万股。考虑配套融资,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及股本

15

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发行股 配套融资股

股东名称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份数量 份数量 持股数量

程力栋 - - 139,897,752 - 139,897,752 17.58%

张辉 - - 32,428,089 - 32,428,089 4.07%

南京雪人 - - 10,928,651 - 10,928,651 1.37%

程力栋及

一致行动 - - 183,254,492 - 183,254,492 23.03%

人小计

伟伦投资 165,259,343 38.21% - - 165,259,343 20.76%

龚锦娣 6,601,299 1.53% 6,601,299 0.83%

朱燕梅 5,200,809 1.20% 5,200,809 0.65%

伟伦投资

及其一致 177,061,451 40.94% 177,061,451 22.25%

行动人

北京丰实 - - 13,075,842 - 13,075,842 1.64%

杭州智汇 - - 7,646,691 - 7,646,691 0.96%

上海怡艾 - - 6,117,353 - 6,117,353 0.77%

宁波安丰 - - 8,625,468 - 8,625,468 1.08%

浙江君越 - - 4,312,734 - 4,312,734 0.54%

诸暨海讯 - - 7,860,799 - 7,860,799 0.99%

上海君丰 - - 6,117,353 - 6,117,353 0.77%

深圳君丰 - - 6,117,353 - 6,117,353 0.77%

上海匀艺 - - 4,129,213 - 4,129,213 0.52%

陈立强 - - 1,841,323 - 1,841,323 0.23%

袁广 - - 1,174,531 - 1,174,531 0.15%

齐立薇 - - 1,150,062 - 1,150,062 0.14%

余杨 - - 587,265 - 587,265 0.07%

周经 - - 293,632 - 293,632 0.04%

海厚泰基

- - - 18,888,888 18,888,888 2.37%

杭州昊润

- - - 14,222,222 14,222,222 1.79%

基金

君丰华益

- - - 13,333,333 13,333,333 1.68%

基金

嘉富诚基

- - - 13,333,333 13,333,333 1.68%

汪海波 - - - 12,444,444 12,444,444 1.56%

上海九骑 - - - 11,111,111 11,111,111 1.40%

阮元 - - - 11,111,111 11,111,111 1.40%

徐智勇 - - - 8,888,888 8,888,888 1.12%

拉萨智度 - - - 5,555,555 5,555,555 0.70%

李振 - - - 2,222,222 2,222,222 0.28%

其他公众

255,414,328 59.06% - - 255,414,328 32.09%

股东

16

合计 432,475,779 100.00% 252,304,111 111,111,107 795,890,997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上市公司约 18,325.4492 万

股,占比约 23.03%,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

若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情况,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发行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程力栋 - - 139,897,752 139,897,752 20.43%

张辉 - - 32,428,089 32,428,089 4.74%

南京雪人 - - 10,928,651 10,928,651 1.60%

程力栋及一致

- - 183,254,492 183,254,492 26.76%

行动人小计

伟伦投资 165,259,343 38.21% - 165,259,343 24.13%

龚锦娣 6,601,299 1.53% 6,601,299 0.96%

朱燕梅 5,200,809 1.20% 5,200,809 0.76%

伟伦投资及其

177,061,451 40.94% 177,061,451 25.86%

一致行动人

北京丰实 - - 13,075,842 13,075,842 1.91%

杭州智汇 - - 7,646,691 7,646,691 1.12%

上海怡艾 - - 6,117,353 6,117,353 0.89%

宁波安丰 - - 8,625,468 8,625,468 1.26%

浙江君越 - - 4,312,734 4,312,734 0.63%

诸暨海讯 - - 7,860,799 7,860,799 1.15%

上海君丰 - - 6,117,353 6,117,353 0.89%

深圳君丰 - - 6,117,353 6,117,353 0.89%

上海匀艺 - - 4,129,213 4,129,213 0.60%

陈立强 - - 1,841,323 1,841,323 0.27%

袁广 - - 1,174,531 1,174,531 0.17%

齐立薇 - - 1,150,062 1,150,062 0.17%

余杨 - - 587,265 587,265 0.09%

周经 - - 293,632 293,632 0.04%

其他公众股东 255,414,328 59.06% - 255,414,328 37.30%

合计 432,475,779 100.00% 252,304,111 684,779,890 100.00%

若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

有上市公司约 18,325.4492 万股,占比约 26.76%,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上

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若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

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上市公司约 18,325.4492 万股,占比约 26.76%,程

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7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借壳上市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永乐影视未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资产总额、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资产净

额以及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

告相关指标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永乐影视 宏达新材

项目 比例(%)

2015 年度财务数据 2015 年年报数据

资产总额及交易额孰高 326,000.00 103,389.43 315.31

营业收入 61,234.30 67,124.20 91.23

资产净额及交易额孰高 326,000.00 79,243.96 411.39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交易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购买的资产净额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

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

以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中,拟置入资产的资产总额与交易金额孰高值为 326,000.00 万元,

占上市公司 2015 年末资产总额的 315.31%,超过 100%;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

鉴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股

权比例与原控股股东持股比例接近,为了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本次交易中

已采取了如下具体措施:

1、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

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

诺函》,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36 个月内,将保持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

18

2、伟伦投资出具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

伟伦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朱德洪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

后 36 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单独或联合其他股东或以其他方式主动谋求成为

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等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

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人民币 4 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低于 10%。社会公众不包括:(1)持有上

市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数量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本公司不会因为本次交易的实施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六、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情况

1、2016 年 5 月 9 日,永乐影视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将永乐影视 100%股

权出售给宏达新材的决议。

2、2016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

3、永乐影视已取得中宣部、广电总局对永乐影视以借壳方式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原则性批复。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程序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满足的交易条件包括但不

限于:

1、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报告出具后,尚需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相关事项;

19

2、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

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重组方案能否取得公司股东大

会、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不确定性,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

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次交易中不确认商誉的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辉、南京雪人将取得上市公司的

控制权,因此本次重组法律意义上的收购方(上市公司)将成为会计上的被收购

方,本次重组法律意义上的被收购方(永乐影视)将成为会计上的收购方。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构成反向购买。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

拟将置出全部资产及负债,交易发生时,上市公司不构成业务。

根据财政部 2009 年 3 月 13 日发布的《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

行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 号)的规定,本次交易行为系

不构成业务的反向收购。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 2008 年年报

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 号)的规定,企业购买上市公司,被购买的上

市公司不构成业务的,购买企业应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不得确认商

誉或确认计入当期损益。

八、独立财务顾问保荐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华英证券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华英证券是经中国证

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有保荐人资格。

20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除本预案的其他内容和与本预案

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交易被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止造成二级市场股价波动,上市公司在开始筹划

本次交易的过程中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在连续停牌前未出现二级市场股价异

动的情况。尽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但是在本次交易过

程中,仍存在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及到的内幕交易而致使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

此外,本次交易需要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交易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以及在交易过程中拟置入资产业绩大幅下滑或出现不可预知的重大影响事项,交

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

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本次交易对象及上市公司均有可能选择终止本次交易,则本

次交易可能将无法按期进行。如果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或如需重新进行,则交易需

面临重新定价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二、拟置入资产估值增值较大的风险

由于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涉及资产的评估价

值均为预估值,本预案所引用的资产预估值可能与最终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

估机构评估后出具的评估结果存在差异。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永乐影视(合并口径)未经审计的总

资产账面价值为 97,107.27 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 39,002.25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

账面价值为 58,105.02 万元,采用收益法预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26,367.92

万元,增值 268,262.90 万元,增值率 461.69%。

虽然评估机构对拟置入资产的评估工作遵循了谨慎性的原则,但由于收益法

基于一系列假设并基于对未来的预测,如未来情况出现预期之外的重大变化,可

能导致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提请投资者注意拟置入资产评估增值较大的风

险。

21

三、拟置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的风险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永乐影视全体股东承诺:拟置入资产于业绩承诺期内实现

的净利润数不低于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中预测的拟置入资产承

诺期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不低于承

诺的金额,否则承诺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待拟置入资产评

估报告正式出具后,各方将另行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明确永

乐影视各股东在盈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

拟置入资产未来盈利的实现不但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因素影

响,还受到永乐影视内部管理、产品适销性、人才的流动性等多方面的影响。业

绩承诺期内,如以上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则拟置入资产存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

风险,可能导致本预案披露的上述交易对方业绩承诺与未来实际经营情况存在差

异,进而影响永乐影视 100%股权的估值,对上市公司股东利益造成损害,特别

提请投资者注意。

四、拟置出资产债务转移风险

本次重组交易涉及拟置出资产债务的转移,债务转移需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市公司尚未取得全体债权人出具的债务转让同意函,相关

债务转移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根据本次《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协议》,对截止交割日尚

未清偿或尚未取得债权人同意从上市公司置出债务的债权人向上市公司主张权

利的,则在上市公司向伟伦投资及时发出书面通知并将该等权利主张交由伟伦投

资负责处理的前提下,其将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以及费用,并放弃向上市公

司追索的权利;如前述债权人不同意债权移交伟伦投资处理,则在上市公司书面

通知伟伦投资参与协同处理的前提下,伟伦投资仍将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以

及费用,并放弃向上市公司追索的权利;上市公司因前述事项承担的任何责任或

遭受的任何损失,将由伟伦投资以现金方式作出全额补偿。

五、政策监管风险

22

影视行业作为具有意识形态特殊属性的重要产业,受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政策的严格监督、管理。目前的行业监管主要体现为制作许可制度和内容管理

制度。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规定:“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电视剧内容管理规

定》规定:“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电视剧内容管理和监督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视剧内容

管理和监督工作”。除制作许可和内容管理外,行业监管贯穿于影视制作与发行

的全过程,确保影视剧生产发行符合政策导向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42 号)和《电影企业

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

43 号),国家同样对电影的制作、发行、放映、进出口经营资格等做出了相应的

规定。

国家在资格准入、内容审查、行政许可等方面的监管政策对标的公司影视剧

业务策划、制作、发行等各个环节的顺利开展构成比较重要的影响。一方面,如

果资格准入和监管政策进一步放宽,影视剧行业将会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外资

制作机构、进口影视剧将会对国内市场带来更大冲击;另一方面,如果标的公司

违反了行业政策或相关监管规定,可能面临被监管部门处罚甚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及市场禁入的风险。若标的公司的影视制作未能严格把握政策导向,或者违反行

业政策,则标的公司有可能面临被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若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

未能根据行业监管部门发布的新政策及时调整创作思路和经营思路,则标的公司

的运营也可能会面临一定的风险。

六、影视作品未能通过审查的风险

根据《电视剧管理规定》和《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国家对电视剧实行发

行许可制度。电视剧摄制完成后,必须经广电总局或省级分局审查通过并取得《电

视剧发行许可证》之后方可发行。未经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的电视剧

审查机构审查通过并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不得发行、播放、进

口、出口。

23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和《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国

家实行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和电影片审查制度,未经备案的电影剧本(梗概)

不得拍摄,未经审查通过的电影片不得发行、放映、进口、出口。广电总局电影

审查委员会具体负责许可审查,发放《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已经取得《电影片

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广电总局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做出停止发行、放映或者经

修改后方可发行、放映的决定。

根据上述规定,永乐影视筹拍的电影、电视剧,如果最终未获备案通过,将

作剧本报废处理;已经摄制完成,经审查、修改、审查后最终未获通过的,须将

该影视作品作报废处理。如果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后被禁止发行或放(播)映,该作品将作报废处理,同时标的公司还可能遭受行

政处罚。

从成立至今,永乐影视筹拍作品从未发生过电影、电视剧未获备案、审查未

通过的情形。未来,若标的公司作品出现无法通过备案或无法取得制作许可证、

制作完成后由于题材等问题而无法取得发行许可证、取得发行许可证后无法播出

等情况,则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七、拟置入资产的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经过多年的迅猛发展,电视剧行业的市场化程度已经很高。截至 2015 年底,

我国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数量已达 8,563 家,市场竞争

较为激烈。按照机构平均产量计算,2015 年国内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机构的

平均产量仅为 1.93 集,电视剧制作整体市场集中度较低,市场整体处于“供过

于求”的局面。同时,各制作单位为保持并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会进行更加激

烈的市场争夺,中小规模的电视剧制作机构将被逐步淘汰出局。

尽管拟置入资产具有一定的市场经验与制作能力,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优势

地位,仍面临行业竞争加剧影响标的公司业绩的系统性风险。

(二)制作成本上升风险

随着国内影视剧制作公司登陆国内外资本市场,各公司资本实力快速增长,

24

不断加大对影视剧的投入,导致各制作机构对编剧、导演及拍摄所需摄影、美术、

配音等各类专业人才及制作资源争夺的加剧,电视剧制作成本呈不断攀升态势。

本次交易完成后,永乐影视将通过严格成本控制、加大销售力度等多种方式,降

低制作成本上升对电视剧盈利水平造成的不利影响。未来,如果电视剧的制作成

本继续攀升而发行价格不能获得同比上涨,则永乐影视投资制作的电视剧可能存

在利润空间被压缩的情况。

(三)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结转成本风险

永乐影视的影视剧业务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结转销售成本,与同行业上

市公司一致。该方法在具体使用时,一般由相关人员结合以往的数据和经验,对

发行或播映的影视作品的市场状况,本着谨慎的原则进行市场销售状况及效益的

预测,并提出该片在规定成本配比期内可能获得销售收入的总额。这种核算方法

不会影响各期销售收入的确认,但会影响各期的销售成本,其准确性主要取决于

销售收入预测的准确性。

如果标的公司因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判断失

误、非人为的偶发性因素等原因,导致预测总收入与实际总收入存在较大差异,

则可能降低各期成本结转的准确性。虽然永乐影视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收入重新进

行预测并调整销售成本结转率,但在一定程度上仍可能导致未来标的公司净利润

的波动。

(四)联合摄制的控制风险

联合摄制是电影、电视剧制作的常见模式,具有集合社会资金、整合创作、

市场资源以及分散投资风险的优点。在联合摄制中,通常约定一方作为执行制片

方,全权负责一切具体制作、拍摄及监督事宜,其他各方根据合同约定有权对剧

本提出修改意见、对主创人员遴选进行确认、了解一切拍摄及制作工作等。报告

期内,永乐影视参与投资拍摄的电视剧作品大部分担任执行制片方。

未来若标的公司投资拍摄的作品合作对方为执行制片方时,尽管联合摄制各

方有着共同的利益基础,执行制片方多为经验丰富的制片企业,而且永乐影视可

以根据合同约定充分行使联合摄制方的权利,但摄制的主导权仍掌握在对方手

中,其工作质量直接关系着作品质量的优劣,进而影响标的公司的投资收益,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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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影视存在着联合摄制的控制风险。

(五)影视剧目适销性风险

影视剧是一种文化产品,缺乏外在的客观质量检测标准,观众主要根据自己

的主观偏好和生活经验来决定是否观看影视剧作品。观众对影视剧作品的接受程

度最终体现为电视剧收视率、电影票房收入或新媒体的点击播放率等指标。由于

对观众主观偏好的预测是一种主观判断,若标的公司不能及时、准确把握观众主

观偏好变化,标的公司的影视剧作品有可能因题材定位不准确、演职人员风格与

影视剧作品不相适应等原因,不被市场接受或认可,进而对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永乐影视为了保证电视剧的发行,注重营销前置的销售模式。永乐影视在选

取剧本时即与目标电视台沟通交流,紧随市场需求,并根据广电总局对于电视剧

类型的比例要求制定拍摄计划,避免类型单一导致的风险。在剧本创作和改编优

化过程中,标的公司与目标电视台审批部门沟通互动,了解最新规则动态。营销

前置的销售模式有效保证了标的公司电视剧产品的发行和销售。但是,永乐影视

如无法及时、完全地把握观众的主观喜好与价值判断,难以确保影视剧作品能够

适销、畅销,可能会带来部分产品适销性达不到预期效果,从而对永乐影视营业

收入、经营业绩产生直接影响的风险。

(六)拟置入资产电视剧业务受“一剧两星”政策影响的风险

2014 年 4 月 15 日,广电总局在 2014 年全国电视剧播出工作会议上宣布: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开始,同一部电视剧每晚黄金时段联播的卫视综合频道不得

超过两家,同一部电视剧在卫视综合频道每晚黄金时段播出不得超过两集,上述

政策简称为“一剧两星”,其将取代已实施 10 年的“一剧四星”播出政策。

“一剧两星”播出政策一方面意味着播出容量的增加,但另一方面亦意味着

电视剧制作企业最多只能将首轮黄金时段播映权同时卖给两家卫视,相比原有四

家卫视联播不利于平摊制作成本。由于黄金时段首轮播映权价格远大于非黄金时

段首轮播映权价格,这使得那些通过高投入模式制作的电视剧面临首轮卫视播映

权价格下降的风险。长期来看,“一剧两星”政策将会对电视剧制作业的竞争格

局产生深远影响,如果本公司不能有效应对,将有可能无法在未来竞争中占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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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地位,导致标的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七)对核心人才依赖的风险

优秀的制片人及导演、演员是永乐影视日常经营及持续发展中必不可少的宝

贵资源,是保持和提升标的公司竞争力的关键要素。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果永乐

影视不能对此类人才形成有效的管理、建立持续高效的运作体系;或者不能持续

聚集并高效整合优秀的人才等关键内部及外部资源,将对永乐影视未来的发展形

成阻碍,进而造成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波动。

(八)侵权盗版风险

影视剧行业的侵权盗版现象在音像制品出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电视播

映权这三类版权形式方面均有所体现。复制音像产品本身的成本较低,盗版音像

制品生产商能够牟取高额利润,因此盗版音像制品屡禁不止,影响了正版音像制

品的版权收入;影视剧网络侵权现象近年来虽大大减少,但仍有部分视频网站播

放未取得合法授权的影视剧,侵权盗版直接降低了影视剧音像制品出版权、信息

网络传播权以及电视播映权的销售收入,损害了影视剧制作企业的利益。其次,

侵权盗版分流了影视作品的观看者,影响电视剧的收视率,间接影响制作企业的

版权转让收入。

虽然我国政府通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实施打击侵犯

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等措施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有

关影视剧制作机构也通过诉讼等方式打击侵权盗版现象,但仍难以全部消除侵权

盗版现象。

(九)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

影视剧拍摄制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使用他人的智力成果,比如将他人小说

改编为剧本、使用他人创作的音乐作为影视剧插曲等,因此永乐影视的影视剧作

品存在多方主张知识产权权利的情形。为了避免出现第三方主张权利的纠纷,永

乐影视已尽可能获得相应知识产权所有者的许可或者与相关合作单位或个人就

相应知识产权的归属进行了明确约定,但如果存在原权利人自身的权利存在瑕

疵,永乐影视即使获得了其许可或进行了约定,也仍然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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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潜在风险。

(十)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永乐影视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净额(未经审计)较大,占同期末总资

产的比例较高,这主要是由电视剧行业的特点决定的。电视剧的销售收入是在取

得发行许可证后,并同时满足母带已交付、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风险和

报酬已转移、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够流入公司、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条件时

予以确认。一般情况下,电视台在电视剧上映和播出完毕一段时间后付款,因此

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一般也会较大。永乐影视将严格执行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制

度,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工作确保资金尽快回笼,永乐影视客户主要为各大电视台

或国内知名网络视频的提供商,普遍信用度好,坏账风险较低。

随着永乐影视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未来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状况预计将持续

存在,如果个别客户出现资信状况恶化、现金流紧张等不利情形,导致应收账款

出现不能及时收回或无法收回的情况,将对上市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

(十一)存货金额较大的风险

永乐影视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未经审计)较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

原因系标的公司为影视制作、发行企业,影视制作公司普遍会采用轻资产的经营

模式。电视剧制作业务所发生的采购主要为剧本创作、演职人员劳务及相关支出、

摄制耗材、道具、服装、化妆用品等的采购,以及专用设施、设备和场景的经营

租赁等,资金一经投入生产即形成存货——影视作品,投入资金主要在预付款项、

存货、应收账款之间流转。在标的公司持续的扩大生产过程中,存货必然成为标

的公司资产的主要构成因素。

虽然存货资金较大、占比较高是电视剧行业的普遍特征,永乐影视已通过各

种措施尽可能降低产品适销性风险,且历史上未出现存货滞销情形,但是存货仍

面临因主管部门审查或者市场需求变化而引致的销售风险,存货金额特别是期末

在产品金额较大,影视产品制作完成后,依然面临着前述的作品审查风险和市场

风险。若标的公司作品无法通过审查或者通过审查后无法顺利实现销售,则存在

较大的存货减值风险,进而影响标的公司的净利润,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重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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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后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风险。

八、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依赖于子公司现金分红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永乐影视 100%股权,永乐影视及其下属公司

的利润分配将是本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现金股利分配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子公司

永乐影视的现金分红。虽然永乐影视公司章程中对每年利润分配进行了明确规

定,若未来永乐影视未能及时、充分地向本公司分配利润,将对本公司向股东分

配现金股利带来不利影响。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九、股价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国

家相关政策、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各种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从而使公司股票的

价格偏离其价值。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

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针对上述情况,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向投资者披露可能

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作出投资判断。

十、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无法满足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的要求从而无

法足额认购募集配套资金的风险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厚泰基金、杭州昊润基金与嘉富诚基金属契约型基

金,目前尚未完成相关备案。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交易对方和配套资金认

购方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前,不能实施本次重组方案。因此,如果相关认购方

没有办理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可能导致其被取消认购资格并调减其认购募

集资金份额,从而导致配套募集资金无法足额募足的风险。

此外,如果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或中国证监会关于配套融资认购对象

穿透核查相关要求或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或要

求调整部分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以符合审批要求,进而可能导致配套募集资金

无法足额募足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十一、交易完成后原实际控制人与新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接近导致公司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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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其所持

有股权比例与原控股股东持股比例接近,未来不排除原控股股东通过增持等方式

影响公司控制权结构的稳定,上市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股东权益

的变动状况,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上风险。

十二、置出资产人员安置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本次重组职工安置方案尚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及表

决,相关工作预计将在本次交易方案正式公布前完成。相关事项能否如期完成存

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而承担置出资产相关员工工资、社保

相关的隐形负债的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30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方案共包括三项交易环节:1、重大资产置换;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3、募集配套资金。其中,前两项交易互为前提,其中任一一项未通过核准则本次

交易归于无效。

第三项交易在前两项交易的基础上实施,其最终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重大资

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如果最终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

低于预期,则上市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部分。

1、重大资产置换

宏达新材拟以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全部资产与负债

(以下简称“拟置出资产”)与程力栋等 17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永乐影视 100%股权

(以下简称“拟置入资产”)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预估值为 81,000.00

万元,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预估值为 326,367.92 万元。

参考预估值,交易各方初步协商的拟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81,000.00 万元,

拟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326,000.00 万元,因此,本次拟置入和拟置出资产作价

差额约为 245,000.00 万元。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差额部分为 245,000.00 万元,由宏达新材向

永乐影视全体股东按照交易对方各自持有永乐影视的股权比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宏达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为 8.0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

均价的 90%。本次发行股份数量=(拟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拟置出资产的交易价

格-现金支付对价部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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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方案中,现金支付对价约为 42,904.40 万元,股份支付对价约为

202,095.60 万元。若按照 8.01 元/股的发行价格,合计支付对价发行股份数量约

为 25,230.4111 万股,拟购买的资产折股数不足一股的余额计入宏达新材的资本

公积。

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永乐影视全体股东各自取得的股份对价及现金对价的

比例存在一定的差异,按照预估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总值之差额部分约

245,000.00 万元计算,永乐影视全体股东各自获得的股权及现金对价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持有标 支付方式——现

支付方式——股份对价

序 的公司 金对价 支付对价

交易对方

号 股权比 合计

比例 金额 股数 比例 金额

1 程力栋 50.82% 90% 112,058.10 139,897,752 10% 12,450.90 124,509.00

2 张辉 11.78% 90% 25,974.90 32,428,089 10% 2,886.10 28,861.00

3 南京雪人 3.97% 90% 8,753.85 10,928,651 10% 972.65 9,726.50

小计 66.57% 90% 146,786.85 183,254,494 10% 16,309.65 163,096.50

4 北京丰实 8.55% 50% 10,473.75 13,075,842 50% 10,473.75 20,947.50

5 杭州智汇 5.00% 50% 6,125.00 7,646,691 50% 6,125.00 12,250.00

6 上海怡艾 4.00% 50% 4,900.00 6,117,353 50% 4,900.00 9,800.00

7 宁波安丰 2.82% 100% 6,909.00 8,625,468 0% - 6,909.00

8 浙江君越 2.82% 50% 3,454.50 4,312,734 50% 3,454.50 6,909.00

9 诸暨海讯 2.57% 100% 6,296.50 7,860,799 0% - 6,296.50

10 上海君丰 2.00% 100% 4,900.00 6,117,353 0% - 4,900.00

11 深圳君丰 2.00% 100% 4,900.00 6,117,353 0% - 4,900.00

12 上海匀艺 1.50% 90% 3,307.50 4,129,213 10% 367.50 3,675.00

13 陈立强 0.86% 70% 1,474.90 1,841,323 30% 632.10 2,107.00

14 袁广 0.48% 80% 940.80 1,174,531 20% 235.20 1,176.00

15 齐立薇 0.47% 80% 921.20 1,150,062 20% 230.30 1,151.50

16 余杨 0.24% 80% 470.40 587,265 20% 117.60 588.00

17 周经 0.12% 80% 235.20 293,632 20% 58.80 294.00

小计 33.43% - 55,308.75 69,049,625 - 26,594.75 81,903.50

合计 100% - 202,095.60 252,304,111 - 42,904.40 245,000.00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有关协议、决议,若宏达新材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另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该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应进行

相应调整。

3、募集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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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拟向包括拉萨智度、杭州昊润基金、君丰华益基金、嘉富诚基金、

上海九骑、海厚泰基金、徐智勇、李振、汪海波、阮元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用于本次交易的

现金对价(不超过 42,904.4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以及支付本次

重组中介机构费用、内容及版权采购和投资拍摄电视剧。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9.0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的 9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不超过 11,111.1107 万股。

各认购人拟认购金额及数量情况如下:

认购方 认购金额(万元) 认购数量(股)

海厚泰基金 17,000.00 18,888,888

杭州昊润基金 12,800.00 14,222,222

君丰华益基金 12,000.00 13,333,333

嘉富诚基金 12,000.00 13,333,333

汪海波 11,200.00 12,444,444

上海九骑 10,000.00 11,111,111

阮元 10,000.00 11,111,111

徐智勇 8,000.00 8,888,888

拉萨智度 5,000.00 5,555,555

李振 2,000.00 2,222,222

合计 100,000.00 111,111,107

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发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发行数量亦随之调

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永乐影视 100%的股权,上市公司的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交易基准日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三)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交易标的资产评估作价情况

本次拟置入资产及拟置出资产的定价将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

具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资产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为基准日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

33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预估值为 326,367.92 万元,相对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永乐影视(合并)净资产账面价值(未经审计)58,105.02 万元约预估增值 461.69%;

拟置出资产预估值为 81,000.00 万元,相对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拟置出净资产经

审计后的账面价值 76,430.21 万元约预估增值 5.98%。上述预评估数据可能与最

终的评估结果存在差异,标的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本

次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业绩承诺及补偿

1、业绩承诺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永乐影视全体股东承诺:拟置入资产于业绩承诺期内实现

的净利润数不低于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中预测的拟置入资产承

诺期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不低于承

诺的金额,否则承诺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待拟置入资产评

估报告正式出具后,各方将另行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明确永

乐影视各股东在盈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

2、业绩承诺补偿

(1)补偿原则

永乐影视全体股东将根据重组相关法规之要求出具业绩补偿承诺,具体如

下:

如永乐影视任一年度末所实现的净利润,未能达到约定的截至该年度末累积

承诺净利润的,或任一年度末所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达到截至

该年度末累积承诺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则永乐影视全体股东应向

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2)补偿金额

如标的公司任一年度末所实现的净利润,未能达到约定的截至该年度末累积

承诺净利润的,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

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拟置入资产交易

34

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如标的公司任一年度末所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能达到约

定的截至该年度末累积承诺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当期补偿金额=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数总和×拟置入资产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如上述约定的条件同时发生的,则永乐影视全体股东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的金

额,在根据上述约定进行计算后孰高的原则确定。

(3)补偿方式

永乐影视全体股东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的股份发行数量的 90%。当约定的补偿责任发生时,先以股份进行补偿,股份补

偿达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的 90%之后,以现金进

行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股份的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的股份发行价格。

当约定的补偿责任发生时,先由永乐影视股东程力栋、张辉及南京雪人以其

本次认购的股份进行补偿,如不足的,由其从二级市场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但其以股份补偿的金额不超过其从本次发行股份并支付现

金中获取的全部股票和现金对价。

如程力栋、张辉及南京雪人以上述方式补偿的股份数仍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90%时,由永乐影视其余 14 名股东按照其签署《盈利补偿协议》时各自持有的

永乐影视股份占该 14 名股东合计持有永乐影视股份数的比例以其持有的上市公

司股份进行补偿,若该等 14 名股东中任一方届时持有股份数不足时,由其以从

二级市场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

补偿股份数量以上市公司向永乐影视全体股东支付的股票总数的 90%(含转

增和送股的股票)为上限;在补偿期限内各会计年度内,依据上述计算公式计算

出来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35

当股份补偿的总数达到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

数量的 90%后,不足部分,先由永乐影视程力栋、张辉及南京雪人以外的 14 名

股东按照其签署《盈利补偿协议》时各自持有的永乐影视股份占该 14 名股东合

计持有永乐影视股份数的比例进行现金补偿;仍存在不足部分,由程力栋、张辉

及南京雪人继续以现金进行补偿,现金补足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现金补偿的金额=(应补偿股份数量-已补偿股份数量)×发行价格-

已补偿现金数。但永乐影视程力栋、张辉及南京雪人以外的 14 名股东各自以股

份和现金补偿的金额不超过其各自从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中获取

的全部股票和现金对价。

在上述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后,补偿金额如仍存在不足部分,由程力栋、张辉

及南京雪人继续以现金进行补偿。

在任何情况下,永乐影视全体股东进行补偿的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拟置

入资产的交易作价。

(五)过渡期间损益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为过渡期。本次交易各方同意,永乐影视在过渡期

内产生的盈利归上市公司享有,永乐影视在过渡期的期间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

少的净资产部分,由永乐影视全体股东补足。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在拟置出资产进行交割时,拟置出

资产的范围还应包括该等资产自评估基准日以来发生的任何增减或变动。”即,

拟置出资产在损益归属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及亏损均由伟伦投资或其指定的

第三方承担。上述损益归属期间的损益及数额应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审计确认。

拟置出资产于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及变化情况不影响拟置出资产的交易价

格,本次拟置出资产由伟伦投资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接。

(六)股票锁定期

1、程力栋、张辉及南京雪人等交易对方交易完成后,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人/本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宏达新

36

材非公开发行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但按照签署的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进行回购的股份除外,之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

2、北京丰实及其他 13 位股东等交易对方交易完成后,承诺本次发行的股份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3、程力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全部交易对方均承诺:①在本次交易完成

后 6 个月内如宏达新材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

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的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

宏达新材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②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

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本人在宏达新材

拥有权益的股份。

4、拉萨智度、杭州昊润基金(杭州昊润)、君丰华益基金(君丰创投)、嘉

富诚基金(嘉富诚)、上海九骑、海厚泰基金(海厚泰)、徐智勇、李振、汪海波、

阮元 10 名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承诺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二、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交易背景

1、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发展缓慢,盈利能力较弱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高温硅橡胶系列产品的研究、生产和销售,是国内高温硅

橡胶行业位居前列的生产企业。上市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高温硅橡胶、液态硅橡

胶、室温密封胶等产品,主要应用在各种键盘按键、电线电缆的绝缘、电力、电

气、家用电器的密封、汽车领域的耐高温绝缘零件等方面。近年来,因受宏观经

济及下游行业影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缓慢,虽然上市公司已经采取多方面

举措,努力推进技术改造、加快调整产品结构,但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依然受到制

约。

因此,上市公司急需寻找盈利能力更强、发展前景更好的行业作为新的业务

37

增长点,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

2014 年 3 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

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新型、高端服务业发

展,促进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是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提升国家文化软实

力和产业竞争力的重大举措。

2012 年 2 月,国务院出台《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鼓

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推动文化资源和生产

要素向优势企业适度集中,培育文化产业领域战略投资者。

2011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将

广播影视制作、发行、交易、播映、出版、衍生品开发列入鼓励发展的行业。

2010 年 3 月,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九部委出台《关

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证券和保险相关

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文化产业的金融资源投入,全方位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银行

要开发多元化、多层次的信贷产品,满足不同类型和不同阶段文化企业的资金需

求,如并购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收益权质押贷款等;支持成熟期、经营较

为稳定的文化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鼓励已上市的文化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

增发等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支持中小文化企业在创业板上市。

2009 年 9 月国务院发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指出,要重点发展影视制

作等重点文化产业,影视制作业要提升影片、电视剧和电视节目的生产能力,扩

大影视制作、发行、播映和后产品开发,满足多种媒体、多种终端对影视数字内

容的需求;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影视制作等领域;支持文化企业参加境外影视展

等国际大型文化活动;落实税收政策,加大税收扶持力度,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加大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有条

件的文化企业进入主板、创业板上市融资。

3、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市场需求旺盛,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拟置入资产所处行业持续保持高速增长。随着近年来国家政策对文化产业支

38

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国产电视剧发展进入高速时期。2009 年 12 月,中国电视剧

制作中心完成转企改制,电视剧制作进入市场化。2010 年至 2014 年,我国电视

剧市场规模从 62 亿元增至 130 亿元,复合年均增速达到 20.3%。未来,随着我

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对精神文化产品的需求也随之增

大,为电视剧产业创造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4、标的公司具有较强盈利能力,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本次拟置入资产为永乐影视 100%股份,永乐影视主营业务为影视剧的制作

与发行,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和发展空间。

永乐影视主营业务为影视剧的制作与发行,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和发展空

间。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26,902.13

万元、31,854.04 万元和 61,234.3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7,044.97 万元、8,340.37 万元和 18,259.15 万元。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财务状

况得到优化,盈利能力得到提高。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文化体

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国家连续出台多项政策大力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等有利条件,

我国文化产业不断增长,影视剧作为丰富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产品,行业市场规

模持续快速增长。永乐影视作为具有丰富经验和知名品牌的大型影视剧制作机

构,未来发展空间广阔,但作为未上市的轻资产型公司,永乐影视的融资渠道有

限,在需求持续增长的同时面临产能不足的障碍。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通过购买优质资产有利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转型,改善

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回

报。

本次交易完成后,永乐影视可实现与资本市场的对接,进一步推动永乐影视

的业务发展,并有助于提升的综合实力和行业地位。借助资本市场平台,永乐影

视将拓宽融资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为后续的发展提供推动力,同时有助于实

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39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后,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

次交易系上市公司与潜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控制权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43,247.5779 万股,控股股东为伟伦投资,

实际控制人为朱德洪。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

集配套资金拟发行约 36,341.5218 万股。本次交易完成后,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

人将持有上市公司约 18,325.4492 万股,占比约 23.03%,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

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考虑配套融资,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表所示:

单位:股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发行股 配套融资股

股东名称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份数量 份数量 持股数量

程力栋 - - 139,897,752 - 139,897,752 17.58%

张辉 - - 32,428,089 - 32,428,089 4.07%

南京雪人 - - 10,928,651 - 10,928,651 1.37%

程力栋及

一致行动 - - 183,254,492 - 183,254,492 23.03%

人小计

伟伦投资 165,259,343 38.21% - - 165,259,343 20.76%

龚锦娣 6,601,299 1.53% 6,601,299 0.83%

朱燕梅 5,200,809 1.20% 5,200,809 0.65%

伟伦投资

及其一致 177,061,451 40.94% 177,061,451 22.25%

行动人

北京丰实 - - 13,075,842 - 13,075,842 1.64%

杭州智汇 - - 7,646,691 - 7,646,691 0.96%

上海怡艾 - - 6,117,353 - 6,117,353 0.77%

宁波安丰 - - 8,625,468 - 8,625,468 1.08%

浙江君越 - - 4,312,734 - 4,312,734 0.54%

诸暨海讯 - - 7,860,799 - 7,860,799 0.99%

上海君丰 - - 6,117,353 - 6,117,353 0.77%

深圳君丰 - - 6,117,353 - 6,117,353 0.77%

上海匀艺 - - 4,129,213 - 4,129,213 0.52%

陈立强 - - 1,841,323 - 1,841,323 0.23%

40

袁广 - - 1,174,531 - 1,174,531 0.15%

齐立薇 - - 1,150,062 - 1,150,062 0.14%

余杨 - - 587,265 - 587,265 0.07%

周经 - - 293,632 - 293,632 0.04%

海厚泰基

- - - 18,888,888 18,888,888 2.37%

杭州昊润

- - - 14,222,222 14,222,222 1.79%

基金

君丰华益

- - - 13,333,333 13,333,333 1.68%

基金

嘉富诚基

- - - 13,333,333 13,333,333 1.68%

汪海波 - - - 12,444,444 12,444,444 1.56%

上海九骑 - - - 11,111,111 11,111,111 1.40%

阮元 - - - 11,111,111 11,111,111 1.40%

徐智勇 - - - 8,888,888 8,888,888 1.12%

拉萨智度 - - - 5,555,555 5,555,555 0.70%

李振 - - - 2,222,222 2,222,222 0.28%

其他公众

255,414,328 59.06% - - 255,414,328 32.09%

股东

合计 432,475,779 100.00% 252,304,111 111,111,107 795,890,997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上市公司约 18,325.4492 万

股,占比约 23.03%,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

若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情况,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发行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程力栋 - - 139,897,752 139,897,752 20.43%

张辉 - - 32,428,089 32,428,089 4.74%

南京雪人 - - 10,928,651 10,928,651 1.60%

程力栋及一致

- - 183,254,492 183,254,492 26.76%

行动人小计

伟伦投资 165,259,343 38.21% - 165,259,343 24.13%

龚锦娣 6,601,299 1.53% 6,601,299 0.96%

朱燕梅 5,200,809 1.20% 5,200,809 0.76%

伟伦投资及其

177,061,451 40.94% 177,061,451 25.86%

一致行动人

北京丰实 - - 13,075,842 13,075,842 1.91%

杭州智汇 - - 7,646,691 7,646,691 1.12%

上海怡艾 - - 6,117,353 6,117,353 0.89%

宁波安丰 - - 8,625,468 8,625,468 1.26%

浙江君越 - - 4,312,734 4,312,734 0.63%

41

诸暨海讯 - - 7,860,799 7,860,799 1.15%

上海君丰 - - 6,117,353 6,117,353 0.89%

深圳君丰 - - 6,117,353 6,117,353 0.89%

上海匀艺 - - 4,129,213 4,129,213 0.60%

陈立强 - - 1,841,323 1,841,323 0.27%

袁广 - - 1,174,531 1,174,531 0.17%

齐立薇 - - 1,150,062 1,150,062 0.17%

余杨 - - 587,265 587,265 0.09%

周经 - - 293,632 293,632 0.04%

其他公众股东 255,414,328 59.06% - 255,414,328 37.30%

合计 432,475,779 100.00% 252,304,111 684,779,890 100.00%

若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

有上市公司约 18,325.4492 万股,占比约 26.76%,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上

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借壳上市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永乐影视未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资产总额、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资产净

额以及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

告相关指标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永乐影视 宏达新材

项目 比例(%)

2015 年度财务数据 2015 年年报数据

资产总额及交易额孰高 326,000.00 103,389.43 315.31

营业收入 61,234.30 67,124.20 91.23

资产净额及交易额孰高 326,000.00 79,243.96 411.39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交易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购买的资产净额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

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

以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

42

本次交易中,根据预评估及作价情况,拟置入资产的资产总额与交易金额孰

高值为 326,00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 2015 年末资产总额的 315.31%,超过 10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按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

鉴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股

权比例与原控股股东持股比例接近,为了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本次交易中

已采取了如下具体措施:

1、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

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

诺函》,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36 个月内,将保持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

2、伟伦投资出具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

伟伦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朱德洪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

后 36 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单独或联合其他股东或以其他方式主动谋求成为

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六、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票不具备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等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

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人民币 4 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低于 10%。社会公众不包括:(1)持有上

市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数量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本公司不会因为本次交易的实施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七、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情况

1、2016 年 5 月 9 日,永乐影视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将永乐影视 100%股

权出售给宏达新材的决议。

43

2、2016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

3、永乐影视已取得中宣部、广电总局对永乐影视以借壳方式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原则性批复。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程序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满足的交易条件包括但不

限于:

1、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报告出具后,尚需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相关事项;

2、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

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重组方案能否取得公司股东大

会、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不确定性,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

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本次交易中不确认商誉的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辉、南京雪人将取得上市公司的

控制权,因此本次重组法律意义上的收购方(上市公司)将成为会计上的被收购

方,本次重组法律意义上的被收购方(永乐影视)将成为会计上的收购方。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构成反向购买。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

拟将置出全部资产及负债,交易发生时,上市公司不构成业务

根据财政部 2009 年 3 月 13 日发布的《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

行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 号)的规定,本次交易行为系

不构成业务的反向收购。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 2008 年年报

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 号)的规定,企业购买上市公司,被购买的上

市公司不构成业务的,购买企业应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不得确认商

誉或确认计入当期损益。

44

九、独立财务顾问保荐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华英证券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华英证券是经中国证

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有保荐人资格。

45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宏达新材

证券代码 002211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 2002年04月24日

注册资本 43,247.5779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何百祥

注册地址 江苏省扬中市明珠广场

通讯地址 江苏省扬中市明珠广场

邮政编码 212200

董事会秘书 郭北琼

营业执照号 320000000050286

税务登记号码 321124743711989

联系电话 0511-88226078

传真 0511-88226078

危险化学品生产和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生产销售、经营项目按生产

许可证核准范围);有机硅单体及副产品的生产加工,生产销售硅

经营范围

油、硅橡胶及其制品、高分子材料和石油化工配件,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公司历史沿革

(一)1992 年,公司设立

宏达新材前身为镇江宏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宏达”),成立时间

为 1992 年 4 月 24 日,注册资本 45 万美元,为由扬中县有机氟集团公司(后更

名为“扬中市东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和香港拱基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中

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朱德洪先生,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硅油、高温

硅橡胶,合资年限 10 年。后于 1993 年、1994 年及 2001 年经三次增资后注册资

本变更为 150 万美元。

(二)2004 年,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04 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4]5 号文批准,镇江宏达依法整体变

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朱德洪、朱恩伟、施纪洪、倪纪芳、郭北琼、

朱燕梅、龚锦娣、张建平、史仲国、高玉侠和黄来凤等 11 名自然人。以镇江宏

达截至 2003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按 1:1 的比例折股,注册资本

8,380.6868 万元,于 2004 年 2 月 13 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

46

册号 3200002102878),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宏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宏达化工”),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

1 朱德洪 3,039.34 36.266%

2 朱恩伟 2,971.37 35.455%

3 龚锦娣 229.21 2.735%

4 朱燕梅 284.94 3.400%

5 倪纪芳 580.70 6.929%

6 施纪洪 614.30 7.330%

7 郭北琼 504.27 6.017%

8 张建平 57.32 0.684%

9 高玉侠 22.88 0.273%

10 黄来凤 22.88 0.273%

11 史仲国 53.47 0.638%

合计 8,380.69 100.00%

(三)2006 年,股权转让

2006 年 3 月 10 日,史仲国与朱德洪先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史仲国

将其持有的宏达化工 534,688 股股份转让给朱德洪先生;高玉侠与朱德洪先生签

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高玉侠将其持有的宏达化工 228,793 股股份转让给朱德

洪先生。同日,郭北琼将其持有的宏达化工股份分别转让给自然人路长全、赵忠

秀各 573,239 股,转让给许安民 500,000 股;2006 年 3 月 20 日又分别转让给李

胜万、马春梅、徐旸各 500,000 股。

2006 年 3 月 12 日,江苏宏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了 200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变更公司名称为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 7 月 10 日,自然人许安民、李胜万、马春梅、徐旸分别将其自郭北

琼处受让并持有的宏达新材 500,000 股股份回售给郭北琼。同日,施纪洪与徐旸

和马春梅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施纪洪将其持有的宏达化工 1,000,000 股股份

转让给徐旸和马春梅各 500,000 股;倪纪芳与李胜万和许安民签订了《股权转让

协议》,倪纪芳将其持有的宏达新材 1,000,000 股股份转让给李胜万和许安民各

500,000 股。股权转让后,宏达新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

1 朱德洪 3,115.69 37.176%

2 朱恩伟 2,971.37 35.455%

3 龚锦娣 229.21 2.735%

47

4 朱燕梅 284.94 3.400%

5 倪纪芳 480.70 5.736%

6 施纪洪 514.30 6.136%

7 郭北琼 389.62 4.649%

8 张建平 57.32 0.684%

9 黄来凤 22.88 0.273%

10 路长全 57.32 0.684%

11 赵忠秀 57.32 0.684%

12 李胜万 50.00 0.597%

13 马春梅 50.00 0.597%

14 徐旸 50.00 0.597%

15 许安民 50.00 0.597%

合计 8,380.69 100.00%

(四)2007 年 2 月至 5 月,股权转让

2007 年 2 月 12 日,李胜万、许安民与倪纪芳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倪

纪芳分别受让李胜万、许安民各自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00,000 股。

2007 年 2 月 12 日,马春梅、徐旸与施纪洪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施纪

洪分别受让马春梅、徐旸各自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00,000 股。

2007 年 5 月 8 日,朱德洪与伟伦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朱德洪将

其持有的宏达新材 31,156,880 股股份转让给伟伦投资。同日,朱恩伟与伟伦投资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朱恩伟将其持有的宏达新材 29,713,725 股股份转让

给伟伦投资。本次股权转让后,宏达新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

1 伟伦投资 6,087.06 72.632%

2 龚锦娣 229.21 2.735%

3 朱燕梅 284.94 3.400%

4 倪纪芳 580.70 6.930%

5 施纪洪 614.30 7.330%

6 郭北琼 389.62 4.648%

7 张建平 57.32 0.684%

8 黄来凤 22.88 0.273%

9 路长全 57.32 0.684%

10 赵忠秀 57.32 0.684%

合计 8,380.69 100.00%

(五)2007 年,第一次增资

2007 年 5 月 16 日,宏达新材股东伟伦投资以现金 2,600 万元人民币对宏达

新材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每股 2.50 元人民币,折合 1,040 万股。增资完成后,

48

宏达新材注册资本增加至 94,206,868 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

1 伟伦投资 7,127.06 75.653%

2 龚锦娣 229.21 2.433%

3 朱燕梅 284.94 3.025%

4 倪纪芳 580.70 6.164%

5 施纪洪 614.30 6.521%

6 郭北琼 389.62 4.136%

7 张建平 57.32 0.608%

8 黄来凤 22.88 0.243%

9 路长全 57.32 0.608%

10 赵忠秀 57.32 0.608%

合计 9,420.69 100.00%

(六)2007 年,第二次增资

2007 年 5 月 22 日,宏达新材以资本公积金及未分配利润合计 86,670,318 元

转增股本 86,670,318 股,以公司总股本 94,206,868 股为基数按 10:9.2 的比例,向

全 体 股 东 送 股 86,670,318 股 。 经 本 次 增 资 后 , 宏 达 新 材 注 册 资 本 增 加 到

180,877,186 元,股本结构变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

1 伟伦投资 13,683.96 75.653%

2 龚锦娣 440.09 2.433%

3 朱燕梅 547.09 3.025%

4 倪纪芳 1,114.94 6.164%

5 施纪洪 1,179.46 6.521%

6 郭北琼 748.07 4.136%

7 张建平 110.06 0.608%

8 黄来凤 43.93 0.243%

9 路长全 110.06 0.608%

10 赵忠秀 110.06 0.608%

合计 18,087.72 100.00%

(七)2007 年 5 月,股权转让

2007 年 5 月 28 日,发行人股东朱燕梅与路长全、赵忠秀、张建平签订了《股

权转让协议》,分别受让路长全、赵忠秀、张建平原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各 300,619

股股份。

2007 年 5 月 28 日,发行人股东施纪洪与曹忠惠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

及《股份转让协议书补充协议》,向曹忠惠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00,000 股,

股本结构变为:

49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

1 伟伦投资 13,683.96 75.654%

2 龚锦娣 440.09 2.433%

3 朱燕梅 637.28 3.523%

4 倪纪芳 1,114.94 6.164%

5 施纪洪 1,139.46 6.300%

6 郭北琼 748.07 4.136%

7 张建平 80.00 0.442%

8 黄来凤 43.93 0.243%

9 路长全 80.00 0.442%

10 赵忠秀 80.00 0.442%

11 曹忠惠 40.00 0.221%

合计 18,087.72 100.00%

(八)2008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08 年 1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71 号文核准,

宏达新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1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49 元。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对宏达新材 A 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08 年 1 月 28 日出

具了苏天会验[2008]2 号验资报告。A 股发行完成后,宏达新材根据 2008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办理了有关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18,087.7186 万元变更为 24,187.7186 万元,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

1 伟伦投资 13,683.96 56.574%

2 龚锦娣 440.09 1.819%

3 朱燕梅 637.28 2.635%

4 倪纪芳 1,114.94 4.610%

5 施纪洪 1,139.46 4.711%

6 郭北琼 748.07 3.093%

7 张建平 80.00 0.331%

8 黄来凤 43.93 0.182%

9 路长全 80.00 0.331%

10 赵忠秀 80.00 0.331%

11 曹忠惠 40.00 0.165%

12 社会公众股东 6,100.00 25.219%

合计 24,187.72 100.00%

(九)201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0 年 10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491 号文

核准,宏达新材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0,000,000 股新股。2010 年 11 月 1 日,依据

向投资者询价结果,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股份发行数量为 46,440,000 股,每股面

50

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07 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宏达新

材股本增加到 288,317,186 股,股本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

1 伟伦投资 13,683.96 47.46%

2 施纪洪 1,036.72 3.60%

3 倪纪芳 1,035.21 3.59%

4 邱梅芳 1,030.00 3.57%

5 万利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30.00 3.57%

6 郭北琼 701.30 2.43%

江苏开元国际集团轻工业进出

7 674.00 2.34%

口股份有限公司

8 朱燕梅 637.28 2.21%

9 唐建晓 610.00 2.12%

上海金立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0 600.00 2.08%

(有限合伙)

11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600.00 2.08%

12 其他社会公众股东 7,193.26 24.95%

合计 28,831.72 100.00%

(十)2011 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1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0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88,317,186 股为基

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432,475,779 股。

2011 年 4 月 15 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苏公 W(2011)B033

号《验资报告》,审验了截至 2011 年 4 月 6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

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432,475,779 元。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

1 伟伦投资 20,525.93 47.46%

2 邱梅芳 1,545.00 3.57%

3 万利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45.00 3.57%

4 倪纪芳 1,535.03 3.55%

5 施纪洪 1,464.72 3.39%

6 郭北琼 1,036.94 2.40%

江苏开元国际集团轻工业品进

7 1,011.00 2.34%

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8 朱燕梅 955.92 2.21%

9 唐建晓 915.00 2.12%

上海金力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0 900.00 2.08%

(有限合伙)

11 其他社会公众股东 11,813.03 27.31%

合计 43,247.58 100.00%

51

(十一)2014 年,控股股东减持

2014 年 5 月 29 日,伟伦投资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方式出售宏达新材股票

2,000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4.62%。本次减持前,伟伦投资持有宏达新材

205,259,34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7.46%;本次减持后,持有宏达新材

185,259,34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2.84%,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4 年 7 月 10 日,伟伦投资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方式出售宏达新材股票

2,000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4.62%。本次减持前,伟伦投资持有宏达新材

185,259,34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2.84%;本次减持后,持有宏达新材

165,259,34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8.21%,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

1 伟伦投资 16,525.93 38.21%

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18.84 3.51%

3 邱梅芳 1,369.40 3.17%

4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848.00 1.96%

5 龚锦娣 660.13 1.53%

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60.00 1.29%

7 朱燕梅 520.08 1.20%

北京千石创富-光大银行-千

8 石资本-海通MOM私募精选 470.07 1.09%

之永邦3号资产管理计划

9 华建伟 445.00 1.03%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

10 330.00 0.76%

份有限公司

11 其他社会公众股东 20,000.13 46.25%

合计 43,247.58 100.00%

(十二)目前股权结构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

1 伟伦投资 16,525.93 38.21%

2 何雪萍 1,118.00 2.59%

3 邱梅芳 1,110.79 2.57%

4 龚锦娣 660.13 1.53%

5 朱燕梅 520.08 1.20%

东海基金-工商银行-鑫龙15

6 303.61 0.70%

号资产管理计划

7 沈爱荣 282.05 0.65%

8 施纪洪 277.77 0.64%

9 温建军 260.00 0.60%

52

DEUTSCHE BANK

10 251.50 0.58%

AKTIENGESELLSCHAFT

11 其他社会公众股东 20,000.13 46.25%

合计 43,247.58 100.00%

注:伟伦投资与龚锦娣、朱燕梅存在关联关系。龚锦娣为伟伦投资实际控制人朱德洪之

妻、朱燕梅为伟伦投资实际控制人朱德洪之女。

三、公司最近三年控制权变动情况

宏达新材控股股东为伟伦投资,实际控制人为朱德洪先生,最近三年宏达新

材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动。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宏达新材主要从事高温硅橡胶系列产品研究,生产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混炼胶 60,415.05 90.81% 68,885.04 89.06% 64,496.97 81.04%

生胶 3,174.96 4.77% 5,055.72 6.54% 4,276.17 5.37%

特种胶 2,938.61 4.42% 2,844.37 3.68% 8,254.13 10.37%

一甲基三氯硅烷 - - 49.79 0.06% 1,119.25 1.41%

其他 0.36 0.00% 514.65 0.67% 1,443.87 1.81%

合计 66,528.98 100.00% 77,349.57 100.00% 79,590.40 100.00%

五、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总资产 103,389.43 126,489.91 173,732.30

总负债 24,145.47 41,213.56 89,789.14

所有者权益 79,243.96 85,276.35 83,943.15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76,430.21 82,523.85 81,351.10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67,124.20 77,378.60 80,299.81

利润总额 -5,954.70 1,518.31 -87,017.69

净利润 -6,004.04 1,404.51 -88,062.76

53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65.29 1,244.06 -87,630.6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2,355.62 8,330.00 -9,411.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819.73 6,480.21 29,988.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484.03 -32,357.06 -13,808.57

现金及等价物净增加额 -12,010.94 -17,530.57 6,740.97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资产负债率(%) 23.35 32.58 51.68

毛利率(%) 12.04 12.47 -3.99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4 0.03 -2.03

六、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伟伦投资持有宏达新材 165,259,34 股,占股份总额的

38.21%,为公司控股股东。

伟伦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年04月27日

注册资本 8,696万元

法定代表人 黄江宏

住所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金轮世家小区3幢101室

营业执照号 321182000031605

投资管理;高分子材料和机械设备贸易。(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伟伦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朱德洪 4,451 51.18%

2 朱恩伟 4,245 48.82%

合计 8,696 100.00%

注:朱德洪和朱恩伟为父子关系。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54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朱德洪,其基本情况如下:

朱德洪先生,男,62 岁,中国国际,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

曾任扬中市新坝四氟制品厂厂长、扬中市塑性材料厂厂长、扬中县有机氟集团公

司总经理、镇江宏达董事长兼总经理、宏达新材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德洪先生是

公司创始人,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理事,从事有机硅生产、研究十几年,

具有丰富的有机硅实践经验,是公司有机硅专有技术的主要研发者。

七、上市公司合法、合规情况

(一)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责令整改的情况

上市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

苏证监局”)对上市公司下达的《关于对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

改正措施的决定》([2014]11 号)和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德洪下达的《关于

对朱德洪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14]12 号),发现上市公司存在 2014 年

7 月 10 日使用银行存单为宜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950 万元担保事项,此担保未

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披露。

以上 950 万元担保已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解除,未对上市公司经营产生不良

影响。上市公司已对有关责任人做出通报批评及相应的经济罚款,并要求全体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此为戒,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

生。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朱洪德先生于 2015 年 6 月 17

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专调查通字 2015712 号、

深专调查通字 2015713 号),通知内容如下: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相关

法律法规、朱德洪先生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及朱德洪先生予以立案调查。在立案调查期间,公

司将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并就相关事项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朱洪德先生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6】3

55

号、处罚字【2016】4 号),拟对朱德洪先生作出处罚。朱德洪先生对上述行政处

罚事项作出承诺,如公司因涉及违反证券法规遭受处罚,由朱德洪先生承担。

2016 年 4 月 6 日,上市公司发布了《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立案稽查结案的公告》,上市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

会《结案通知书》(结案字[2016]2 号),内容如下:“2015 年 6 月,我会对江苏

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立案稽查(深专立 2015-10 号)。

经审理,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我会决定本案结

案。” 根据上述通知,上市公司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3.2.1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本次立

案引起的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的风险

已解除。

2016 年 4 月 8 日,宏达新材公告了《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

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实际控制

人朱德洪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决定

对朱德洪作出如下处罚: 1、对朱德洪泄露公司所投资的城市之光业绩重大变化

的内幕信息并明示他人交易宏达新材股票的行为处以 60 万元罚款; 2、对朱德

洪操纵“宏达新材”股价的行为处以 300 万元罚款。朱德红先生对上述行政处罚决

定无异议,并根据前期作出的相关承诺积极履行后续处罚事宜。前述行政处罚对

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不确定影响已消除。

56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程力栋

1、基本情况

姓名 程力栋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23010819680515****

通讯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莫干路 111 号****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是否存在产权关系

浙江永乐影视

2011 年 2 月至今 董事长、总经理 是,持有该公司 50.8175%股权

制作有限公司

杭州永乐实业

2011 年 4 月至今 执行董事 是,持有该公司 60%股权

有限公司

杭州浩盛网络

2012 年 7 月至今 董事长 是,间接持有该公司 60%股权

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厚实文化

2014 年 1 月至今 执行董事 是,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

传播有限公司

南京雪人文化

2014 年 1 月至今 监事 否

传播有限公司

宁波永乐洪盈

投资管理有限 2015 年 8 月至今 执行董事 是,持有该公司 80%股权

公司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程力栋除持有永乐影视股权外,其控制的重要核心企业

及关联企业如下: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杭州永乐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成年

实业有限 500.00 60.00% 人非文化教育培训;动漫技术研发及成果转让及成果

公司 转让;礼仪服务。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

杭州浩盛 果转让:网络技术、图文技术、多媒体软件技术;服

60.00%

网络科技 100.00 务:平面设计、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 能培训

(间接)

有限公司 (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

一切合法项目。

57

文化艺术交流与传播;影视服装、道具、器材租赁;

南京厚实 企业管理咨询、策划;摄影、摄像服务;影视技术信

文化传播 100.00 100.00% 息咨询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知识产权代

有限公司 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永乐

洪盈投资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500.00 80.00%

管理有限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

(二)张辉

1、基本情况

姓名 张辉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地区的居留权

身份证号 37030319690723****

住所 杭州市拱墅区信义坊****

通讯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信义坊****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是否存在产权关系

浙江永乐影视 是,直接及间接共持有 15.7499%

2011 年 2 月至今 董事长助理

制作有限公司 股权

杭州永乐实业

2011 年 4 月至今 监事 是,持有该公司 40%股权

有限公司

南京雪人文化

2014 年 1 月至今 执行董事 是,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份

传播有限公司

南京厚实文化

2014 年 1 月至今 监事 否

传播有限公司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张辉除持有永乐影视股权外,其控制的重要核心企业及

关联企业如下: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文化艺术交流与传播;影视服装、道具、器材租赁;企

南京雪人 业管理咨询、策划;摄影、摄像服务;影视技术信息咨

文化传播 100.00 100.00% 询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有限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58

杭州永乐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成年人

实业有限 500.00 40.00% 非文化教育培训;动漫技术研发及成果转让及成果转

公司 让;礼仪服务。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

杭州浩盛 转让:网络技术、图文技术、多媒体软件技术;服务:

40.00%

网络科技 100.00 平面设计、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 能培训(涉及

(间接)

有限公司 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

项目。

(三)陈立强

1、基本情况

姓名 陈立强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否

地区的居留权

身份证号 33012519690620****

住所 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西大街****

通讯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西大街****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是否存在产权关系

理想国际控股 执行董事兼总经

2004 年 7 月至今 是,持有该公司 90%股权

集团有限公司 理

理想四维地产 执行董事兼总经

2005 年 1 月至今 是,间接持有该公司 81%股权

集团有限公司 理

杭州彗源贸易

2001 年 4 月至今 董事长 是,间接持有该公司 81%股权

有限公司

杭州理想车城

2000 年 6 月至今 执行董事 是,间接持有该公司 45%股权

有限公司

杭州理想投资 执行董事兼总经

2008 年 6 月至今 是,间接持有该公司 89.1%股权

管理有限公司 理

理想文化产业 执行董事兼总经 是,直接及间接共持有该公司

2011 年 1 月至今

集团有限公司 理 91%股权

杭州余杭民间

融资管理服务 2014 年 3 月至今 董事长 是,间接持有该公司 54%股权

中心有限公司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陈立强除持有永乐影视股权外,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59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理想国际控 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仅限于结算工程债务

股集团有限 20,000.00 90.00% 及其他后续处理事项)。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

公司 国内贸易、商用车销售、一般经纪中介服务。

理想四维地

81.00% 许可经营项目:房产开发。一般经营项目:室内外

产集团有限 15,180.00

(间接) 装潢及设计;建筑材料销售。

公司

杭州彗源贸 81.00%

1,000.00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建筑材料销售。

易有限公司 (间接)

许可经营项目:机动车维修:一类机动车维修(小

杭州万风汽 型车辆维修);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销售:

72.90%

车销售服务 500.00 东风日产品牌汽车.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汽车配

(间接)

有限公司 件;服务:汽车信息咨询;二手车经销、二手车经

纪(限商用车);汽车事务代理;汽车租赁。

许可经营项目:市场经营管理。(市场名称登记证

有效期限至 2030 年 6 月 2 日)一般经营项目:销售:

摩托车及配件,汽车及配件,日用百货;房屋出租;

杭州理想车 45.00%

680.00 旧车交易、提供展览场地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

城有限公司 (间接)

品);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广告;机动车事务代

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有

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理想资 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仅限于结算工程

81.00%

产管理有限 1,000.00 债务及其他后续处理事项)。一般经营项目:企业

(间接)

公司 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及咨询服务;房屋出租。

杭州理想投

89.1%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投资

资管理有限 1,000.00

(间接) 管理;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公司

许可经营项目: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制作、复制、

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

剧(上述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在批准的 有效

期内方可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文化产业项目投

理想文化产 91.00%

资、管理;影视策划;成年人非证书表演艺术培训;

业集团有限 5,000.00 (直接和

会展庆典服务;受托组织体育竞赛、文化艺术交流

公司 间接)

活动(除演出及演出中介服务);动漫作品设计制

作;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国

内广告(除新闻媒体及网络);影视 设备租赁、影

视技术咨询;房屋租赁。

杭州余杭民 一般经营项目:民间资金需求信息登记与发布;组

间融资管理 54.00% 织民间资金供需双方的对接、借贷活动,为交易款

20,000.00

服务中心有 (间接) 项进行监管结算,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法律咨

限公司 询服务,开展自有资金匹配借贷业务。

(四)袁广

1、基本情况

姓名 袁广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60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地区的居留权

身份证号 33010219661029****

住所 杭州市文一路一清新村****

通讯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凤凰山脚路 7 号****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是否存在产权关系

浙江永乐影视

2011 年 2 月至今 副总经理 是,持有该公司 0.484%股权

制作有限公司

上海青竺影视

2012 年 3 月至今 监事 是,间接持有该公司 0.484%股权

文化有限公司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袁广除持有永乐影视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五)齐立薇

1、基本情况

姓名 齐立薇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地区的居留权

身份证号 13060219780408****

住所 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东风中路****

通讯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东风中路****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是否存在产权关系

中国洲际新资

2012 年至今 招标代理业务总监 否

源集团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齐立薇除持有永乐影视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六)余杨

1、基本情况

姓名 余杨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61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地区的居留权

身份证号 33010619810714****

住所 杭州市西湖区友谊新村****

通讯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友谊新村****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是否存在产权关系

浙江永乐影视

2011 年 2 月至今 董事会秘书 是,持有该公司 0.242 %股权

制作有限公司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余杨除持有永乐影视股权外,其控制的重要核心企业及

关联企业如下: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杭州景金投资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投资咨询

200.00 2.25%

咨询有限公司 (除证券、期货)

(七)周经

1、基本情况

姓名 周经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 否

家或者地区的居

留权

身份证号 11010219480226****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铁医路 1 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铁医路 1 号****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是否存在产权关系

浙江永乐影视 副总经理、艺术总

2011 年 10 月至今 是,持有该公司 0.121 %股权

制作有限公司 监

天津永乐影视 是,间接持有该公司 0.121 %股

2014 年 6 月至今 执行董事、经理

传媒有限公司 权

3、对外投资情况

62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周经除持有永乐影视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八)北京丰实联合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北京丰实联合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

设立日期 2010 年 08 月 09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5 号院 2 号楼 21 层 2107 单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丰实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56041771XT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

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

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

经营范围

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

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0 年公司设立

北京丰实是成立于 2010 年 8 月 9 日的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

元人民币。合伙企业设立时,合伙人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北京丰实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1,000.00 2.00

2 鄂尔多斯市明鑫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7,500.00 15.00

3 深圳市天宝恒业贸易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500.00 15.00

4 杭州塘玉实业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500.00 15.00

5 上海韵笙实业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500.00 15.00

6 杭州克格贸易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9,000.00 38.00

合计 50,000.00 100.00

(2)2013 年第一次投资方变更

2013 年 6 月 7 日,北京丰实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

鄂尔多斯市明鑫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韵笙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塘玉实业有

限公司退出合伙企业;同意合伙人鄂尔多斯市明鑫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塘

玉实业有限公司将其出资转让予杭州克格贸易有限公司。同意上海韵笙实业有限

公司将其出资转让予深圳市天宝恒业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合伙人出资比例如

下:

63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北京丰实投资基金管理

1 普通合伙人 1,000.00 2.00

中心(有限合伙)

深圳市天宝恒业贸易有

2 有限合伙人 15,000.00 30.00

限公司

3 杭州克格贸易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4,000.00 68.00

合计 50,000.00 100.00

3、出资关系图

林惠琼 李桂花 王海臣 董旭红 李宗学 钟小明 姚敦海 张俊 李建群 王纪龙

60% 40% 80% 20% 50% 50% 60% 40% 99% 1%

北京东方 北京商信

北京丰盈 深圳市盛 宁波拓维

华翔建筑 捷投资咨

中通科技 邦达投资 商贸有限

设计咨询 询有限公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公司

有限公司 司

GP

28% 7.5% 30% 27% 7.5%

任玉坤 简忠良 沈筱蕾 刘志河

80% 20% 90% 10%

北京丰实投资基金管 深圳市天宝恒业贸易 杭州克格贸易有限公

理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公司 司

GP 68%

30%

2%

北京丰实联合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4、主要合伙人基本情况

北京丰实的主要合伙人为林惠琼。林惠琼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林惠琼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4052019541005****

通讯地址 广东省潮安县凤凰镇福南村****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北京丰实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对外股权投资,最近二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54,554.14 54,728.59

负债合计 4,598.00 4,633.00

64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所有者权益合计 49,956.14 50,095.59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167.00

营业利润 -139.45 132.61

净利润 -139.45 132.61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北京丰实除持有永乐影视股权外,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北京砚强艺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演出除

术品投资有 16,000.00 25.00% 外);展览展示;会议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不含

限公司 中介);销售工艺美术品、日用杂品、电子产品。

深圳市深港 环保产品的技术开发;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

产学研环保 行申报);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环境污染治

6,650.00 15.41%

工程技术股 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取得环境保护技术

份有限公司 工程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

橡胶减震制品、橡胶隔震支座、金属减隔震制品、

云南震安减 桥梁支座的生产及销售;橡胶减隔震制品、金属减

震科技股份 6,000.00 12.38% 隔震制品、桥梁减隔震制品的研究、设计及技术咨

有限公司 询;国内贸易、物资供销;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

水产品收购,冷冻加工生鲜水产品(未改变其基本

福建福鼎海 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水产品),货物、技术进出口

鸥水产食品 5,882.35 2.50% (不含进口分销)业务;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仅

有限公司 限分支机构使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北京丰实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登记,取得了《私募

投资基金证明》。

(九)杭州智汇欣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杭州智汇欣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

设立日期 2015 年 1 月 12 日

65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绿汀路 1 号 1 幢 17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智汇钱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30184000338267

一般经营项目: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

经营范围

询(除证券、期货)。

2、历史沿革

(1)2015 年 1 月,杭州智汇成立

2015 年 1 月 12 日,杭州智汇成立,由 15 位合伙人共同出资,认缴出资额

共计 10,000 万元,其中普通合伙人一名为:杭州智汇钱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杭州智汇钱潮股权

1 普通合伙人 10.00 0.10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王萍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3 任少英 有限合伙人 1,500.00 15.00

4 滕百欣 有限合伙人 3,140.00 31.40

5 胡雪钢 有限合伙人 700.00 7.00

6 江哲音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7 刘一帆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8 杜国帅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9 杨文杰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10 李越伦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11 徐振晓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12 徐美玉 有限合伙人 200.00 2.00

13 金莉 有限合伙人 200.00 2.00

14 王绪晨 有限合伙人 150.00 1.50

15 王璐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0

合计 10,000.00 100.00

(2)2015 年 1 月,新增合伙人暨认缴减资

2015 年 1 月 28 日,杭州智汇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同意新增合伙人魏江英、

王斌、张小未、黄琼、张坚,原合伙人滕百欣退伙,原合伙企业出资额由 10,000

万元减少至 8,060 万元。2015 年 2 月 3 日,杭州市余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

该次变更,变更完成后,合伙人出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杭州智汇钱潮股权

1 普通合伙人 10.00 0.124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6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2 王萍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2.40

3 任少英 有限合伙人 1,500.00 18.61

4 胡雪钢 有限合伙人 700.00 8.684

5 江哲音 有限合伙人 500.00 6.20

6 刘一帆 有限合伙人 500.00 6.20

7 杜国帅 有限合伙人 500.00 6.20

8 杨文杰 有限合伙人 500.00 6.20

9 李越伦 有限合伙人 500.00 6.20

10 徐振晓 有限合伙人 500.00 6.20

11 王斌 有限合伙人 400.00 4.90

12 张坚 有限合伙人 300.00 3.722

13 徐美玉 有限合伙人 200.00 2.481

14 金莉 有限合伙人 200.00 2.481

15 张小未 有限合伙人 200.00 2.481

16 黄琼 有限合伙人 200.00 2.481

17 王绪晨 有限合伙人 150.00 1.861

18 王璐 有限合伙人 100.00 1.24

19 魏江英 有限合伙人 100.00 1.24

合计 8,060.00 100.00

3、出资关系图

4、主要合伙人基本情况

杭州智汇的主要合伙人为滕百欣。滕百欣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滕百欣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14010219740209****

通讯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翰林花园****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杭州智汇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对外股权投资,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67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8,072.59

负债合计 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8,072.59

项目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营业利润 12.60

净利润 12.60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杭州智汇除持有永乐影视股权外,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杭州佳和电 成果转让:电气自动化系统、计算机软、硬件、网

气股份有限 3,603 4.16% 络、数字信息;生产:电气自动化装置(限分支机

公司 构生产),自产产品销售(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除外,

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船舶用发动机、通用汽油机、园林

浙江派尼尔 工具、农林机械、电动工具、电子设备(不含电子

机电有限公 601.91 4.65% 出版物和卫星接收设备)、发电机组生产、销售及

司 相关产品的开发,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仅限国家法

律法规允许的且无需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杭州智汇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登记,取得了《私募

投资基金证明》。

(十)上海匀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匀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

设立日期 2015 年 1 月 12 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东大街 18 号 1 幢 306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大丰匀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0113001277885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除金融、证券等国家专项审批项目)。【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8

2、历史沿革

2014 年 12 月 18 日,由大丰匀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丰匀升新兴产业投

资基金合伙(有限合伙)、张艺、赵伟卫、孙继刚和武高亮等 6 名合伙人签订《合

伙协议书》决定出资设立上海匀艺,大丰匀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该合伙企业执

行事务合伙人。2015 年 1 月 13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山分局核准了该合

伙企业相关登记事项,上海匀艺成立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大丰匀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5.00 1.00%

大丰匀升新兴产业投资基金

2 有限合伙人 740.00 49.17%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张艺 有限合伙人 500.00 33.22%

4 赵伟卫 有限合伙人 150.00 9.97%

5 孙继刚 有限合伙人 50.00 3.32%

6 武高亮 有限合伙人 50.00 3.32%

合计 1,505.00 100.00%

3、出资关系图

4、主要合伙人基本情况

上海匀艺的普通合伙人为大丰匀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要合伙人为郭云

69

龙。郭云龙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郭云龙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2040419761001****

通讯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古美五村****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上海匀艺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对外股权投资,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5,050.00

负债合计 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050.00

项目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营业利润 0.00

净利润 0.00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对外投资情况

上海匀艺自成立以来,除持有永乐影视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上海匀艺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登记,取得了《私募

投资基金证明》。

(十一)深圳市君丰恒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市君丰恒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

设立日期 2010 年 10 月 11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 8 号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基地 1 栋 7C-7

执行合伙人 深圳市君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62767502M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服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服务

70

2、历史沿革

(1)2010 年公司设立

深圳君丰是成立于 2010 年 10 月 11 日的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本为 10 万元

人民币。合伙企业设立时,合伙人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深圳市君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1 普通合伙人 9.00 90.00

公司

2 张晓泉 有限合伙人 1.00 10.00

合计 10.00 100.00

(2)2010 年 10 月,合伙人名称变更

2010 年 10 月 14 日,由于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人“深圳市君丰创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君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君丰相应修改

其公司章程,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深圳市君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011 年 3 月,第一次投资方变更并增资

2011 年 3 月 15 日,深圳君丰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新增合

伙人,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魏守义、骆小蓉、孙力、孙林、张建萍、俞伟

敏、何智伟、涂珺、严国民、叶敏芝、钟里光、张越、赖秀卿、黄丽霞等 37 名

合伙人,注册资本增至 13,800.00 万元。转让完成后,合伙人出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深圳市君丰创业投资基金

1 普通合伙人 150.00 1.0870

管理有限公司

2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14.4928

3 魏守义 有限合伙人 550.00 3.9855

4 骆小蓉 有限合伙人 500.00 3.6232

5 孙力 有限合伙人 500.00 3.6232

6 孙林 有限合伙人 500.00 3.6232

7 张建萍 有限合伙人 500.00 3.6232

8 俞伟敏 有限合伙人 500.00 3.6232

9 何智伟 有限合伙人 500.00 3.6232

10 涂珺 有限合伙人 500.00 3.6232

11 严国民 有限合伙人 350.00 2.5362

12 叶敏芝 有限合伙人 350.00 2.5362

13 钟里光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14 张越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71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5 赖秀卿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16 黄丽霞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17 张敏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18 查列沙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19 黄晓东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20 高雅卿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21 杜淑如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22 郭良崧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23 万春玲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24 陈宁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25 王福江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26 夏先红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27 秦安杭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28 张炜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29 张乃心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30 毛宇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31 高建平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32 李逸微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33 王虎 有限合伙人 250.00 1.8116

34 申小美 有限合伙人 150.00 1.0870

35 谭鸿燕 有限合伙人 100.00 0.7246

36 叶丽华 有限合伙人 100.00 0.7246

37 周卫中 有限合伙人 100.00 0.7246

38 朱少丽 有限合伙人 100.00 0.7246

39 张晓泉 有限合伙人 100.00 0.7246

合计 13,800.00 100.00

(4)2012 年第二次投资方变更

2012 年 11 月 20 日,深圳君丰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

人魏守义退出合伙企业并转让其出资予新合伙人魏宏。转让完成后,合伙人出资

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深圳市君丰创业投资管理

1 普通合伙人 150.00 1.0870

有限公司

2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14.4928

3 魏宏 有限合伙人 550.00 3.9855

4 骆小蓉 有限合伙人 500.00 3.6232

5 孙力 有限合伙人 500.00 3.6232

6 孙林 有限合伙人 500.00 3.6232

7 张建萍 有限合伙人 500.00 3.6232

8 俞伟敏 有限合伙人 500.00 3.6232

9 何智伟 有限合伙人 500.00 3.6232

10 涂珺 有限合伙人 500.00 3.6232

72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1 严国民 有限合伙人 350.00 2.5362

12 叶敏芝 有限合伙人 350.00 2.5362

13 钟里光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14 张越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15 赖秀卿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16 黄丽霞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17 张敏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18 查列沙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19 黄晓东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20 高雅卿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21 杜淑如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22 郭良崧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23 万春玲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24 陈宁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25 王福江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26 夏先红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27 秦安杭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28 张炜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29 张乃心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30 毛宇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31 高建平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32 李逸微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33 王虎 有限合伙人 250.00 1.8116

34 申小美 有限合伙人 150.00 1.0870

35 谭鸿燕 有限合伙人 100.00 0.7246

36 叶丽华 有限合伙人 100.00 0.7246

37 周卫中 有限合伙人 100.00 0.7246

38 朱少丽 有限合伙人 100.00 0.7246

39 张晓泉 有限合伙人 100.00 0.7246

合计 13,800.00 100.00

(5)2013 年第三次投资方变更

2013 年 10 月 21 日,深圳君丰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

人张晓泉退出合伙企业并转让其出资予合伙人李逸微,同意合伙人何智伟退出合

伙企业并转让其出资予新合伙人何晓聪。转让完成后,合伙人出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深圳市君丰创业投资管理

1 普通合伙人 150.00 1.0870

有限公司

2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14.4928

3 魏宏 有限合伙人 550.00 3.9855

4 骆小蓉 有限合伙人 500.00 3.6232

5 孙力 有限合伙人 500.00 3.6232

6 孙林 有限合伙人 500.00 3.6232

73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7 张建萍 有限合伙人 500.00 3.6232

8 俞伟敏 有限合伙人 500.00 3.6232

9 何晓聪 有限合伙人 500.00 3.6232

10 涂珺 有限合伙人 500.00 3.6232

11 严国民 有限合伙人 350.00 2.5362

12 叶敏芝 有限合伙人 350.00 2.5362

13 钟里光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14 张越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15 赖秀卿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16 黄丽霞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17 张敏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18 查列沙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19 黄晓东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20 高雅卿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21 杜淑如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22 郭良崧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23 万春玲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24 陈宁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25 王福江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26 夏先红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27 秦安杭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28 张炜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29 张乃心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30 毛宇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31 高建平 有限合伙人 300.00 2.1739

32 李逸微 有限合伙人 400.00 2.8988

33 王虎 有限合伙人 250.00 1.8116

34 申小美 有限合伙人 150.00 1.0870

35 谭鸿燕 有限合伙人 100.00 0.7246

36 叶丽华 有限合伙人 100.00 0.7246

37 周卫中 有限合伙人 100.00 0.7246

38 朱少丽 有限合伙人 100.00 0.7246

合计 13,800.00 100.00

(6)2013 年第一次减资

2013 年 10 月 23 日,深圳君丰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

企业减资,合伙人原出资所占比例不变,总出资额由人民币 13,800 万元减至人

民币 10,200 万元。

(7)2013 年第二次减资

2013 年 12 月 13 日,深圳君丰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

企业减资,合伙人原出资所占比例不变,总出资额由人民币 10,200 万元减至人

民币 7,200 万元。

74

(8)2014 年第四次投资方变更暨合伙人退出

2014 年 3 月 28 日,深圳君丰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

杜淑如将其出资 156.5217 万元部分转让予黄晓东。变更完成后,合伙企业出资

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深圳市君丰创业投资管理

1 普通合伙人 78.26 1.0870

有限公司

2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43.52 14.4928

3 魏宏 有限合伙人 286.96 3.9855

4 骆小蓉 有限合伙人 260.87 3.6232

5 孙力 有限合伙人 260.87 3.6232

6 孙林 有限合伙人 260.87 3.6232

7 张建萍 有限合伙人 260.87 3.6232

8 俞伟敏 有限合伙人 260.87 3.6232

9 何晓聪 有限合伙人 260.87 3.6232

10 涂珺 有限合伙人 260.87 3.6232

11 严国民 有限合伙人 182.61 2.5362

12 叶敏芝 有限合伙人 182.61 2.5362

13 钟里光 有限合伙人 156.52 2.1739

14 张越 有限合伙人 156.52 2.1739

15 赖秀卿 有限合伙人 156.52 2.1739

16 黄丽霞 有限合伙人 156.52 2.1739

17 张敏 有限合伙人 156.52 2.1739

18 查列沙 有限合伙人 156.52 2.1739

19 黄晓东 有限合伙人 313.04 4.3478

20 高雅卿 有限合伙人 156.52 2.1739

21 郭良崧 有限合伙人 156.52 2.1739

22 万春玲 有限合伙人 156.52 2.1739

23 陈宁 有限合伙人 156.52 2.1739

24 王福江 有限合伙人 156.52 2.1739

25 夏先红 有限合伙人 156.52 2.1739

26 秦安杭 有限合伙人 156.52 2.1739

27 张炜 有限合伙人 156.52 2.1739

28 张乃心 有限合伙人 156.52 2.1739

29 毛宇 有限合伙人 156.52 2.1739

30 高建平 有限合伙人 156.52 2.1739

31 李逸微 有限合伙人 208.70 2.8988

32 王虎 有限合伙人 130.43 1.8116

33 申小美 有限合伙人 78.26 1.0870

34 谭鸿燕 有限合伙人 52.17 0.7246

35 叶丽华 有限合伙人 52.17 0.7246

36 周卫中 有限合伙人 52.17 0.7246

37 朱少丽 有限合伙人 52.17 0.7246

合计 7,200.00 100.00

75

3、出资关系图

4、主要合伙人基本情况

深圳君丰的主要合伙人为谢爱龙。谢爱龙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谢爱龙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1011019700511****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木头龙****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深圳君丰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对外股权投资,最近二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9,484.89 9,998.56

负债合计 439.72 400.38

所有者权益合计 9,045.17 9,598.18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收入 0.73 251.08

营业利润 -403.01 -588.76

净利润 -403.01 -588.76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深圳君丰除持有永乐影视股权外,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76

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压力容器设计;第一类压力

容器、二类低、中压容器制造、销售;压力管道安装;

普瑞特机 有机热载体炉制造、销售;机电设备安装;非车载罐

械制造股 体制造、销售、安装、维修;造纸机械、酿酒机械、

7,500.00 6.67%

份有限公 化工机械、制药机械、食品机械、风机制造、销售,

司 锅炉辅机附件制造、销售、安装、维修;进出口业务

(不含出口国营贸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井下局部矿建工程、矿业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凭资质许可经营);

河北同成

矿用支护材料、矿用电器控制设备、矿用机械器材加

科技股份 6,000.00 7.50%

工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法律、

有限公司

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经营除外,限制经营待取得许

可证后方可经营)。

研究、开发集成电路、嵌入式软件、应用软件、电子

产品、电子元器件、计算机配件、数字电视接收机、

北京数字

电视接收机部件、显示器、手持设备、通信设备、数

太和科技

8,704.00 6.76% 字电视测试设备;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

有限责任

行开发的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

公司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承接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环境

中山环保 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以上项目与资质证同时使用,不

产业股份 4,134.47 2.26% 涉及外商投资产业禁止、限制类));机电安装工程

有限公司 (不含电力承装承修);环保工程技术咨询、设计;

环保高新技术及设备的开发与研究。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深圳君丰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登记,取得了《私募

投资基金证明》。

(十二)上海君丰银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君丰银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

设立日期 2011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平阳路 258 号一层 A1175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君熠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25852026198

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77

(1)2011 年 10 月,合伙企业设立

2011 年 10 月 17 日,君丰创投和李颖签订《合伙协议》,以货币形式出资设

立上海君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资本为 10 万元,2011 年 10 月 25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闵行分局出具了《准予合伙企业登记决定书》,设立

时全体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权结构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深圳市君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

1 普通合伙人 9.00 90

有限公司

2 李颖 有限合伙人 1.00 10

合计 10.00 100.00

(2)2012 年 1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1 月 16 日,上海君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召开合伙人大会,

同意君丰创投辞去执行事务合伙人职务,并将其对上海君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出资以人民币 9 万元转让予上海君熠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同意合伙人李颖将其人民币 1 万元转让予蔡金英。

同意公司名称由原“上海市君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上海君

丰银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变更完成后,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权结构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上海君熠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

1 普通合伙人 9.00 90

业(有限合伙)

2 蔡金英 有限合伙人 1.00 10

合计 10.00 100.00

(3)2012 年 1 月,第一次增资

2012 年 1 月 16 日,上海君丰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同意增加西藏自治区投

资有限公司等 37 位有限合伙人,企业认缴出资额由人民币 10 万元增加至 30,730

万元。2012 年 7 月 12 日上海市工商局闵行分局出具了《准予合伙企业登记决定

书》,该次增资完成后,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8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上海君熠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

1 普通合伙人 300.00 0.98

业(有限合伙)

2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8,000.00 26.03

3 上海闵行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有限合伙人 6,000.00 19.52

上海古美盛合创业投资中心

4 有限合伙人 2,000.00 6.51

(有限合伙)

5 深圳市奥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6.51

云南博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6 有限合伙人 2,000.00 6.51

合伙)

7 余驰建 有限合伙人 1,000.00 3.25

8 骆小蓉 有限合伙人 1,000.00 3.25

9 谭景信 有限合伙人 500.00 1.62

10 刘兵哲 有限合伙人 500.00 1.62

11 于明山 有限合伙人 480.00 1.56

12 王永林 有限合伙人 400.00 1.30

13 吴晓辉 有限合伙人 350.00 1.14

14 石珮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15 陈丽清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16 万成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17 蔡耀平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18 胡力耘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19 贾正盛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20 王国森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21 张书霞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22 吴俊安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23 赵建雄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24 王建钊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25 吴玉雅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26 常明英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27 王红云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28 熊玉华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29 苏万玉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30 刘映辉 有限合伙人 200.00 0.65

31 赖梅英 有限合伙人 200.00 0.65

32 蔡金英 有限合伙人 200.00 0.65

33 李绍杰 有限合伙人 200.00 0.65

34 罗国娇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2

35 沈红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2

36 刘丽华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2

37 曾思红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2

38 史少静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2

39 杨剑芬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2

合计 30,730.00 100.00

(4)2014 年 12 月,合伙人退出暨减资

2014 年 12 月 10 日,上海君丰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同意合伙人云南博创

79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杨剑芬退伙,合伙企业出资额由原人民币 30,730

万元减至人民币 28,630 万元。

2015 年 1 月 14 日上海市工商局闵行分局出具了《准予合伙企业登记决定

书》,该次变更完成后,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上海君熠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

1 普通合伙人 300.00 1.05

业(有限合伙)

2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8,000.00 27.94

3 上海闵行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有限合伙人 6,000.00 20.95

上海古美盛合创业投资中心

4 有限合伙人 2,000.00 6.99

(有限合伙)

5 深圳市奥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6.99

6 余驰建 有限合伙人 1,000.00 3.49

7 骆小蓉 有限合伙人 1,000.00 3.49

8 谭景信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

9 刘兵哲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

10 于明山 有限合伙人 480.00 1.68

11 王永林 有限合伙人 400.00 1.40

12 吴晓辉 有限合伙人 350.00 1.22

13 石珮 有限合伙人 300.00 1.05

14 陈丽清 有限合伙人 300.00 1.05

15 万成 有限合伙人 300.00 1.05

16 蔡耀平 有限合伙人 300.00 1.05

17 胡力耘 有限合伙人 300.00 1.05

18 贾正盛 有限合伙人 300.00 1.05

19 王国森 有限合伙人 300.00 1.05

20 张书霞 有限合伙人 300.00 1.05

21 吴俊安 有限合伙人 300.00 1.05

22 赵建雄 有限合伙人 300.00 1.05

23 王建钊 有限合伙人 300.00 1.05

24 吴玉雅 有限合伙人 300.00 1.05

25 常明英 有限合伙人 300.00 1.05

26 王红云 有限合伙人 300.00 1.05

27 熊玉华 有限合伙人 300.00 1.05

28 苏万玉 有限合伙人 300.00 1.05

29 刘映辉 有限合伙人 200.00 0.70

30 赖梅英 有限合伙人 200.00 0.70

31 蔡金英 有限合伙人 200.00 0.70

32 李绍杰 有限合伙人 200.00 0.70

33 罗国娇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4

34 沈红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4

35 刘丽华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4

36 曾思红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4

37 史少静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4

80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28,630.00 100.00

(5)2015 年 5 月,第二次增资

2015 年 5 月 23 日,上海君丰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同意增加宁波盛威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为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新增出资额为 2,100 万元,增加合伙人及出

资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由 37 人变更为 38 人,出资额由 28,630 万元变更为 30,730

万元。该次变更完成后,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上海君熠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

1 普通合伙人 300.00 0.98

业(有限合伙)

2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8,000.00 26.03

3 上海闵行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有限合伙人 6,000.00 19.52

上海古美盛合创业投资中心

4 有限合伙人 2,000.00 6.51

(有限合伙)

5 深圳市奥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6.51

6 余驰建 有限合伙人 1,000.00 3.25

7 骆小蓉 有限合伙人 1,000.00 3.25

8 谭景信 有限合伙人 500.00 1.62

9 刘兵哲 有限合伙人 500.00 1.62

10 于明山 有限合伙人 480.00 1.56

11 王永林 有限合伙人 400.00 1.30

12 吴晓辉 有限合伙人 350.00 1.14

13 石珮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14 陈丽清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15 万成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16 蔡耀平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17 胡力耘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18 贾正盛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19 王国森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20 张书霞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21 吴俊安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22 赵建雄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23 王建钊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24 吴玉雅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25 常明英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26 王红云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27 熊玉华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28 苏万玉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29 刘映辉 有限合伙人 200.00 0.65

30 赖梅英 有限合伙人 200.00 0.65

31 蔡金英 有限合伙人 200.00 0.65

32 李绍杰 有限合伙人 200.00 0.65

33 罗国娇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20.34

81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34 沈红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20.34

35 刘丽华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20.34

36 曾思红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20.34

37 史少静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20.34

38 宁波盛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100.00 6.83

合计 30,730.00 100.00

(6)2015 年 8 月,第三次增资

2015 年 8 月 17 日,上海君丰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同意增加魏朝东为企业

的有限合伙人,新增出资额为 100 万元;同意蔡金英增资,新增出资额为 480

万元,增加合伙人及出资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由 38 人变更为 39 人,出资额由

30,730 万元变更为 31,310 万元。该次变更完成后,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上海君熠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

1 普通合伙人 300.00 0.96

业(有限合伙)

2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8,000.00 25.54

3 上海闵行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有限合伙人 6,000.00 19.15

上海古美盛合创业投资中心

4 有限合伙人 2,000.00 6.38

(有限合伙)

5 深圳市奥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6.38

6 余驰建 有限合伙人 1,000.00 3.19

7 骆小蓉 有限合伙人 1,000.00 3.19

8 谭景信 有限合伙人 500.00 1.60

9 刘兵哲 有限合伙人 500.00 1.60

10 于明山 有限合伙人 480.00 1.53

11 王永林 有限合伙人 400.00 1.28

12 吴晓辉 有限合伙人 350.00 1.12

13 石珮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6

14 陈丽清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6

15 万成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6

16 蔡耀平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6

17 胡力耘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6

18 贾正盛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6

19 王国森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6

20 张书霞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6

21 吴俊安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6

22 赵建雄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6

23 王建钊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6

24 吴玉雅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6

25 常明英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6

26 王红云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6

27 熊玉华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6

28 苏万玉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6

82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29 刘映辉 有限合伙人 200.00 0.64

30 赖梅英 有限合伙人 200.00 0.64

31 蔡金英 有限合伙人 680.00 2.17

32 李绍杰 有限合伙人 200.00 0.64

33 罗国娇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2

34 沈红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2

35 刘丽华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2

36 曾思红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2

37 史少静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2

38 宁波盛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100.00 6.71

39 魏朝东 有限合伙人 100 0.32

合计 31,310.00 100.00

(7)2016 年 2 月,合伙人退出暨减资

2016 年 2 月 26 日,上海君丰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同意合伙人于明山、史

少静和曾思红退伙,合伙企业出资额由原人民币 31,310 万元减至人民币 30,630

万元。

由于该合伙企业投资周期较长,上述三名合伙人基于个人原因及其他投资收

益考虑,经过全体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三人此次退伙均按照原出资额相应取回

原投资资金共计 680 万元,合伙企业出资额相应减少 680 万元,并向工商部门履

行了备案登记手续。上述合伙人退伙原因合理,退伙费用结算符合法律及规章,

不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

2016 年 3 月 7 日上海市工商局闵行分局出具了《准予合伙企业登记决定书》,

该次变更完成后,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上海君熠股权投资管理合

1 普通合伙人 300.00 0.98

伙企业(有限合伙)

2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8,000.00 26.11

上海闵行区科技创新服务

3 有限合伙人 6,000.00 19.59

中心

宁波盛威投资控股有限公

4 有限合伙人 2,100.00 6.86

上海古美盛合创业投资中

5 有限合伙人 2,000.00 6.53

心(有限合伙)

深圳市奥轩投资股份有限

6 有限合伙人 2,000.00 6.53

公司

7 余驰建 有限合伙人 1,000.00 3.26

8 骆小蓉 有限合伙人 1,000.00 3.26

83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9 谭景信 有限合伙人 500.00 1.63

10 刘兵哲 有限合伙人 500.00 1.63

11 王永林 有限合伙人 400.00 1.31

12 吴晓辉 有限合伙人 350.00 1.14

13 石珮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14 陈丽清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15 万成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16 蔡耀平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17 胡力耘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18 贾正盛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19 王国森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20 张书霞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21 吴俊安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22 赵建雄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23 王建钊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24 吴玉雅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25 常明英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26 王红云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27 熊玉华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28 苏万玉 有限合伙人 300.00 0.98

29 刘映辉 有限合伙人 200.00 0.65

30 赖梅英 有限合伙人 200.00 0.65

31 蔡金英 有限合伙人 680.00 2.22

32 李绍杰 有限合伙人 200.00 0.65

33 罗国娇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3

34 沈红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3

35 刘丽华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3

36 魏朝东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3

合计 30,630.00 100.00

3、出资关系图

4、主要合伙人基本情况

上海君丰的主要合伙人为谢爱龙。谢爱龙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谢爱龙

曾用名 无

84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1011019700511****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木头龙****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上海君丰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对外股权投资,最近二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27,979.50 26,256.83

负债合计 1.40 1.4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978.10 26,255.43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收入 10.41 251.08

营业利润 -983.00 -588.76

净利润 -983.00 -588.81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海君丰除持有永乐影视股权外,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压力容器设计;第一类压力容

器、二类低、中压容器制造、销售;压力管道安装;有

普瑞特机 机热载体炉制造、销售;机电设备安装;非车载罐体制

械制造股 造、销售、安装、维修;造纸机械、酿酒机械、化工机

7,500.00 8.33%

份有限公 械、制药机械、食品机械、风机制造、销售,锅炉辅机

司 附件制造、销售、安装、维修;进出口业务(不含出口

国营贸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承接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环境污

染治理设施运营(以上项目与资质证同时使用,不涉及

中山环保

外商投资产业禁止、限制类));机电安装工程(不含

产业股份 4,134.47 5.24%

电力承装承修);环保工程技术咨询、设计;环保高新

有限公司

技术及设备的开发与研究。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电子与信息的技术及产

天津市北

品);仪器仪表、交电批发兼零售;通信、广播设备制

海通信技

5,555.56 45.24% 造;点钞机、验钞机制造;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以

术有限公

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

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深圳国瓷 20,000.00 3.50% 陶瓷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相

85

永丰源股 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

份有限公 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

司 办理申请);茶叶、生活日用品的批发;转让自行研发

的技术成果;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系统应用管理和

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的外包服务;经济信息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

液压件、气动元件、自动控制柜制造、加工;五金、冷

无锡超群

作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自动化设

3,333.33 20.00%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

备有限责

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任公司

可开展经营活动)

药材种植、收购、加工、销售;藏药、藏成药[丸剂(水

丸、水蜜丸)、硬胶囊剂、颗粒剂(含外用)、片剂、

洗剂、软膏剂、散剂、栓剂]的生产、销售(许可证有

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保健食品(胶囊剂、片

剂)生产、加工、销售、原辅材料收购(凭备案表经营);

藏医药、生物、食品、营养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

食薰产品、一类医疗器械、卫生消毒用品、精细化工原

金诃藏药 料及中间体、中药提取物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

股份有限 8,800.00 1.41% 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合作交流,藏香、土特产品委托

公司 生产销售,以上经营项目信息网络服务。(国家有专项

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在经核准的区域内直销经核准

的产品(具体区域和产品以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公

布的为准);出口:藏药、藏成药、保健食品产品和生

产技术;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

仪表、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和技术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

一补”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受医疗机构的委托从事医院的管理(不得从事医疗诊

断),化妆品、日用品、美容美发用品、健身器械和纺

上海联美 织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不涉及

1,300.00

医疗管理 55.00% 国营贸易管理,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

(美元)

有限公司 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企业管理咨询;美容服务、健身

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制作、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

重庆笛女

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阿瑞斯影

核定的范围及有效期从事经营);代理影视、广播广告。

视传媒股 3,000.00 1.35%

『以上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

份有限公

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

前不得经营』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上海君丰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登记,取得了《私募

投资基金证明》。

(十三)宁波安丰众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6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宁波安丰众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

设立日期 2010 年 1 月 27 日

注册地址 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三号办公楼 30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699819262Q

一般经营项目: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

经营范围 创业管理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吸收存款、融资担

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2、历史沿革

(1)2010 年 1 月,合伙企业设立

2010 年 1 月 27 日,浙江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安丰进取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合伙协议》,以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杭州安丰众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注册资本为 600 万元,设立时全体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权结构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浙江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16.67

2 浙江安丰进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83.33

合计 600.00 100.00

(2)2010 年 4 月,合伙人退伙暨第一次增资并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名

2010 年 4 月 19 日,经杭州安丰众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会议

审议一致同意阮元、管加瑜、阮志毅、陈全宝、阮金木、浙江泰能科技实业有限

公司入伙,浙江安丰进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退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由 600 万元增

加至 6200 万元,其中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由 100 万元增加至 1,500

万元、阮元认缴出资额 2,500 万元、管加瑜认缴出资额 1,200 万元、阮志毅认缴

出资额 300 万元、陈全宝认缴出资额 250 万元、阮金木认缴出资额 250 万元、浙

江泰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 200 万元,并将合伙企业名称变更为“杭州

安丰众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变动完成后,全体合伙人出资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权结构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87

1 浙江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500.00 24.20

2 阮元 有限合伙人 2,500.00 40.32

3 管加瑜 有限合伙人 1,200.00 19.35

4 阮志毅 有限合伙人 300.00 4.84

5 陈全宝 有限合伙人 250.00 4.03

6 阮金木 有限合伙人 250.00 4.03

7 浙江泰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 3.23

合计 6,200.00 100.00

(3)2010 年 7 月,第二次增资

2010 年 7 月 19 日,杭州安丰众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会

议讨论一致同意邵文、赵柯、倪琪、许凌云入伙,企业注册资本增加至 8,000 万

元,其中邵文、赵柯、倪琪、许凌云分别以货币形式认缴 250 万元、250 万元、

250 万元和 1,000 万元出资额,浙江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追加认缴

出资额 50 万元,本次出资变更后,全体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权结构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浙江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550.00 19.38

2 许凌云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2.50

3 阮元 有限合伙人 2,500.00 31.25

4 管加瑜 有限合伙人 1,200.00 15.00

5 阮志毅 有限合伙人 300.00 3.75

6 陈全宝 有限合伙人 250.00 3.13

7 阮金木 有限合伙人 250.00 3.13

8 邵文 有限合伙人 250.00 3.13

9 赵柯 有限合伙人 250.00 3.13

10 倪琪 有限合伙人 250.00 3.13

11 浙江泰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 2.50

合计 8,000.00 100.00

(4)2012 年 2 月,普通合伙人名称变更

2012 年 2 月 22 日,经杭州安丰众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

伙人同意,其普通合伙人“浙江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名称变更为“安丰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

2012 年 2 月 22 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了该次变更。

(5)2013 年 11 月,变更名称及注册地址变更

2013 年 11 月 30 日,经杭州安丰众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

合伙人一致同意,企业名称变更为宁波安丰众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8

办公地址变更为“宁波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三号办公室 302 室”。

(6)2014 年 10 月,合伙企业合伙人变更

2014 年 10 月,全体合伙人一致作为如下决议:同意倪琪将在合伙企业 3.125%

的财产份额以 2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马万里;同意阮志毅将其在合伙企业 3.75%

的财产份额以 3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马万里。本次出资变更后,全体合伙人出资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权结构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浙江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550.00 19.38

2 许凌云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2.50

3 阮元 有限合伙人 2,500.00 31.25

4 管加瑜 有限合伙人 1,200.00 15.00

5 马万里 有限合伙人 5500.00 6.88

6 陈全宝 有限合伙人 250.00 3.13

7 阮金木 有限合伙人 250.00 3.13

8 邵文 有限合伙人 250.00 3.13

9 赵柯 有限合伙人 250.00 3.13

10 浙江泰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 2.50

合计 8,000.00 100.00

3、出资关系图

4、主要合伙人信息

宁波安丰的主要合伙人为阮志毅。阮志毅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阮志毅

曾用名 无

89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3010619631229****

通讯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求是村****

5、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宁波安丰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对外股权投资,最近二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0,871.66 10,828.01

负债合计 1,344.14 1,461.29

所有者权益合计 9,527.52 9,366.71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收入 0.00 0.00

营业利润 15.73 12.24

净利润 160.80 1371.79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宁波安丰除持有永乐影视股权外,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宁波安丰和众创

一般经营项目: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

业投资合伙企业 5,616.00 36.65%

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有限合伙)

许可经营项目:制造、加工:茶叶(绿茶),含

茶制品和代用茶[含茶制品(速溶茶类、其他

类)、代用茶];茶叶[绿茶、红茶、(乌龙茶)(分

杭州山地茶业有 装)]。(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

805.33 2.50%

限公司 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

批发、零售:茶叶、茶具;收购本企业 销售所

需的茶叶(限向第一生产者收购);服务:茶叶

的技术开发,市场营销策划。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工业自动化

控制设备、机电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软

浙江中科德润科

9,950.00 5.03% 件的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成果转让,

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培训服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

制的除外)。

宁波安丰领先创

一般经营项目: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

业投资合伙企业 8,000.00 5.00%

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有限合伙)

杭州莱源环保科 2,937.77 4.55%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环保技术等

90

技有限公司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宁波安丰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登记,取得了《私募

投资基金证明》。

(十四)浙江君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君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2011 年 3 月 14 日

注册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 308 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 3803 室

法定代表人 沈凤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5705812146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服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服务

2、历史沿革

浙江君越是成立于 2011 年 3 月 14 日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华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4,000.00 40.00

2 浙江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2,000.00 20.00

3 汪敏 自然人 2,000.00 20.00

4 尤俊杰 自然人 2,000.00 2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3、出资关系图

4、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91

浙江君越的实际控制人为沈凤飞。沈凤飞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沈凤飞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3012119571010****

通讯地址 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道源路****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浙江君越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对外股权投资,最近二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4,671.42 4,728.49

负债合计 8.85 2.70

所有者权益合计 4,662.58 4,725.79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收入 0.00 0.00

营业利润 -133.10 57.85

净利润 -63.22 166.32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对外投资情况

浙江君越自成立以来,除持有永乐影视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十五)南京雪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南京雪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2014 年 1 月 13 日

注册地址 南京市溧水区石湫镇影视大道 1 号

法定代表人 张辉

营业执照注册号 320124000086048

税务登记证号 320124085905588

组织机构代码证 08590558-8

文化艺术交流与传播;影视服装、道具、器材租赁;企业管理咨询、

策划;摄影、摄像服务;影视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展览展示服务;

经营范围

会议服务;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92

南京雪人是成立于 2014 年 1 月 13 日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

人民币。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张辉 自然人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3、出资关系图

4、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南京雪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张辉。张辉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内容“一、重大资

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二)张辉”部分

相关内容。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南京雪人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投资业务。最近二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3,140.27 99.37

负债合计 2,618.99 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1.28 99.37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收入 698.56 0.00

营业利润 562.55 -0.63

净利润 421.91 -0.63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对外投资情况

南京雪人自成立以来,除持有永乐影视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93

(十六)上海怡艾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怡艾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2011 年 1 月 21 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拓林镇郊奉路 1133 号 2 幢 201 室

法定代表人 朱黄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568082352F

金属材料、建材、机电设备、日用百货、电线电缆、橡塑制品、

照明电器、工艺礼品、家用电器、建筑装潢材料、服装、鞋帽、

经营范围 针纺织品、电脑器材批发、零售,会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物

业管理,汽车租赁,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1 年 1 月,上海怡艾成立

上海怡艾是成立于 2011 年 1 月 21 日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

元人民币。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吴国权 自然人 30.00 60.00%

2 邬炯娜 自然人 20.00 40.00%

合计 50.00 100.00%

(2)2012 年 7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7 月 26 日,上海怡艾召开股东大会,同意股东吴国权、邬炯娜以其

持有上海怡艾的股权分别作价 30 万元和 20 万元转让予徐银梁、卢一华。

2012 年 8 月 2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奉贤分局准予了该次变更,变更

完成后股东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徐银梁 自然人 30.00 60.00%

2 卢一华 自然人 20.00 40.00%

合计 50.00 100.00%

(3)2012 年 10 月,第一次增资

2012 年 10 月 10 日,上海怡艾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从 50 万元

94

增至 1,000 万元。2012 年 10 月 25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奉贤分局批准了该

次变更,变更完成后股东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徐银梁 自然人 600.00 60.00%

2 卢一华 自然人 400.00 40.00%

合计 1,000.00 100.00%

(4)2012 年 11 月,第二次转让

2012 年 10 月 29 日,上海怡艾召开股东大会,同意股东徐银梁将其持有公

司的股份作价 600 万元转让予蔡剑鹤,2012 年 10 月 29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奉贤分局批准了该次变更,变更完成后股东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蔡剑鹤 自然人 600.00 60.00%

2 卢一华 自然人 400.00 40.00%

合计 1,000.00 100.00%

(5)2014 年 3 月,第三次转让

2014 年 3 月 11 日,上海怡艾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徐银梁、卢一华将其持

有公司的股份作价共计 1,000 万元转让予朱黄杭,2014 年 3 月 31 日,上海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奉贤分局批准了该次变更,变更完成后股东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朱黄杭 自然人 1,000.00 1,0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3、出资关系图

4、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95

上海怡艾的实际控制人为朱黄杭。朱黄杭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朱黄杭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3060219790918****

通讯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上海怡艾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实业投资业务,近二年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4,960.44 982.10

负债合计 4,001.03 1.03

所有者权益合计 959.41 981.07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收入 0.00 0.00

营业利润 -21.66 -23.52

净利润 -21.66 -23.52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对外投资情况

上海怡艾自成立以来,除持有永乐影视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十七)诸暨海讯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诸暨海讯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2011 年 3 月 15 日

注册地址 诸暨市大唐镇昌盛二路

法定代表人 顾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81570577688D

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服务,投资咨询(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经营范围

可开展的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1 年 3 月,诸暨海讯成立

诸暨海讯是成立于 2011 年 3 月 15 日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999 万元

96

人民币。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王全东 自然人 349.65 35.00

2 丁钐 自然人 199.80 20.00

3 海迅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449.55 45.00

合计 999.00 100.00

(2)2015 年 9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9 月,全体股东作出股权转让决议,同意海迅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

有的 45%的出资额转让给诸暨市赛澳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股东出资额及

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王全东 自然人 349.65 35.00

2 丁钐 自然人 199.80 20.00

3 诸暨市赛澳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449.55 45.00

合计 999.00 100.00

(3)2015 年 10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10 月,全体股东作出股权转让决议,同意诸暨市赛澳投资有限公司

将其持有的 45%的出资额转让给诸暨市海宇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股东

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王全东 自然人 349.65 35.00

2 丁钐 自然人 199.80 20.00

3 诸暨市海宇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449.55 45.00

合计 999.00 100.00

(4)2015 年 9 月,法定代表人变更

2015 年 9 月 18 日,诸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公司法人代表由楼海飞变更

为楼利冬。

(5)2015 年 10 月,法定代表人变更

2015 年 10 月 21 日,诸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公司法人代表由楼利冬变

更为顾斌。

97

(6)2016 年 2 月,增资并增加合伙人

2016 年 2 月 19 日,诸暨海讯全体股东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1,998 万元,增资

后的注册资本为 2,997 万元。股东丁钐原拥有诸暨海迅 199.8 万元出资额,现增

加 399.6 万元;股东诸暨市海宇通投资有限公司原拥有诸暨海迅 449.55 万元,现

增加 1,388.61 万元;同意吸收吴煜霞为公司新股东,出资额为 209.79 万元。股

东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王全东 自然人 349.65 11.67

2 丁钐 自然人 599.40 20.00

3 诸暨市海宇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1838.16 61.33

4 吴煜霞 自然人 209.79 7.00

合计 2997.00 100.00

3、出资关系图

4、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诸暨海讯的实际控制人为顾斌。顾斌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顾斌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3901119760205****

通讯地址 浙江省诸暨市草塔镇清臣房村****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诸暨海讯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最近二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98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504.03 1,500.14

负债合计 507.84 503.60

所有者权益合计 996.19 996.54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收入 0.00 0.00

营业利润 -0.35 -0.08

净利润 -0.35 -0.08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对外投资情况

诸暨海讯自成立以来,除持有永乐影视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二、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基本资料

(一)北京海厚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海厚泰以其设立和管理的契约型基金以现金认购发行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所发行的股份。海厚泰已经与公司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

海厚泰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海厚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7 号 7 层 B704

法定代表人 陈海军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3 年 06 月 18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102016011999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策划;投资咨询。(1、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

经营范围 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

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基金管理人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41.40 458.20

负债总额 283.93 393.97

所有者权益 57.47 64.23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99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92.23 355.57

营业利润 -116.75 -16.56

利润总额 -116.75 -16.56

净利润 -116.75 -16.56

3、对外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

北京海厚泰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1 1,000.00 10.00%

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管理咨询。

北京海厚泰股权投资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2 200.00 10.00%

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策划;投资咨询。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

苏州海厚泰叁号投资

3 1,000.00 5.00%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

苏州海厚泰肆号投资

4 1,0000.00 1.00%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芜湖海厚泰伍号投资

5 110.00 9.09%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芜湖海厚泰陆号投资

6 110.00 9.09%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芜湖海厚泰柒号投资

7 660.00 20.00%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芜湖海厚泰捌号投资

8 1,000.00 5.00%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

芜湖海厚泰玖号投资

9 100.00 5.00%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

芜湖海厚泰拾号投资

10 100.00 5.00%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股东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股东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陈海军 自然人 4,900.00 98.00

2 徐建平 自然人 100.00 2.00

合计 5,000.00 100.00

5、股权结构图

100

6、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海厚泰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登记,取得了《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

(二)拉萨智度德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拉萨智度德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拉萨市金珠西路 158 号阳光新城 B 区三幢二单元 4-1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藏智度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柯旭红)

认缴出资 7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7 月 21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5400913976877787

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

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

经营范围

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此项目】

2、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9,626.50 61,595.37

负债总额 125.93 66.30

所有者权益 139,500.57 61,529.07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0.00

营业利润 -1,392.75 -220.87

利润总额 -1,392.75 -220.87

净利润 -1,392.75 -220.87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01

3、对外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

北京智度德普股

资。(下期出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31

1 权投资中心(有 416,181.00 2.163%

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限合伙)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金属屋面、墙面围护系统新材料的设计、

研发;软件开发;光伏分布式电站系统的

安装调试;建筑工程设计、咨询;金属板

及配套材料、五金产品(除电动三轮车)、

江苏雅百特科技

2 74,572.97 6.79% 光伏分布式电站系统组件的批发(不涉及

股份有限公司

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的,

按国家相关规定申请办理)。 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宁波双林汽车部

3 39,577.52 1.94% 汽车部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

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利德曼生化

4 42,409.02 1.14% 诊断试剂、诊断仪器及生物化学原料

股份有限公司

4、合伙人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股东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国创开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法人 20,000.00 26.67

2 拉萨百年德化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 10,000.00 13.33

3 吴红心 自然人 8,000.00 10.67

4 柯旭红 自然人 8,000.00 10.67

5 罗耘 自然人 5,000.00 6.67

6 毛岱 自然人 5,000.00 6.67

7 郑新平 自然人 5,000.00 6.67

8 程浩 自然人 5,000.00 6.67

9 北京盛景联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法人 4,000.00 5.33

10 伍朝阳 自然人 3,000.00 4.00

11 昆山嘉成聚缘投资中心 法人 1,000.00 1.33

12 西藏智度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 法人 1,000.00 1.33

合计 75,000.00 100.00

5、股权结构图

102

6、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拉萨智度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登记,取得了《私募

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三)上海九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九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 421 弄 107 号 P860 室

法定代表人 查先普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6 月 11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 310109000722028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需

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2、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上海九骑成立于 2015 年 6 月 11 日,目前仅有 2015 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01.31

负债总额 700.00

所有者权益 -198.69

103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营业利润 -198.69

利润总额 -198.69

净利润 -198.69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对外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

1 上海盛彩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99.00%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4、合伙人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股东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庄科明 自然人 9,000.00 90.00

2 查先普 自然人 1,000.00 1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5、股权结构图

(四)君丰华益新兴产业投资基金

君丰创投以其设立和管理的君丰华益基金现金认购发行人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所发行的股份。君丰创投已经与公司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君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 8 号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基地 1 栋 7C

法定代表人 谢爱龙

104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9 年 9 月 3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95552636X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

经营范围 务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业务(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

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2、本次参与认购的基金的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君丰华益新兴产业投资基金

产品代码 S84605

产品类型 契约型封闭基金

管理人 深圳市君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运作情况延期运

管理期限

作,但不得超过 2 年。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运作情况延期运

封闭期限

作,但不得超过 2 年。

开放期 无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拟上市企业股权,已上市企业定增等证监会允许的

投资范围 其他交易品种;同时可投资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3、基金管理人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238.87 7,261.55

负债总额 1,118.66 5,355.33

所有者权益 2,120.21 1,906.21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1,993.70 2,252.41

营业利润 280.63 604.20

利润总额 280.83 600.77

净利润 192.64 450.59

4、对外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君丰恒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200.00 78.2609 1.087%

2 深圳市君丰银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980.00 73.6848 0.9234%

3 深圳市君丰津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1581 0.1423 90.0063%

4 深圳市君丰京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15.9375 22.50 3.6530%

5 深圳市君丰稳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10.00 9.00 0.596%

深圳市君丰合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6 75.00 74.25 99.00%

伙)

105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君丰创业投资管理合伙

7 100.00 1.00 1.00%

企业(有限合伙)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君之丰创业投资管理合

8 100.00 1.00 1.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君丰楚天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9 10.00 8.00 80.00%

合伙)

10 深圳市君丰恒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 9.00 90.00%

11 深圳市君丰科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 9.00 90.00%

12 深圳市君丰财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 9.00 90.00%

13 深圳市君丰财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 9.00 90.00%

14 深圳市君丰华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 9.00 90.00%

5、股东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股东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谢爱龙 自然人 600.00 60.00

2 李逸微 自然人 400.00 40.00

合计 1,000.00 100.00

6、股权结构图

7、认购人基本情况

序号 客户姓名 认购金额(元) 确认份额

1 李茵如 3,000,000.00 3,000,087.50

2 潘志强 3,000,000.00 3,000,204.16

3 唐咏慧 3,000,000.00 3,000,320.83

4 谢卓然 3,000,000.00 3,000,087.50

5 邢质斌 3,000,000.00 3,000,408.33

6 贝友能 3,030,000.00 3,000,176.75

7 陈浩华 3,030,000.00 3,000,559.70

8 陈俊强 3,030,000.00 3,000,088.37

9 陈丽霞 3,030,000.00 3,000,117.83

10 陈巧玲 3,030,000.00 3,000,736.45

106

11 陈苏 3,030,000.00 3,000,117.83

12 陈湘荣 3,030,000.00 3,000,206.20

13 陈义秋 3,030,000.00 3,000,088.37

14 陈铷 3,030,000.00 3,000,324.04

15 程纪恩 3,030,000.00 3,000,294.58

16 程莉萍 3,030,000.00 3,000,176.75

17 冯德文 3,030,000.00 3,000,589.16

18 郭再中 3,030,000.00 3,000,294.58

19 何焯坚 3,030,000.00 3,000,088.37

20 胡平 3,030,000.00 3,001,237.25

21 胡玉慧 3,030,000.00 3,000,589.16

22 惠金亭 3,030,000.00 3,000,088.37

23 焦丽嫦 3,030,000.00 3,000,176.75

24 金松涛 3,030,000.00 3,000,088.37

25 赖文峰 3,030,000.00 3,000,530.25

26 赖耀坤 3,030,000.00 3,000,324.04

27 黎显明 3,030,000.00 3,000,088.37

28 李慕玲 3,030,000.00 3,000,412.41

29 李桃 3,030,000.00 3,000,147.28

30 梁桂波 3,030,000.00 3,000,294.58

31 林恒浩 3,030,000.00 3,000,412.41

32 林少辉 3,030,000.00 3,000,117.83

33 凌振雄 3,030,000.00 3,000,736.45

34 刘小望 3,030,000.00 3,000,088.37

35 吕栢良 3,030,000.00 3,000,088.37

36 吕吉光 3,030,000.00 3,000,000.00

37 罗翠兰 3,030,000.00 3,001,325.62

38 麦栢林 3,030,000.00 3,000,294.58

39 欧赛芬 3,030,000.00 3,000,206.20

40 潘新军 3,030,000.00 3,000,000.00

41 朴春爱 3,030,000.00 3,000,088.37

42 秦锡尧 3,030,000.00 3,000,412.41

43 任偶静 3,030,000.00 3,000,589.16

44 苏建平 3,030,000.00 3,000,589.16

45 谭广威 3,030,000.00 3,000,294.58

46 王丽娟 3,030,000.00 3,000,559.70

47 王永春 3,030,000.00 3,000,176.75

48 王永权 3,030,000.00 3,000,176.75

49 吴文武 3,030,000.00 3,000,382.95

50 吴志峰 3,030,000.00 3,000,530.25

51 肖景荣 3,030,000.00 3,000,589.16

52 徐平 3,030,000.00 3,000,088.37

53 严勇 3,030,000.00 3,000,117.83

54 杨龙勇 3,030,000.00 3,000,412.41

55 杨烁丽 3,030,000.00 3,000,088.37

56 杨文良 3,030,000.00 3,000,088.37

57 叶伟娟 3,030,000.00 3,000,117.83

107

58 叶晓帆 3,030,000.00 3,000,324.04

59 喻太平 3,030,000.00 3,000,382.95

60 袁金英 3,030,000.00 3,000,147.29

61 曾志勇 3,030,000.00 3,000,206.20

62 张柏坚 3,030,000.00 3,000,147.29

63 张虹 3,030,000.00 3,000,088.37

64 张瑾 3,030,000.00 3,000,117.83

65 钟光辉 3,030,000.00 3,000,176.75

66 周炼红 3,030,000.00 3,000,088.37

67 朱国军 3,030,000.00 3,000,294.58

68 朱履康 3,030,000.00 3,000,088.37

69 邹智毅 3,030,000.00 3,000,294.58

70 黄素英 3,100,000.00 3,101,031.04

71 林志海 3,100,000.00 3,100,119.57

72 廖奕森 3,131,000.00 3,100,152.20

73 彭剑 3,131,000.00 3,100,121.76

74 卢巧儿 3,200,000.00 3,200,093.33

75 钟晓云 3,200,000.00 3,200,124.44

76 黄梓铭 3,232,000.00 3,200,157.11

77 蔡美惠 3,535,000.00 3,500,319.11

78 李锦明 3,535,000.00 3,500,240.57

79 何瑞斌 3,700,000.00 3,700,140.95

80 袁炜荣 3,700,000.00 3,700,231.38

81 黄伟斌 3,900,000.00 3,900,373.33

82 郑文育 3,900,000.00 3,900,111.94

83 林润森 4,040,000.00 4,000,392.77

84 袁云华 4,040,000.00 4,000,667.72

85 陈丽芬 4,141,000.00 4,100,161.03

86 张凤来 4,500,000.00 4,500,568.75

87 何美凤 4,545,000.00 4,500,574.43

88 何茂光 4,747,000.00 4,700,784.57

89 李伟坤 4,949,000.00 4,900,842.50

90 谭景信 5,000,000.00 5,002,576.38

91 何华 5,050,000.00 5,000,589.16

92 阮锦均 5,050,000.00 5,000,490.97

93 伍浩泉 5,050,000.00 5,000,147.29

94 周锐 5,050,000.00 5,000,196.38

95 胡广娥 5,600,000.00 5,600,163.33

96 许富兴 5,700,000.00 5,700,387.91

97 葛凯 6,060,000.00 6,000,176.74

98 何坚贞 6,060,000.00 6,000,235.66

99 胡世丽 6,060,000.00 6,000,539.08

100 尹顺兴 6,060,000.00 6,000,824.83

101 杨煦林 6,262,000.00 6,200,572.44

102 温广行 8,080,000.00 8,000,392.77

103 陈湘丽 10,000,000.00 10,000,680.55

104 胡斌 10,000,000.00 10,000,583.33

108

105 吴海英 10,000,000.00 10,001,944.44

106 杨慧灵 10,000,000.00 10,003,888.88

107 郑秀君 10,000,000.00 10,000,291.66

108 中山市联成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0,000,388.88

109 陈艳 11,000,000.00 11,000,320.83

110 刘艳 11,000,000.00 11,001,085.62

111 梁肖霞 11,100,000.00 11,100,000.00

112 肖俊斐 12,000,000.00 12,001,132.63

113 袁雪梅 20,000,000.00 20,001,944.44

合计 484,428,000.00 481,546,635.70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君丰华益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登记,取得了《私

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五)杭州昊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杭州昊润以其设立和管理的契约型基金以现金认购发行人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所发行的股份。杭州昊润已经与公司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

杭州昊润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杭州昊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城区白云路 26 号 273 室

法定代表人 梅家豪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6 月 1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2341937782X

一般经营项目:服务:受托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财务

咨询,承办会展,成年人的非文化教育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

经营范围

除外),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杭州昊润成立于 2015 年 6 月 11 日,目前仅有 2015 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7.96

109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总额 54.68

所有者权益 83.28

项目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16.12

营业利润 -16.70

利润总额 -16.71

净利润 -16.71

3、对外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

舟山昊润景上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

1 21,000.00 10.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咨询,财务咨询,承办会展。

杭州昊润云景投资管理 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

2 18,620.00 88.6667%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证券、期货、金融类)。

杭州昊润融昆投资管理 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

3 60,000.00 1.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证券、期货)。

杭州昊润景上投资管理 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

4 60,000.00 1.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除证券、期货)。

4、股东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股东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梅家豪 自然人 510.00 51.00

2 吴卫国 自然人 390.00 39.00

3 唐磊 自然人 100.00 10.00

合计 1,000.00 100.00

5、股权结构图

6、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杭州昊润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登记,取得了《私募

110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

(六)上海嘉富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嘉富诚以其设立和管理的契约型基金以现金认购发行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所发行的股份。嘉富诚已经与公司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

嘉富诚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嘉富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 号 611 室

法定代表人 王杰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1 月 23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 310000000123206

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经营范围 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投资管理、咨询。 【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0.13 225.29

负债总额 48.83 13.16

所有者权益 -18.70 212.13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66.93 76.91

营业利润 -230.95 -307.75

利润总额 -230.95 -287.75

净利润 -230.83 -287.87

3、对外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

宁波申欧嘉诚股权

1 投资合伙企业(有 3,000.00 21.6667% 股权投资

限合伙)

投资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企业

上海芙歆投资合伙

2 10,000.00 1.00% 管理咨询,创业投资,企业形象策

企业(有限合伙)

划,市场营销策划。

111

创业投资,投资咨询(除金融、证

上海翌享投资合伙

3 10,000.00 1.00% 券),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形象策划,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企业

上海繁嘉投资合伙

4 10,000.00 1.00% 管理咨询,创业投资,企业形象策

企业(有限合伙)

划,市场营销策划。

投资管理、咨询,创业投资,商务

上海富喆投资合伙

5 10,000.00 1.00% 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

企业(有限合伙)

划,市场营销策划。

创业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商务

上海嘉迈投资合伙

6 10,000.00 1.00% 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

企业(有限合伙)

划,市场营销策划。

创业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商务

上海富凌投资合伙

7 10,000.00 1.00% 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

企业(有限合伙)

划,市场营销策划。

投资管理、咨询,创业投资,商务

上海嘉昂投资合伙

8 10,000.00 1.00% 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

企业(有限合伙)

划,市场营销策划。

4、股东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股东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北京嘉富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 550.00 55.00

2 上海奥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 350.00 35.00

3 王杰 自然人 50.00 5.00

4 冯旭涛 自然人 50.00 5.00

合计 10,000.00 100.00

5、股权结构图

112

6、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嘉富诚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登记,取得了《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

(七)徐智勇

1、基本情况

姓名 徐智勇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10619700823****

住所 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

通讯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2、对外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

位名称

113

通讯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技术培训;

批发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杭州联络

杭州市滨江 备、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互动信息

区南环路 217,714.97 5.20% 口、代理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

科技股份

3766 号 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

有限公司

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市滨江

杭州普悦 区南环路

一般经营项目:服务:投资管理、投资

投资管理 3766 号新 100.00 16.625%

咨询(除证券、期货)、财务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 世纪大厦

1103 室

杭州普然 杭州市滨江

投资管理 区南环路

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

合伙企业 3766 号新 393.00 29.612%

期货)

(有限合 世纪大厦

伙) 1109 室

3、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是否存在产权关系

杭州新世纪电子科技

2003 年-至今 法定代表人 否

有限公司

杭州普悦投资管理有

2014 年-至今 董事长 是

限公司

杭州普欢投资管理有

2015 年-至今 法定代表人 否

限公司

(八)李振

1、基本信息

姓名 李振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1020319780924****

住所 杭州市拱墅区文一路****

通讯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文一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地区的居留权

2、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目前,李振无其他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关联企业。

3、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114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是否存在产权关系

杭州文广股权投 2012 年 10 月至

副总经理 否

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杭州延瑞资产管

2015 年 10 月至今 总经理 否

理有限公司

(九)汪海波

1、基本情况

姓名 汪海波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1010519781018****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明月路****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明月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2、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目前,汪海波无其他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关联企业。

3、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是否存在产权关系

上海三花电气有限公司 2012 年至今 职员 否

(十)阮元

1、基本情况

姓名 阮元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68219860912****

住所 浙江省绍兴市迪荡昆仑国际****

通讯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迪荡昆仑国际****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居留权

2、对外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无锡灵动力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4,019.95 18.84%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等

保定玛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00.00 50.00% 房地产开发经营

115

宁波安丰和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5,616.00 10.00% 创业投资

(有限合伙)

宁波安丰众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8,000.00 31.25% 创业投资

(有限合伙)

宁波安丰领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8,000.00 12.50% 创业投资

(有限合伙)

宁波四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3,000.00 15.83% 创业投资

限合伙)

浙江弘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 10.00%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货运、预包装食品、机电产品

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3,648.00 3.68%

3、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是否存在产权关系

保定玛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0 年至今 监事 是

浙江弘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0 年至今 监事 是

无锡灵动力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15 年至今 董事 是

三、交易对方其他重要事项

(一)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1、程力栋和张辉为夫妻关系,南京雪人为张辉持股 100%的公司。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君丰华益基金的管理人君丰创投为本次重大

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上海君丰之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君熠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君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3、本次配套募集资金认购人阮元为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宁波安丰的合伙人之一。

除上述关联关系之外,本次交易对方之间,及其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及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中介机构及签字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

他利益安排。

4、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交易对方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二)交易对方及配套资金认购方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

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配套资金认购方及其主要

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

116

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交易对方及配套资金认购方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配套资金认购方及其主要

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四)交易对方中私募基金是否符合《关于与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相关

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问题与解答》的相关要求的说明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除海厚泰、杭州昊润和嘉富诚拟设立和管理的契约型基

金尚未完成备案外,上述交易对方中属于私募基金的已经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的要求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

若海厚泰、杭州昊润和嘉富诚在《关于与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相关的私募

投资基金备案的问题与解答》规定的时限内仍未完成其拟设立基金的备案手续,

将取消其认购资格,并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中相应调减其认购的募集配套资

金份额。上述基金或专户获得备案的情况不会对本次交易或配套募集资金产生不

利影响。

(五)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的具体认购金额及其履约能力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认购金额如下:

认购方 认购金额(万元) 认购数量(股)

海厚泰基金 17,000.00 18,888,888

杭州昊润基金 12,800.00 14,222,222

君丰华益基金 12,000.00 13,333,333

嘉富诚基金 12,000.00 13,333,333

汪海波 11,200.00 12,444,444

上海九骑 10,000.00 11,111,111

阮元 10,000.00 11,111,111

徐智勇 8,000.00 8,888,888

拉萨智度 5,000.00 5,555,555

李振 2,000.00 2,222,222

合计 100,000.00 111,111,107

上述募集资金认购方中的机构投资者均为专业股权投资机构、认购方中的自

然人中徐智勇、阮元均分别控制或持有多家企业的股权,李振、汪海波本次认购

117

资金来源为其个人投资收益及储蓄。上述认购方具备履行出资的能力。

(六)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象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

指引》规定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穿透至自然人、国务院/省级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已经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后,涉及认购主体

情况如下:

涉及认购

序号 交易对方 备注

主体数量

1 程力栋 1 -

2 张辉 1 -

3 陈立强 1 -

4 袁广 1 -

5 齐立薇 1 -

6 余杨 1 -

7 周经 1 -

8 浙江君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 -

9 南京雪人 1 -

10 上海怡艾实业有限公司 1 -

11 诸暨海讯投资有限公司 1 -

经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非为

12 宁波安丰 1

本次交易设立,视同 1 人计算

经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非为

13 北京丰实联合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

本次交易设立,视同 1 人计算

经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非为

14 深圳君丰 1

本次交易设立,视同 1 人计算

经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非为

15 上海君丰 1

本次交易设立,视同 1 人计算

经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非为

16 上海匀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

本次交易设立,视同 1 人计算

杭州智汇欣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经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非为

17 1

业(有限合伙) 本次交易设立,视同 1 人计算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规定,“以私募股权基金、资产管理

计划以及其他金融计划进行持股的,如果该金融计划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并

规范运作,且已经接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可不进行股份还原或转为直接

持股。”上述交易对方中,宁波安丰、北京丰实、深圳君丰、上海君丰、上海匀

艺、杭州智汇非因本次交易设立,且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118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接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管,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要求可不进行股份还原或转为直接持股。

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中经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视为1人计算。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穿透至自然人、国务院/省级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已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后,共计 17 个认购

主体,未超过 200 人,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等相关规定。

(七)本次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穿透核查情况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穿透至自然人、国务院/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已经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后,涉及认购主体情况如

下:

涉及认购主体

序号 认购方 备注

数量

1 徐智勇 1 -

2 李振 1 -

3 汪海波 1 -

4 阮元 1 -

海厚泰拟设立和管理的 尚未设立;根据其承诺,其认购人不超

5 不超过 30 人

契约型基金 过 30 人

拉萨智度德诚创业投资 经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非为本次交易

6 1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设立,视同 1 人计算

上海九骑投资合伙企业

7 2 最终穿透至查先普、庄科明

(有限合伙)

经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非为本次交易

8 君丰华益基金 1

设立,视同 1 人计算

杭州昊润拟设立和管理 尚未设立;根据其承诺,其认购人不超

9 不超过 30 人

的契约型基金 过 30 人

嘉富诚拟设立和管理的 尚未设立;根据其承诺,其认购人不超

10 不超过 30 人

契约型基金 过 30 人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穿透至自然人、国务院/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经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后,预计共计不超过 98 个

主体,未超过 200 人,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

119

第四节 拟置出资产基本情况

一、拟置出资产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置出截至评估基准日上市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长期

股权投资、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银行负债、非银行负债等。拟置出资产

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预案“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股权资产情况

1、上市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拟置出资产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注册地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东莞市宏达新材

1 东莞 硅橡胶、硅油生产销售 50 100%

料有限公司

涟水新宝纺织助 高分子材料研发、纺织助

2 淮安 50 100%

剂科技有限公司 剂搅拌分装

江苏明珠硅橡胶

3 镇江 硅橡胶、硅油生产销售 1,000 100%

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利洪硅材料

4 镇江 有机硅材料生产销售 20,500 100%

有限公司

东莞新东方科技

5 东莞 硅胶、硅油生产和销售 8,000 75%

有限公司

展志电子科技(南 芯片、按键、模具、手机

6 南通 4,000 29.82%

通)有限公司 IO 塞、USB 塞等生产销售

注:2016 年 5 月 4 日,上市公司公告将持有的展志电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29.82%

股权,以 8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成兵,目前股权过户手续目前正在办理中。

(二)非股权资产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拟置出资产中其他非股权资产的主要情况如下:

1、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宏达新材已取得房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单位:平方米

他项

序号 用途 产权证编号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权利

1 厂房 扬房字第 80102308 号 扬中市明珠广场 9,771.20 抵押

2 厂房 扬房字第 80102309 号 扬中市明珠广场 27,119.07 抵押

3 厂房 扬房字第 80102310 号 扬中市明珠广场 2,506.61 抵押

120

他项

序号 用途 产权证编号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权利

宁房权证建转字第 奥体大街 199 号金马郦城 59 幢

4 混合 223.10 无

345967 号 2 单元 903 室

注1 镇房权证字第 大港银山鑫城玫瑰苑 2 幢第 4

5 住宅 144.76 无

0401004667100110 号 层 401 室

注2 扬房权证三茅镇字第

6 住宅 三茅镇田园新村 20 幢 303 室 104.05 无

14500941 号

注2

7 住宅 无 三茅镇田园新村 19 幢 404 室 98.54 无

注:(1)大港银山鑫城玫瑰苑 2 幢第 4 层 401 室已出售给自然人段荣林,目前正在办理

过户手续中。

(2)三茅镇田园新村 20 幢 303 室,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自然人唐雨东名下,为其实际使

用;三茅镇田园新村 19 幢 404 室,无房产证,目前由宏达新材员工实际使用。前述 2 栋房

屋均由宏达新材购置,实际交由公司核心员工使用,自然人唐雨东目前已离职,伟伦投资已

出具承诺函:“1、伟伦投资已充分知悉拟置出资产的权属情况,并已充分了解本次交易的重

组报告书中披露的宏达新材的土地、房屋瑕疵,同意按本次交易的安排承接拟置出资产,不

会因前述资产的权属瑕疵向宏达新材提出主张权利;2、伟伦投资承诺,如因前述资产的权

利人向宏达新材主张权利、或因资产的权属瑕疵导致宏达新材出现任何处罚或债务风险,由

此给宏达新材造成的损失,伟伦投资将在前述损失产生后的 10 日内以等额现金支付给宏达

新材。”

2、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宏达新材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如下:

单位:平方米

序号 用途 权证编号 面积 有效期 他项权利

1 住宅 镇国用(2011)第 10493 号 19,922.00 2081/2/21 抵押

2 工业 扬国用(2006)第 00001115 号 8,421.20 2056/5/10 抵押

3 工业 扬国用(2006)第 00000834 号 52,501.80 2053/4/27 抵押

4 住宅 镇国用 2013 第 1032 号 28.70 2074/5/26 无

注1

5 住宅 扬国用(2006)第 00001086 号 22.80 - 无

6 住宅 宁建国用 2013 第 05715 号 21.55 2073/2/11 无

注:1)三茅镇田园新村 20 幢 303 室,对应的土地证编号为“扬国用(2006)第 00001086”,

土地使用权人登记为唐雨东;三茅镇田园新村 19 幢 404 室,无房产证、土地证,目前由宏

达新材员工实际使用。关于前述 2 处房产及对应土地,本次拟置出资产的承接方伟伦投资已

出具说明函,详见本节“1、房屋建筑物情况”。

(2)一宗面积为 9,679 平方米的坐落于扬中市三茅镇新胜村的土地,宏达新材于 2010

年 2 月 26 日与江苏省扬中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

3211822010CR0018),项下的宗地编号为扬土(2010)工-09 号。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宏达

新材尚未取得上述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3、商标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宏达新材已取得商标的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号 商标图样 有效期 注册类别 权利人

121

1 3700030 2005.7.7-2025.7.6 17 宏达新材

2 12990037 2015.1.14-2025.1.13 17 宏达新材

4、专利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宏达新材已取得专利的情况如下:

专利 授权公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权人

类型 告日

一种带有除尘罩的捏 实用 ZL2011205 2012.08.

1 2011.12.07 宏达新材

合机 新型 05736.6 08

一种耐高温硅树脂的 发明 ZL2011104 2013.05.

2 2011.12.07 宏达新材

制备防范 专利 03755.2 08

一种用于耐高温涂料 发明 ZL2012102 2014.03.

3 2012.07.11 宏达新材

的硅树脂的制备方法 专利 39659.3 12

一种高折射率硅树脂 发明 ZL2012101 2014.03.

4 2012.06.13 宏达新材

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 94430.2 12

有机硅磷酸酯的制备 发明 ZL2006100 2009.06.

5 2006.02.09 宏达新材

方法 专利 38230.2 24

一种海胆状氧化铜催 中国科学院过

发明 ZL2012100 2014.12.

6 化剂、其制备方法及 2012.03.19 程工程研究

专利 73071.5 24

其用途 所、宏达新材

一种花状氧化铜催化 中国科学院过

发明 ZL2011103 2014.09.

7 剂、其制备方法及其 2011.10.21 程工程研究

专利 22969.7 24

用途 所、宏达新材

一种回收处理有机硅 中国科学院过

发明 ZL2012100 2014.09.

8 废触体制备复合铜催 2012.03.13 程工程研究

专利 65902.4 24

化剂的方法 所、宏达新材

一种利用有机硅废触

中国科学院过

体回收的铜粉制备的 发明 ZL2011101 2014.09.

9 2011.05.19 程工程研究

三元铜催化剂及制备 专利 30218.5 24

所、宏达新材

方法

一种有机硅废触体回 中国科学院过

发明 ZL2011101 2014.09.

10 收氧化铜和氧化锌的 2011.05.25 程工程研究

专利 36091.8 24

方法 所、宏达新材

一种用于合成二甲基 中国科学院过

发明 ZL2011100 2014.01.

11 二氯硅烷的三元铜催 2011.02.25 程工程研究

专利 46168.2 15

化剂及其制备方法 所、宏达新材

一种 Cu-Cu2O-CuO 三 中国科学院过

发明 ZL2011101 2014.12.

12 元铜基固溶催化剂及 2011.05.13 程工程研究

专利 23879.5 24

其制备方法 所、宏达新材

注: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宏达新材与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共同拥有 7 项共享专利,

宏达新材暂未取得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关于前述专利转让至伟伦投资或其指定第三

方的同意函。伟伦投资已出具同意函:“本公司承诺若该等专利因专利权共有人不同意转让

或其他原因致使该等专利的专利权人无法变更的,本公司同意放弃该等专利,并不会因此向

122

宏达新材提出任何补偿、索赔和其他权利要求”。

二、抵押与担保情况

(一)拟置出资产的抵押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拟置出资产中的部分房屋、土地设定了抵押担保,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最高额抵押 最高额担 抵押 抵押涉及房屋或土地

序号 抵押权人 担保期限

合同编号 保金额 物 证号

扬房字第80102308号、 中 国 农 业

3210062011

1 3,450 房屋 扬房字第80102309号、 银 行 扬 中 2016/8/7

0011070

扬房字第80102310号 市支行

中国农业

3210062011 扬 国 用 ( 2006 ) 第

2 2,070 土地 银行扬中 2016/8/7

0011051 00000834号

市支行

中国农业

3210062011 扬 国 用 ( 2006 ) 第

3 330 土地 银行扬中 2016/8/7

0011053 00001115号

市支行

中国农业

3210062012 镇国用(2011)第10493

4 4,320 土地 银行扬中 2017/1/4

0000123 号

市支行

(二)拟置出资产的担保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拟置出资产不存在担保情况。

三、获取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

目前上市公司正在开展对外投资的权属变更取得其他股东同意的工作,将在

本次交易报告书正式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完成上述获得其他股东同意的工作,届时

将不存在对外投资的权属变更的实质性障碍。

四、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宏达新材将继续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同时,伟伦投

资已出具承诺函:“将对宏达新材拟置出资产交割日前仍未能取得债权人同意函

的债务承担相应的偿付责任,对于截至交割日宏达新材未能获得债权人同意转移

的债务,若该等债权人在交割日及以后向宏达新材主张权利,则由承诺人在接到

宏达新材的通知和相关承责凭证后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偿付,承诺人在偿付该等

123

债务后不再向宏达新材追偿,如承诺人未能及时进行偿付致使宏达新材承担相应

责任的,宏达新材有权向承诺人追偿。”

伟伦投资已经出具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前的事项,引起的与宏达新材有关

的任何争议、诉讼事项、行政处罚、或有责任保证均由承诺人负责处理及承担;

如该等争议、诉讼事项、行政处罚、或有责任致使宏达新材发生任何费用、承担

任何责任或遭受任何损失,承诺人将于接到宏达新材通知和相关承责凭证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宏达新材进行全额补偿。”

五、职工安置情况

宏达新材将在本次交易方案正式公布前完成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就本次拟

置出资产相关的所有员工的劳动和社保关系的承担与安置,以及因提前与宏达新

材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有关补偿和赔偿(如有)的支付事宜进行审议及表决,

确保本次重组职工安置方案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规的规定,通过

职工安置方案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124

第五节 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

一、永乐影视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 4 月 13 日

法定代表人:程力栋

注册资本:6,000.00 万元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75953544-9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2575953544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的

制作、复制、发行。一般经营项目:无。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500 号 3 幢 919 室

二、拟置入资产历史沿革

永乐影视自成立以来注册资本及股权变动概况如下:

125

126

1、2004 年 4 月永乐影视设立

2003 年 12 月 30 日,程力栋、张辉出资设立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

浙江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浙中磊验字(2004)第 202 号”

《验资报告》。2004 年 4 月 13 日,杭州工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号:3301052106873),

永乐影视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实缴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程力栋 350.00 350.00 70.00

2 张辉 150.00 150.00 30.00

合计 500.00 500.00 100.00

2、2010 年 12 月增资

2010 年 12 月 15 日,永乐影视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永乐影视增资 2,500

万元,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追加投资方式均为货币方式。

本次增资业经浙江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浙普华验字

[2010]第 080 号《验资报告》。

2010 年 12 月 29 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增资完成后,永乐影视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实缴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程力栋 2,100.00 2,100.00 70.00

2 张辉 900.00 900.00 30.00

合计 3,000.00 3,000.00 100.00

3、2011 年 3 月增资

2011 年 3 月 17 日,永乐影视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新股东对公司增资人民

币 534.8837 万元,其中袁广对公司增资 198.03 万元,余杨对公司增资 99.01 万

元,周经对公司增资 49.51 万元,万伯翱对公司增资 49.51 万元,陈立强对公司

增资 350.00 万元,北京丰实对公司增资 3,500.00 万元,诸暨海讯对公司增资

1,050.00 万元,上述增资共增加注册资本 534.88 万元,溢价部分全部转入资本公

积。同时永乐影视修订相应公司章程。追加投资方式均为货币方式。

127

本次增资业经浙江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 “浙普华验字

[2011]第 027 号”《验资报告》。2011 年 4 月 6 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

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增资完成后,永乐影视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实缴资本 持股比例(%)

1 程力栋 2,100.00 2,100.00 59.41

2 张辉 900.00 900.00 25.46

3 北京丰实 353.49 353.49 10.00

4 诸暨海讯 106.05 106.05 3.00

5 陈立强 35.35 35.35 1.00

6 袁广 20.00 20.00 0.57

7 余杨 10.00 10.00 0.28

8 周经 5.00 5.00 0.14

9 万伯翱 5.00 5.00 0.14

合计 3,534.88 3,534.88 100.00

4、2011 年 8 月增资

2011 年 8 月 15 日,永乐影视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人民币 3,884.49

万元的股东会决议,同意新股东杭州安丰、浙江君越、深圳中冠、齐立薇、邹赛

光以 15.446 元/每元出资额的价格对公司增资 5,400.00 万元,增资方式全部为货

币资金,其中 349.60 万元作为公司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浙江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浙普华验字[2011]第 092 号

《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1 年 9 月 26 日止,永乐影视已收到杭州安丰众盈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君越、深圳中冠创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齐

立薇及邹赛光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349.6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截

至 2011 年 9 月 29 日,永乐影视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884.49 万元,累计

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3,884.49 万元。

2011 年 9 月 28 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增资完成后,永乐影视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实缴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程力栋 2,100.00 2,100.00 54.06

2 张辉 900.00 900.00 23.17

3 北京丰实 353.49 353.49 9.10

4 诸暨海讯 106.05 106.05 2.73

128

5 杭州安丰 116.53 116.53 3.00

6 深圳中冠 77.69 77.69 2.00

7 浙江君越 116.53 116.53 3.00

8 齐立薇 34.96 34.96 0.90

9 邹赛光 3.88 3.88 0.10

10 陈立强 35.35 35.35 0.91

11 袁广 20.00 20.00 0.51

12 余杨 10.00 10.00 0.26

13 周经 5.00 5.00 0.13

14 万伯翱 5.00 5.00 0.13

合计 3,884.49 3,884.49 100.00

5、2011 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11 年 12 月 2 日,永乐影视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齐立薇将其拥有的永乐

影视 0.40%的股权转让给许海波。同日,许海波与齐立薇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许海波受让齐立薇所持有的永乐影视 0.40%的股权,股权转让的对价为人民币

240.00 万元。

2012 年 1 月 19 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增资完成后,永乐影视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实缴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程力栋 2,100.00 2,100.00 54.06

2 张辉 900 900.00 23.17

3 北京丰实 353.49 353.49 9.10

4 诸暨海讯 106.05 106.05 2.73

5 杭州安丰 116.53 116.53 3.00

6 深圳中冠 77.69 77.69 2.00

7 浙江君越 116.53 116.53 3.00

8 齐立薇 19.42 19.42 0.50

9 邹赛光 3.88 3.88 0.10

10 陈立强 35.35 35.35 0.91

11 袁广 20.00 20.00 0.51

12 余杨 10.00 10.00 0.26

13 周经 5.00 5.00 0.13

14 万伯翱 5.00 5.00 0.13

15 许海波 15.54 15.54 0.40

合计 3,884.49 3,884.49 100.00

6、2012 年 6 月增资

2012 年 6 月 5 日,永乐影视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 4,132.43 万元

的股东会决议,同意新股东上海君丰、深圳君丰、浙江中证以 18.149 元/每元出

129

资额的价格,对公司增资 4,500.00 万元,增资方式全部为货币资金,其中 247.95

万元作为公司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浙江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浙普华验字[2012]第 073 号”

《验资报告》。2012 年 6 月 28 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增资完成后,永乐影视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实缴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程力栋 2,100.00 2100.00 50.82

2 张辉 900.00 900.00 21.78

3 北京丰实 353.49 353.49 8.55

4 诸暨海讯 106.05 106.05 2.57

5 杭州安丰 116.53 116.53 2.82

6 深圳中冠 77.69 77.69 1.88

7 浙江君越 116.53 116.53 2.82

8 上海君丰 82.645 82.65 2.00

9 深圳君丰 82.65 82.65 2.00

10 浙江中证 82.645 82.65 2.00

11 齐立薇 19.42 19.42 0.47

12 邹赛光 3.88 3.88 0.09

13 陈立强 35.35 35.35 0.86

14 袁广 20.00 20.00 0.48

15 余杨 10.00 10.00 0.24

16 周经 5.00 5.00 0.12

17 万伯翱 5.00 5.00 0.12

18 许海波 15.54 15.54 0.38

合计 4,132.43 4,132.43 100.00

7、2012 年 8 月增资

2012 年 8 月 15 日,永乐影视通过股东会决议,永乐影视将资本公积中的

1,367.57 万元转增为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5,500.00 万元。

2012 年 8 月 24 日,天健所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12]278 号”《验资报告》。

2012 年 8 月 29 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增资完成后,永乐影视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实缴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程力栋 2,794.96 2,794.96 50.82

2 张辉 1,197.84 1,197.84 21.78

3 北京丰实 470.47 470.47 8.55

4 诸暨海讯 141.14 141.14 2.57

130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实缴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5 杭州安丰 155.10 155.10 2.82

6 深圳中冠 103.40 103.40 1.88

7 浙江君越 155.10 155.10 2.82

8 上海君丰 110.00 110.00 2.00

9 深圳君丰 110.00 110.00 2.00

10 浙江中证 110.00 110.00 2.00

11 齐立薇 25.85 25.85 0.47

12 邹赛光 5.17 5.17 0.09

13 陈立强 47.05 47.05 0.86

14 袁广 26.62 26.62 0.48

15 余杨 13.31 13.31 0.24

16 周经 6.66 6.66 0.12

17 万伯翱 6.66 6.66 0.12

18 许海波 20.68 20.68 0.38

合计 5,500.00 5,500.00 100.00

8、2013 年 4 月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2 年 11 月 8 日,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

同意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共同发起设立杭州永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1 月 8

日,永乐影视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以审计后的公司净资产中的人民币 6,000 万

元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并折合为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即发起人股

本),分为 6,000 万股,每股 1.00 元,净资产中多余的人民币 207,999,811.87 元

列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整体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6,000,00 万元。同

日,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

2013 年 3 月 12 日,天健所出具了天健验[2013]73 号的《验资报告》,验证

已出资到位。

2013 年 3 月 15 日,全体发起人召开了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2013 年 4 月 22 日,杭州工商局出具(杭)准予变更[2013]第 088889 号《准予变

更登记通知书》,准予永乐影视本次变更登记,公司名称为浙江永乐影视股份有

限公司。

股改完成后永乐股份的各发起人、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程力栋 3,049.05 50.82

2 张辉 1,306.73 21.78

3 北京丰实 513.24 8.55

131

4 诸暨海讯 153.97 2.57

5 杭州安丰 169.20 2.82

6 深圳中冠 112.80 1.88

7 浙江君越 169.20 2.82

8 上海君丰 120.00 2.00

9 深圳君丰 120.00 2.00

10 浙江中证 120.00 2.00

11 齐立薇 28.20 0.47

12 邹赛光 5.64 0.09

13 陈立强 51.32 0.86

14 袁广 29.04 0.48

15 余杨 14.52 0.24

16 周经 7.26 0.12

17 万伯翱 7.26 0.12

18 许海波 22.56 0.38

合计 6,000.00 100.00

9、2014 年 6 月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 5 月 20 日,永乐股份召开了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将原股份公司整体

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按照每股 1 元的比例折合成有限责

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后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00 万元。

2014 年 6 月 25 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名称

变更为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整体变

更后,永乐影视的住所、经营范围及股权结构不变。

变更完成后,各股东出资比例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程力栋 3,049.05 50.82

2 张辉 1,306.73 21.78

3 北京丰实 513.24 8.55

4 诸暨海讯 153.97 2.57

5 杭州安丰 169.20 2.82

6 深圳中冠 112.80 1.88

7 浙江君越 169.20 2.82

8 上海君丰 120.00 2.00

9 深圳君丰 120.00 2.00

10 浙江中证 120.00 2.00

11 齐立薇 28.20 0.47

12 邹赛光 5.64 0.09

13 陈立强 51.32 0.86

14 袁广 29.04 0.48

15 余杨 14.52 0.24

16 周经 7.26 0.12

132

17 万伯翱 7.26 0.12

18 许海波 22.56 0.38

合计 6,000.00 100.00

10、2015 年 1 月股权转让

2014 年 12 月 30 日,永乐影视召开股东会,同意张辉将其拥有的永乐影视

1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 600 万元)转让给南京雪人。浙江中证在表决中弃权。

同日,张辉与南京雪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辉将其持有的永乐

影视 1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 600 万元)转让给南京雪人,股权转让的对价为

3,602 万元。

2015 年 1 月 26 日,杭州市工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

上述变更完成后,永乐影视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程力栋 3,049.05 50.82

2 张辉 706.73 11.78

3 南京雪人 600.00 10.00

4 北京丰实 513.24 8.56

5 宁波安丰 169.20 2.82

6 浙江君越 169.20 2.82

7 诸暨海讯 153.97 2.57

8 上海君丰 120.00 2.00

9 浙江中证 120.00 2.00

10 深圳君丰 120.00 2.00

11 深圳中冠 112.80 1.88

12 陈立强 51.32 0.86

13 袁广 29.04 0.48

14 齐立薇 28.20 0.47

15 许海波 22.56 0.38

16 余杨 14.52 0.24

17 周经 7.26 0.12

18 万伯翱 7.26 0.12

19 邹赛光 5.64 0.09

合计 6,000.00 100.00

11、2015 年 2 月股权转让

2015 年 1 月 23 日,浙江中证与南京雪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浙

江中证将其持有的永乐影视 2%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 120 万元)转让给南京雪

人,股权转让的对价为 2,000 万元。

133

2015 年 1 月 29 日,南京雪人与杭州智汇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南

京雪人将其持有的永乐影视 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 300 万元)转让给杭州智

汇,股权转让的对价为 5,000 万元。

2015 年 1 月 29 日,南京雪人与上海怡艾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南

京雪人将其持有的永乐影视 4%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 240 万元)转让给上海怡

艾,股权转让的对价为 4,000 万元。

2015 年 2 月 5 日,深圳中冠与南京雪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深圳

中冠将其持有的永乐影视 1.88%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 112.8 万元)转让给南京

雪人,股权转让的对价为 1,880 万元。

2015 年 2 月 5 日,许海波与南京雪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许海波

将其持有的永乐影视 0.376%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 22.56 万元)转让给南京雪人,

股权转让的对价为 376 万元。

2015 年 2 月 10 日,万伯翱与南京雪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万伯

翱将其持有的永乐影视 0.121%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 7.26 万元)转让给南京雪

人,股权转让的对价为 121 万元。

2015 年 2 月 10 日,邹赛光与南京雪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邹赛

光将其持有的永乐影视 0.094%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 5.64 万元)转让给南京雪

人,股权转让的对价为 94 万元。

2015 年 2 月 13 日,南京雪人与上海匀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南

京雪人将其持有的永乐影视 1.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 90 万元)转让给南京雪

人,股权转让的对价为 1,500 万元。

上述变更完成后,永乐影视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程力栋 3,049.05 50.82

2 张辉 706.73 11.78

3 北京丰实 513.24 8.56

4 杭州智汇 300.00 5.00

5 上海怡艾 240.00 4.00

6 南京雪人 238.26 3.97

7 宁波安丰 169.20 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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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浙江君越 169.20 2.82

9 诸暨海讯 153.97 2.57

10 上海君丰 120.00 2.00

11 深圳君丰 120.00 2.00

12 上海匀艺 90.00 1.50

13 陈立强 51.32 0.86

14 袁广 29.04 0.48

15 齐立薇 28.20 0.47

16 余杨 14.52 0.24

17 周经 7.26 0.12

合计 6,000.00 100.00

三、永乐影视下属公司股权结构

四、永乐影视主要股东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永乐影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程力栋。程力栋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程力栋

曾用名 -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23010819680515****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

(二)其他主要股东情况

永乐影视其他主要股东情况参见“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重

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基本情况”部分内容。

五、永乐影视的子公司

1、上海青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35

公司名称 上海青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2012 年 3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玉树路 269 号 5 号楼 2915 室

法定代表人 程力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7591679210A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文化艺术活动交流与策划,摄影摄像,

文学创作,舞台艺术造型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

经营范围 告、服装设计,美术设计,动漫设计,礼仪服务,企业营销策划,

会展服务,翻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青竺历史沿革情况

①2012 年 3 月,上海青竺设立

上海青竺系由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单瑞林于 2012 年 3 月 19 日出资

设立,设立时法定代表人为程力栋,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500 万元。

2012 年 3 月 7 日,上海永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永真会师内验字(2012)

0654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止 2012 年 2 月 27 日,上海青竺已收到全体股东的出

资款共计人民币 5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上海青竺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万元) (%)

1 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340 340 68

2 单瑞林 160 160 32

合计 500 500 100

②2012 年 5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5 月 17 日,经上海青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同

意股东单瑞林将其所持上海青竺 32%的股权转让予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同日,单瑞林与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万元) (%)

1 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500 500 100

合计 500 500 100

③2013 年 5 月,第一次变更经营范围、第一次变更股东名称

136

2013 年 5 月 29 日,经上海青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股东决定通过,同意上海

青竺变更公司章程中股东名称的描述,股东名称由“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变更为“浙江永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变更其经营范围。更变后上海青竺

经营范围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文化艺术活动交流与策划,摄影摄像,

文学创作,舞台艺术造型策划,服装设计,美术设计,动漫设计,文学创作,礼

仪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会展服务,翻译服务。”

④2014 年 7 月,第二次变更股东名称

2014 年 7 月 10 日,经上海青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变

更上海青竺公司章程中股东名称的描述,股东名称由“浙江永乐影视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为“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12 日,工商主管部门核准了此次变更。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万元) (%)

1 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500 500 100

合计 500 500 100

⑤2014 年 12 月,第一次变更注册地址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上海青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

上海青竺变更注册地址。变更后上海青竺的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

玉阳路 699 弄 1-9 号 7 号 406-1 室”

⑥2015 年 6 月,第二次变更经营范围

2015 年 6 月 3 日,经上海青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上

海青竺变更其经营范围。变更后上海青竺经营范围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

文化艺术活动交流与策划,摄影摄像,文学创作,舞台艺术造型策划,设计、制

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服装设计,美术设计,动漫设计,礼仪服务,企业营

销策划,会展服务,翻译服务。”

(3)上海青竺的对外投资情况

上海青竺于 2013 年 1 月 8 日投资设立上海青竺北京分公司。上海青竺北京

分公司目前持有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 2013 年 1 月 8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注

册号:11010515527570),基本情况如下:

137

公司名称 上海青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设立日期 2013 年 1 月 8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 107 号院 58 号楼四层

法定代表人 周经

税务登记证号 京税证字 110105061300074 号

组织机构代码 06130007-4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

经营范围

含演出),摄影摄像,文艺创作。

2、天津永乐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天津永乐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2014 年 6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 万元

注册地址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 18 号 532-9(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 周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2300790999T

电视剧、专题、综艺、动画等节目制作、发行,组织文化艺术交

流活动,摄影摄像服务,文学创作服务,舞台策划服务,服装设

经营范围 计,美术设计,动漫设计,礼仪庆典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会议

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翻译服务,从事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天津永乐历史沿革情况

①2014 年 6 月,天津永乐设立

天津永乐系由浙江永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6 月 27 日出资设立,设立

时法定代表人为周经,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500 万元。

2014 年 7 月 31 日,天津天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津天授验内

字[2014]110 号的验资报告,确认截止 2014 年 7 月 28 日,天津永乐已收到全体

股东的出资款共计人民币 5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天津永乐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 实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元) (万元) (%)

1 浙江永乐影视股份有限 500 100

500

公司

合计 500 500 100

②2014 年 8 月,第一次变更经营范围、股东名称

138

2014 年 8 月 21 日,经天津永乐股东决议通过,同意天津永乐变更其经营范

围、股东名称、认缴出资时间:

天津永乐经营范围变更为“电视剧、专题、综艺、动画等节目制作、发行,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摄影摄像服务,文学创作服务,舞台策划服务,服装设

计,美术设计,动漫设计,礼仪庆典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会议服务,展览展示

服务,翻译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由“浙江永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

公司”;

2014 年 8 月 21 日,工商主管部门核准了此次变更。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万元) (%)

1 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500 500 100

合计 500 500 100

③2015 年 6 月,第二次变更经营范围

2015 年 6 月 8 日,经天津永乐股东决议通过,同意天津永乐变更其经营范

围:

天津永乐经营范围变更为“电视剧、专题、综艺、动画等节目制作、发行,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摄影摄像服务,文学创作服务,舞台策划服务,服装设

计,美术设计,动漫设计,礼仪庆典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会议服务,展览展示

服务,翻译服务,从事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3、象山永乐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已注销)

(1)存续期间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象山永乐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2013 年 8 月 14 日

存续期间 2013 年 8 月 14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象山县新桥镇象山影视城内

法定代表人 程力栋

许可经营项目: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制作、

复制、发行(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文化艺术

经营范围

交流活动策划,庆典活动策划及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

划,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广告设计、制作、

139

发布,图文设计、制作。(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

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万元) (%)

股权结构 浙江永乐影视制作

1 500 100 货币

有限公司

合计 500 100

(2)注销登记情况

2014 年 8 月 5 日,经象山永乐股东决议,同意解散象山永乐,成立清算组。

2014 年 8 月 22 日,象山县国家税务局出具象国税丹通【2014】25213 号《税

务事项通知书》,同意象山永乐注销税务登记。

2014 年 9 月 1 日,浙江省象山县地方税务局出具象地税销【2014】0449 号

《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象山永乐注销登记。

2014 年 11 月 19 日,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象市监企)登记内销字

【2014】第 000302 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象山永乐注销登记。

4、报告期内对外处置的子公司或股权情况

报告期内,永乐影视无对外处置的子公司或股权的情况。

程力栋 张辉 陈立强 袁广 齐立薇 余杨 周经

50.82% 11.78% 0.86% 0.48% 0.47% 0.24% 0.12%

北京丰实 杭州智汇 上海艾怡 南京雪人 宁波安丰 浙江君越 诸暨海讯 上海君丰 深圳君丰 上海匀艺

8.56% 5.00% 4.00% 3.97% 2.82% 2.82% 2.57% 2.00% 2.00% 1.50%

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100% 100%

上海青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天津永乐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上海青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程力栋与张辉为夫妻关系,张辉持有南京雪人 100%股权,程力栋、张辉以及南

京雪人为一致行动人。

永乐影视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

议、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存在影响该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如让渡

140

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

永乐影视其他股东情况参见“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六、永乐影视主要财务数据

永乐影视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94,620.72 59,430.94 47,223.31

非流动资产 2,486.55 1,568.83 1,658.96

资产总计 97,107.27 60,999.76 48,882.27

流动负债 33,182.24 12,753.89 13,376.77

非流动负债 5,820.00 8,400.00 4,000.00

负债合计 39,002.24 21,153.89 17,376.77

所有者权益合计 58,105.02 39,845.88 31,505.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7,107.27 60,999.76 48,882.27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61,234.30 31,854.04 26,902.13

二、营业总成本 28,631.97 18,116.78 15,301.10

三、营业利润 23,321.53 9,912.66 7,766.89

四、利润总额 24,148.90 11,095.47 9,067.11

五、净利润 18,259.15 8,340.37 7,044.97

注:上表中 2015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七、股份权属情况

永乐影视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永乐影

视的股东承诺其分别为各自持有的永乐影视股权的最终和真实所有人,不存在代

持、委托持股等持有上述股份的情形。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永乐影视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其他任何有权利

限制的情形,永乐影视及其子公司的股权亦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

重大争议情况。同时,根据永乐影视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其股权转让不存

在前置条件。

八、永乐影视最近三年资产评估、交易、增资及改制情况

(一)最近三年资产评估情况

141

1、2013 年整体改制资产评估情况

2013 年 4 月,永乐影视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永乐影视聘请坤元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截至 2012 年 11 月 30 日永乐影视资产净额价值进行评估,并

出具了坤元评报【2012】513 号《资产评估报告》,该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进行

评估,截至 2012 年 11 月 30 日,永乐影视资产净额的评估价值为 309,978,506.32

元。

2、2015 年标的公司拟借壳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第 813 号《资产评

估报告》,永乐影视 100%股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评估值为 278,082.20 万元。

3、本次交易与 2013 年整体改制时资产评估差异说明

(1)评估目的不同

永乐影视整体改制股份有限公司时的评估目的主要是判断永乐影视实际资

产价值是否发生减损,避免资产评估值低于整体改制后的注册资本,而本次交易

的估值主要用于双方确定永乐影视 100%股权价值,用以衡量在持续经营的假设

下永乐影视未来经济利益的现值。由于评估目的不同,故两者将采用的评估方法

有所差异,从而可能导致评估差异。

(2)评估方法不同

永乐影视整体改制股份有限公司时所采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资产基

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

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和

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因此本次交易和整体改制时的评估值可能会出现

差异。

(3)评估时点不同

永乐影视整体改制股份有限公司时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2 年 11 月 30 日,本

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受益于行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永

乐影视业务规模及整体盈利能力大幅提升,经营业绩持续增长,品牌声誉及管理

142

水平均有所提高,导致本次交易估值与整体改制时可能存在差异。

4、本次交易与 2015 年借壳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资产评估差异说

本次交易永乐影视 100%股权预估值约为 32.64 亿元,较 2015 年借壳宁波康

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强电子”)评估值 27.8 亿元有所增加,主要

原因为两次评估的基准日不同,永乐影视的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及其净资产规模

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永乐影视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有较大幅度提高

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永乐影视前一完整会计年度实现的营

业收入为 31,854.04 万元,净利润为 8,340.37 万元;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

基准日,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永乐影视评估前一完整会计年度未经审计营业收入

为 61,234.30 万元,较前次增加 92.23%;未经审计净利润为 18,259.15 万元,较

前次增加 118.92%,永乐影视自身实际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均有较大幅度提高。

(2)永乐影视净资产规模有所增加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永乐影视净资产规模为 39,845.88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永乐影视净资产规模为 58,105.02 万元,较前次增加 45.82%。

综上,鉴于两次评估基准日不同,永乐影视的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和净资产

的增加使得永乐影视经营情况、面临的市场状况以及其对未来的预期均发生一定

变化,永乐影视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对未来经营业绩重新预测,评估机构根据截

至本次评估基准日的永乐影视的综合情况对永乐影视 100%股权的价值进行重新

预评估,因此两次评估结果存在一定差异。本次交易永乐影视 100%股权最终评

估值以经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

(二)最近三年股权转让情况

1、永乐影视最近三年股权转让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日期 事项 转让价格

1 2014 年 12 月 张辉将其持有永乐影视 600.00 万元的注册资本转让给 3,602.00

143

南京雪人

浙江中证大道金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

2015 年 1 月 2,000.00

持有永乐影视 120 万元的注册资本转让给南京雪人

南京雪人将其持有永乐影视 300 万元的注册资本转让予

2015 年 1 月 5,000.00

杭州智汇

南京雪人将其持有永乐影视 240 万元的注册资本转让予

2015 年 1 月 4,000.00

上海怡艾

深圳中冠创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永乐影视

2015 年 2 月 1,880.00

112.8 万元的注册资本转让予南京雪人

2

万伯翱将其持有永乐影视的 7.26 万元的注册资本转让

2015 年 2 月 121.00

予南京雪人

邹赛光将其持有永乐影视的 5.64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予

2015 年 2 月 94.00

南京雪人

许海波将其持有的永乐影视的 22.56 万元出资额转予南

2015 年 2 月 376

京雪人

南京雪人将其持有永乐影视 90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予上

2015 年 2 月 1,500.00

海匀艺

2、永乐影视 2015 年 2 月股权转让价格与本次交易价格之间的差异分析

永乐影视 2015 年 2 月股权转让时对全部股权的作价金额为 10 亿元,本次交

易永乐影视 100%股权评估作价 326,000.00 万元,差异较大,主要原因为:一是

交易背景和作价依据不同,2015 年 2 月股权转让时并未做具体评估工作,2014

年下半年该次股权转让实际谈判磋商工作基本完成,交易价格经交易双方依据

2014 年盈利状况友好协商确定;二是 2015 年 2 月股权转让比例较低,均为少数

股权,一般而言,拥有控制权的股权交易价格比少数股权交易价格有一定的溢价;

三是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交易完成后未来三年永乐影视的经营业绩作出具体

承诺,由此导致本次交易估值较高。

3、永乐影视 2015 年 2 月股权转让的背景情况

(1)张辉设立南京雪人原因

程力栋夫妇原计划内部调整持股结构,在设立南京雪人和南京厚实两家持股

公司后,分别将各自持有的永乐影视股份转让给各自设立的持股公司,南京雪人

在受让张辉部分股份时在就作价和纳税事项与地方税务局沟通后,确认股份转让

作价需不低于账面净资产,并以此进行纳税。考虑到程力栋持股比例较高,如转

让需缴纳巨额税费。因此,程力栋后续未将股权转让给南京厚实,张辉亦仅将部

分股权转让南京雪人。

(2)浙江中证、深圳中冠、许海波、万伯翱、邹赛光分别将 2%、1.88%、

144

0.376%、0.121%、0.094%的股权转让给南京雪人背景及原因

浙江中证、深圳中冠投资于永乐影视时原预期永乐影视 2014 年底前实现上

市,虽然永乐影视一直试图通过重组或上市进入资本市场,但截至 2014 年下半

年,永乐影视通过重组或上市进入资本市场前景尚不明朗,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在此情形下,浙江中证、深圳中冠等要求控股股东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其

股份,与此同时,许海波、万伯翱、邹赛光也因套现需求向控股股东程力栋及其

一致行动人出售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永乐影视股权。

(3)2015 年 2 月,南京雪人将 5%、4%、1.5%股权分别转让给杭州智汇、

上海怡艾和上海匀艺,转让背景及原因

①由于浙江中证及深圳中冠等股东希望退出,永乐影视控股股东程力栋及其

一致行动人张辉自身资金有限,需要寻找其他投资者受让浙江中证、深圳中冠等

股东的股份;

②永乐影视控股股东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辉希望通过出售部分股权以

获取资金为未来可能进行的重组及相关费用准备资金;

③杭州智汇、上海怡艾和上海匀艺看好永乐影视发展前景,愿意投资于永乐

影视,但为避免与其他原有小股东产生纠纷,不愿意直接受让浙江中证、深圳中

冠、许海波、万伯翱、邹赛光等持有的股权,而选择直接受让南京雪人持有的股

份。

(三)最近三年改制情况

1、2013 年 4 月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2 年 11 月 8 日,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

同意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共同发起设立浙江永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1 月 8

日,永乐影视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以审计后的公司净资产中的人民币 6000 万

元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并折合为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即发起人股

本),分为 6000 万股,每股 1.00 元,净资产中多余的人民币 207,999,811.87 元列

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整体变更后永乐股份的注册资本为 6,000.00 万元。

同日,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

145

2013 年 3 月 12 日,天健所出具了天健验[2013]73 号的《验资报告》,验证

已出资到位。

2013 年 3 月 15 日,全体发起人召开了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2013 年 4 月 22 日,杭州工商局出具(杭)准予变更[2013]第 088889 号《准予变

更登记通知书》,准予永乐影视本次变更登记,公司名称为浙江永乐影视股份有

限公司。

2、2014 年 6 月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 5 月 20 日,永乐股份召开了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将原股份公司整体

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按照每股 1 元的比例折合成有限责

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后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00 万元。

2014 年 6 月 25 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名称

变更为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整体变

更后,永乐影视的住所、经营范围及股权结构不变。

九、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差异情况

标的公司的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不存在明显差异,亦不存在按规定将要进行变更并对标的公司的利润产生

重大影响的情况。

十、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为永乐影视 100%的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情况

(一)永乐影视诉北京阳光盛通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东阳盛通影视有限公

司、盛漯松合同纠纷案

2013 年 11 月 25 日,永乐影视以请求支付所欠款项、违约金为由将北京阳

光盛通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东阳盛通影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被告二”)、盛漯松(以下简称“被告三”)诉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起

诉状以三名被告违反了永乐影视于 2010 年 5 月 23 日和 2010 年 12 月 22 日与被

146

告一签订的《电视连续剧<香格里拉>联合投资拍摄合同》、2011 年 9 月 21 日与

被告一签订的《电视连续剧<建元风云>联合投资拍摄合同》(后更名为《忽必烈

传奇》)、2010 年 6 月 2 日与被告一签订的《电视连续剧<水浒>联合投资拍摄合

同》、2013 年 1 月 24 日与被告一和被告三签订的《还款计划》、2013 年 5 月 16

日与被告一和被告二签订的《协议书》的有关约定为由,要求被告一、被告二连

带向永乐影视支付欠款人民币 752 万元,违约金人民币 150.4 万元,被告三对被

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4 年 11 月 6 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下发(2014)杭余商初字第 9 号

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如下:

(1)被告北京阳光盛通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

永乐股份投资及收益欠款人民币 752.00 万元。

(2)被告北京阳光盛通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

永乐股份违约金人民币 150.40 万元。

(3)被告东阳盛通影视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4)被告盛漯松对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目前,该案被告上诉期已过,三位被告均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生效。由于

三位被告未履行该判决,永乐影视已申请强制执行。

(二)上海青竺诉北京华夏金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作创作合同纠纷案

2013 年 10 月 16 日,上海青竺以请求变更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和提供电视剧

拍摄原始素材为由将北京华夏金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诉至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起诉状以被告违反了上海青竺于 2013 年 9 月 11 日与被

告签订的《电视连续剧<80 婚约>联合投资拍摄合同》和 2013 年 9 月 25 日与被

告签订的《电视连续剧<80 婚约>联合投资拍摄合同补充协议》的有关约定为由,

要求被告将电视连续剧《80 婚约》的制作许可证变更至上海青竺名下、提供该

剧的拍摄原始素材并向上海青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00 万元。

2014 年 3 月 11 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下发(2013)徐民三(知)初字

903 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如下:

147

A.原告上海青竺和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北京市广播电影电

视剧申请办理电视剧《八零婚约》制作单位的变更手续;

B.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青竺提供《八零婚约》剧组 2013

年 8 月 1 日至 9 月 10 日期间拍摄的原始素材和 2013 年 10 月 29 日拍摄的六盒素

材带。

一审判决后,上海青竺与华夏金马分别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立案受理。2014 年 9 月 9 日,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14)沪一中民五(知)终字第 69 号《民事判

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本案处于执行阶段,上海青竺已取回相应原始素材和原始素材带,电

视剧《八零婚约》制作单位的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2013 年北京华夏金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上海青竺、永乐影视侵犯

著作权案

2013 年 11 月 8 日,原告以请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为由将上海青竺、永乐

影视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状以上海青竺、永乐影视侵害原告《八

零婚约》剧本著作权为由,要求上海青竺、永乐影视停止侵权(包括停止侵权电

视剧的制作、发行)并在新浪网首页和《北京晚报》等媒体上赔礼道歉、消除影

响,共同赔偿经济损失 1,500 万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并已经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了两次谈

话,双方已经将原告的原剧本与被告的电视剧之间进行了剧情比对,比对结果已

经提交至法院。此外,由于本案持续时间较长,法院要求原被告双方重新组织证

据进行提交,双方已交换证据,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四)2014 年北京华夏金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上海青竺影视文化有限公

司合同纠纷案

2014 年 12 月 5 日,北京华夏金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原告)以请求分配收

入、支付违约金为由将上海青竺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状以上海青竺

违反于 2013 年 9 月与原告签订的关于《八零婚约》的《电视剧联合投资拍摄合

148

同》及《补充协议》的有关约定为由,要求上海青竺按照双方投资比例分配发行

收入(暂定为 900 万元)并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700 万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开庭审理了本案。

诉讼双方均已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目前仍在审理中。

永乐影视实际控制人程力栋已做出承诺,如经终审判决永乐影视和/或上海

青竺实际承担对了华夏金马的违约、侵权或其他赔偿责任,则在该等终审判决作

出后,将足额现金支付至永乐影视和/或上海青竺指定账户中,现金数额按照终

审判决中确定的永乐影视和/或上海青竺应向金马传播赔偿及应承担的诉讼费用

合计金额确定,以保证永乐影视和/或上海青竺不因该等诉讼受到任何经济损失。

十二、永乐影视最近三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具

体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程力栋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先后任浙江卫视新闻联播主持人、《黄金时间》栏目主持人,浙江省电视剧制

作中心第二创作室主任、制片人,永乐影视监事。现任杭州永乐实业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杭州浩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厚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南京雪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监事、宁波永乐洪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1 年至今担任永乐影视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2、陈稳进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曾先后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助教、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信托处

科长、科研处副处长、中产经(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投行部总经理、深圳市嘉和融

通创投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津丰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开封制药(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永乐影视董事。

3、周经先生,194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先后任北京矿务局车间党支部书记,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杂志”(中国档案)

副总编辑,中央电视台研究室副主任、总编室副主任、体育中心副主任、频道副

总监,2011 年至今担任永乐影视艺术总监,永乐影视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149

4、黄宇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曾任北京鸿智慧通实业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现任北京丰实投

资基金管理中心投资总监、执行事务合伙人,永乐影视董事。

5、袁广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先后任南京军区部队服役营级助理员,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

经理。现任宁波永乐洪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永乐影视董事、副总经理、运

营总监。

6、余杨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曾先后任统一能源(杭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划部经理,浙江省发展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现任永乐影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何亚琼女士,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先后任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预算主管,华东医药集团杭州朱养心药业有

限公司财务经理,永乐影视财务经理,现任永乐影视财务总监。

8、张敏女士,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杭

州天瑞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员,现任永乐影视发行总监、副总经理、核心技

术人员。

9、张晓萍女士,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任职于杭州张生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花中城餐饮连锁企业,现任永乐影

视制片部经理、监事。

10、温培生先生,195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先后任内蒙古辽河工程局财务科长,浙江省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高级会计

师、总会计师。现任浙江君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市萧山区金诚小额贷

款有限公司董事,永乐影视监事。

11、王乐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曾任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安丰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董事,杭州秀山美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福建嘉叶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董事,永乐影视监事。

150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任职情况及任职资格

1、董事任职情况

2011 年 2 月 28 日,永乐影视召开股东会,选举程力栋为公司执行董事。

2013 年 3 月 15 日,永乐股份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程力栋、周经、袁广、

余杨、黄宇、陈稳进、金雪军、王鲁平、段晓明为永乐股份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金雪军、王鲁平和段晓明为独立董事。

2014 年 5 月 20 日,永乐影视召开股东会选举程力栋、周经、袁广、余杨、

黄宇、陈稳进、金雪军、王鲁平、段晓明为永乐影视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金

雪军、王鲁平和段晓明为独立董事。

2014 年 12 月 30 日,永乐影视召开股东会选举程力栋、周经、袁广、黄宇、

陈稳进为公司董事。

永乐影视现任董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监事任职情况

2011 年 2 月 28 日,永乐影视召开股东会,选举张辉为公司监事。

2013 年 3 月 15 日,永乐股份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王乐、温培生为公司

非职工代表监事,与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张晓萍组建浙江永乐影

视监事会。

2014 年 5 月 20 日,永乐影视召开股东会选举王乐、温培生为公司非职工代

表监事,与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张晓萍组建监事会。

永乐影视现任监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3、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2011 年 2 月 28 日,永乐影视召开股东会,选举程力栋为公司经理。

2014 年 3 月 15 日,永乐股份召开董事会审议聘任程力栋为公司经理。

2014 年 5 月 20 日,永乐影视召开董事会选举程力栋为公司经理。

151

2014 年 12 月 30 日,永乐影视召开董事会选举袁广、周经、余杨、张敏为

副总经理、马骊泉为财务总监。

2016 年 5 月 9 日,永乐影视召开董事会聘任何亚琼为财务总监。

永乐影视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4、核心技术人员任职情况

永乐影视核心技术人员包括程力栋、周经和张敏,上述人员在永乐影视具体

任职情况如下:

程力栋,男,1968 年出生,自永乐影视创建以来,一直担任永乐影视董事

长兼总经理,统筹负责永乐影视的电视剧制作、发行业务。

周经,男,1948 年出生,2011 年 3 月至今,担任永乐影视艺术总监,2014

年 12 月被永乐影视董事会正式聘为副总经理,未有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形。周经

先生主要负责永乐影视电视剧项目的策划和宣传,准确地进行电视剧题材和剧本

的选择并提出专业性评价意见,为永乐影视电视剧生产的投资方向提供专业意

见。

张敏,女,1983 年出生,2012 年 1 月进入公司以来,主管电视剧发行业务,

2014 年 12 月被永乐影视董事会正式聘为副总经理、发行总监,未有在其他单位

兼职情形。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永乐影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

持有永乐影视股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本预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比例

姓名 案签署日 持股 比例 持股 比例 持股 比例

(%)

持股数量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程力栋 3,049.05 50.82 3,049.05 50.82 3,049.05 50.82 3,049.05 50.82

张辉 706.73 11.78 706.73 11.78 1,306.73 21.78 1,306.73 21.78

南京雪人 238.26 3.97 238.26 3.97 - - - -

袁广 29.04 0.48 29.04 0.48 29.04 0.48 29.04 0.48

余杨 14.52 0.24 14.52 0.24 14.52 0.24 14.52 0.24

周经 7.26 0.12 7.26 0.12 7.26 0.12 7.26 0.12

王乐 0.71 0.01 0.71 0.01 0.71 0.01 0.71 0.01

152

合计 4,044.86 67.41 4,044.86 67.41 4,406.60 73.44 4,406.60 73.44

注:1、张辉系程力栋妻子,南京雪人系张辉 100%持股企业。

2、监事王乐通过持有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永乐影视股权。

除上述人员外,永乐影视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

或间接持有永乐影视股份情况,也不存在其近亲直接或间接持有永乐影视股份情

况。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永乐影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永乐影视董事近三年变动及原因

日期 会议 董事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新增周经、袁广、余杨、黄宇、陈稳进、

永乐股份第一

2013/3/15 金雪军、王鲁平、段晓明为董事,其中 完善治理结构

次股东大会

金雪军、王鲁平、段晓明为独立董事

企业形式变更为有限责任

永乐影视股东 金雪军、王鲁平、段晓明、余杨不再担 公司,不再设立独立董事,

2014/12/30

会 任董事 同时为完善治理结构,余杨

不再担任董事

永乐影视监事近三年变动及原因

日期 会议 监事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永乐股份第一 监事成员由张辉变为张晓萍、王乐、温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完善

2013/3/15

次股东大会 培生 治理结构

永乐影视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及原因

日期 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永乐影视董事 正式聘任周经、袁广、余杨、马骊泉、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满足公

2014/12/30

会 张敏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司经营需要

永乐影视董事 原财务总监马骊泉因个人

2016/5/9 聘任何亚琼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会 原因辞职

程力栋为永乐影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且一直担任永乐影视董事长兼总

经理职务,对永乐影视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袁广自入职永乐影视以来一直负责运营管理,周经自入职永乐影视以来一直

担任艺术总监,余杨自入职永乐影视以来一直负责证券投资事务,张敏自入职永

乐影视以来一直负责发行业务。

报告期内,永乐影视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153

第六节 拟置入资产业务和技术

一、永乐影视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永乐影视是一家集策划、投资、拍摄、制作和发行为一体的专业影视机构,

主营业务为电视剧、电影的制作与发行,以电视剧的制作与发行为主。

永乐影视电视剧的投资制作包括独家拍摄和联合拍摄两种情况;永乐影视电

视剧的发行包括电视台发行、网络新媒体发行和音像制品发行,以电视台发行为

主。

永乐影视长期秉承“诚信为本、互利共赢”的理念,持续提升团队的创新意

识与竞争力,充分发挥特效技术优势,朝着精品化、产业化、可持续化的方向发

展,继承并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努力打造成国内一流的影视制作公司。

永乐影视已经投资和发行的主要电视剧包括《战神》、《隋唐演义》、《梦

回大唐》、《焦裕禄》、《利箭行动》、《利箭纵横》、《十二生肖传奇》、《雷

锋》、《决战燕子门》、浙版《西游记》、《封神榜之凤鸣岐山》、《封神榜之

武王伐纣》、《大都市小爱情》、《傻儿传奇》、《大村官》、《大村官之放飞

梦想》、《青春正能量之我是女神》等。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标的

公司属于“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项下的“R86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

制作业”。

二、永乐影视的业务流程

永乐影视的主要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154

策划与立项 拍摄及制作 发行与销售

阶段 阶段 阶段

项目开发 组建剧组 内部审查

剧本策划 拍摄剧目 申请发行

立项审核 宣传预售 发行销售

备案公示并

取得制作许可 后期制作 反馈总结

(一)策划与立项阶段

1、项目开发

永乐影视项目开发人员会根据收视热点、题材需求、播出平台、市场份额等

行业情况进行定期跟踪研究。另外,永乐影视也会定期参加电视节、推介会等行

业活动,获取市场需求信息,同时与电视台等主要客户进行沟通,获取电视台对

题材的需求信息及初步确定购买意向。

永乐影视文学创作部会定期整合已有资源,与出版社、作家、编剧等保持定

向联系,了解主要文学机构及原创人员的文艺创作动向,以获取第一手的素材资

料。

基于对市场跟踪研究的结果和文学创作部对文学创作动向的素材资料整理,

永乐影视高级管理人员统一规划电视剧业务的未来开发方向,并制定经营计划,

为剧本策划及项目立项提供基础素材。

2、剧本策划

永乐影视文学创作部结合自身的项目开发成果及经营计划,结合所获得的电

视台、观众对电视剧的需求、市场热点等信息,进行电视剧题材的初步创意策划。

永乐影视剧本题材的创意来源主要有三种方式:结合观众需求、市场热点的

155

自发创意;根据已有文学作品触发创意并购买文学作品的改编权;依靠与知名编

剧形成长期的合作关系,获得外部创意来源。

形成剧本创意后,永乐影视会组织自聘编剧进行剧本编写,或者委托外部编

剧创作剧本。永乐影视的另一个剧本来源是直接购买剧本版权,通过各种渠道获

得剧本成稿,经评估达标后直接购买该剧本版权。

3、立项审核

剧本形成策划案后,永乐影视会组织项目策划团队根据题材及剧本进行项目

预判,同时结合发行部的反馈信息,初步评估项目可行性,判断可行后,永乐影

视影视项目投资委员会集体进行决策审批。影视项目投资委员会批准投拍之后,

电视剧项目才能进入项目执行阶段。

4、备案公示、取得制作许可

电视剧项目获得内部立项后,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及《电

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由电视剧摄制单位对立项的电视

剧项目申请备案公示,公示完成后正式启动摄制工作。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分为《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俗称―乙证)和《电

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俗称―甲证)。持有甲证的电视剧制作公司拍摄每部

电视剧之前只需要向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审核,然后由省级广播影视

行政部门备案即可。乙证实行一剧一报制度,制作公司必须取得针对该剧的许可

后才能开始拍摄。乙证仅限于该证所标明的剧目使用,有效期一般不超过 180

日。

永乐影视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电视剧剧目按照要求进行“电

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取得制作许可,即可以开机拍摄。

(二)拍摄及制作

永乐影视的影视剧拍摄环节主要包括组建剧组、拍摄剧目:

1、组建剧组

剧组是影视行业特有的生产单位和组织形式,是为了完成影视剧作品临时组

156

建的工作团队。剧组由各种专业人员组成,以剧组为单位进行生产通常采取制片

人制度,标的公司任命制片人负责整个剧组的运作,制片主任和导演分别负责剧

组的日常管理和影视剧拍摄工作与艺术的把控,并向制片人汇报。剧组一般由制

片部门、导演部门、摄像部门、美术部门、录音部门等组成。

2、拍摄剧目

电视剧的具体拍摄工作时间长短受剧目规模、演员档期、自然环境、资金保

障等多种因素影响,一般拍摄周期 3-6 月。拍摄工作结束后,除导演继续参与影

片的后期制作以及执行制片人和少量剧组工作人员还需处理剧组收尾工作外,剧

组其余人员工作完成,剧组解散。

另外,剧组还会基于剧本题材和剧目情节,征询广告业务客户对植入广告的

合作意向并决定是否要进行相应的摄制处理,这样有助于充分整合永乐影视的客

户资源,深度挖掘内容产品的市场价值。

3、宣传预售

电视剧销售按销售工作所处时点可划分为预先销售和发行销售两个部分。预

先销售(简称“预售”)是电视剧销售的主要环节,指通过预售协议约定,在电

视剧取得发行许可证前便将未来电视剧版权(主要是电视播映权)提前销售给电

视台、网络播放平台等客户;发行销售是指电视剧取得发行许可证后的销售工作。

同发行销售相比,预售方式更利于电视台提前安排公司制作电视剧的播出时间,

利于公司抢占电视剧播出份额。

为锁定优质资源,提高与电视台销售渠道的配合度,永乐影视在项目策划时

除预售外,还采取以投代购的模式,电视台在项目策划时即参与投资,在电视剧

发行时直接取得播放权,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永乐影视的资金压力,降低了项目

的不确定风险。

4、后期制作

后期制作是电视剧拍摄素材的再创作和深加工,对电视剧品质高低具有重要

影响,出色的后期制作有助于提高电视剧的最终质量。该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画

面对白剪辑、录制音乐、拟音、补录音响音效资料、补拍相关镜头、制作片头片

157

尾和对白字幕、声音混录等。

(三)发行与销售

1、内部审查

永乐影视设有放映及审片室,根据影视剧审片规定,永乐影视后期制作部、

发行部结合质量控制措施的要求,对后期制作完成后的电视剧质量情况及剧中植

入广告进行核查,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及时调整及修改后重新报审,从而达

到风险控制和规范运作的目的。

2、申请发行

在通过内部审查后,永乐影视将电视剧作品报送电视剧审查机构进行内容审

查,审查过程中永乐影视还将根据审查机构的修改意见对电视剧进行相应的调整

及修改。审查通过后,永乐影视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3、发行销售

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后,永乐影视即可进行电视剧的后期销售和履行

已签署的预售合同。电视剧行业的销售对象类型相对单一,目前永乐影视主要是

直接将电视剧的播映权出售给各家电视台、新媒体及音响制片商。

4、反馈总结

在电视剧的发行销售过程之中,永乐影视还建立了有效的市场总结、分析和

反馈机制。电视剧在全过程记录发行资料和相关数据,不但有助于持续维护客户

关系,更为新项目的策划、投资和发行销售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三、永乐影视主要业务模式

(一)采购模式

永乐影视影视剧产品主要成本包括原著改编权、剧本版权、演职人员酬金、

置景费用、临时劳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劳务费、服装费用、道具费用、摄影费、灯

光照明费、后期制作费(剪辑、声音、特技)、食宿费和差旅费等。主要采购项

目为产品制作相关服务、劳务、资产租赁等。

158

剧本是影视剧产业链的源头,将直接决定整部影视剧的质量,是一部影视剧

成功与否的关键。除组织自有编剧编写剧本外,永乐影视对剧本的采购主要有两

种形式:一是直接购买剧本版权,通过各种渠道获得剧本成稿,经评估达标后直

接购买该剧本版权;二是委托外部编剧创作剧本,永乐影视自发创意或者购买原

著改编权后,委托合适的编剧进行改编创作。

演职人员主要包括导演、摄影、演员等专业人员,永乐影视通常会和编剧、

导演等关键人员进行沟通,确定主要演员的人选,并根据以往合作的经验以及演

职人员自身特点,确定摄影、美术等其他人员。永乐影视各剧组与主要演职人员

所在工作室签订劳务协议并支付劳务报酬。

摄制所需物资若金额较小,如摄影耗材、服装、道具等,由剧组各部门负责

人根据拍摄计划列出采购和租赁清单,安排人员采购;摄制所需大型设施、设备

器材、场地等,则主要通过租赁方式取得。

后期制作服务主要是对拍摄素材进行再度创作,完成电视剧全部视听语言的

制作与合成。永乐影视的投拍剧在进入后期制作阶段后,通常由制片人和导演继

续负责监督后期制作工作。一般以永乐影视自己的后期制作团队负责配合,但由

于题材特点、工作量大或时间进度要求高等原因,部分电视剧永乐影视也会聘请

专业制作公司配合制作。

(二)生产模式

永乐影视的影视剧制作以剧组为生产组织形式,主要包括独家摄制和联合投

资摄制两种模式。

1、剧组

剧组是影视行业所特有的一种生产单位和组织形式,是为了完成影视剧产品

而临时成立的工作团队。在永乐影视的剧本通过项目投资委员会的立项后,即开

始进行剧组组建和电视剧的摄制筹备,由永乐影视确定电视剧的执行制片人和导

演。执行制片人根据导演的创作意图,同时结合电视剧的摄制要求组建剧组。

剧组实行制片人负责制度,制片人负责整个剧组的运作,并代表永乐影视对

拍摄项目的财务预算、资金开支、拍摄进程、剧组人选等进行全权管理。导演则

159

负责电视剧拍摄工作和整体艺术的把控。

由于每部电视剧的题材、成本、制作规模各不相同,剧组的具体构成和规模

也会有所差异。一般而言,剧组由制片部门、导演部门、摄像部门、录音部门、

美术部门等组成。

剧组的组织结构并非一成不变,有些规模较小的电视剧拍摄可以几个岗位合

并,有些电视剧则需要设置武术指导、军事顾问、戏剧顾问、历史顾问、枪械烟

火等特殊岗位。

剧组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1)制片部门

制片部门是剧组的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组织生产,协调剧组各部门工

作,并为剧组提供摄制和生活所需的各种资源及相关服务。为了加强对剧组的财

务管理,永乐影视向剧组派出财务、出纳人员,负责审核剧组拍摄进度、现金支

出等事项。

(2)导演部门

导演部门是剧组的创作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指导、组织剧组现场拍摄工作,

把控作品的整体艺术质量。

(3)摄像部门

摄像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影视剧画面造型及其所需灯光照明。

(4)美术部门

美术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影视剧拍摄场景、置景、道具的设计、制作、布

置及特效等工作,以及负责演员的发型、面貌化妆、服装等造型设计及相应的现

场服务等工作。部分剧目的拍摄会将拍摄场景、置景等工作外包给第三方机构。

(5)录音部门

录音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影视剧声音造型、采集、录制、修饰等工作。

2、摄制模式

160

(1)独家摄制

独家摄制是指由永乐影视全额投资,版权为永乐影视独家所有,永乐影视以

其财产对项目债务承担责任的经营方式。

这种投资方式的优势在于:当一部电视剧制作完成并产生利润后,永乐影视

独自享有投资带来的所有收益,包括向电视台出售的电视播映权、音像版权、新

媒体版权以及相关的衍生产品开发权等。作为唯一的投资方,在电视剧的制作、

管理以及市场经营过程中,全权处理相关事务,从而有效避免因为投资主体多而

导致的意见分歧、执行力下降等问题。

(2)联合摄制

联合摄制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联合进行投资,财产为几个投资者

共同所有,投资人以其财产按投资份额对项目债务承担不同责任的经营方式。

这种投资方式的优势在于:联合投资双方可以发挥各自在资金、制作能力、

发行渠道等方面的优势,达成战略合作,实现多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局面。

联合摄制模式下,根据是否参与具体的摄制管理,联合投资方分为执行制片

方和非执行制片方。执行制片方负责整个拍摄进度的把握、资金的管理、主创人

员的确定等,处于控制地位。

(三)销售模式

电视剧的销售主要是电视剧播映权的许可转让,按照销售的方式、销售时间

及销售渠道,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照销售方式区分

永乐影视投拍的电视剧采取了自主发行及授权发行两种模式,以自主发行为

主。自主发行方式下,永乐影视的发行部门负责向电视台、视频网站等客户销售,

签署播映权许可合同;授权发行方式下,永乐影视与第三方签署协议,以约定的

价格将固定期限内的部分或者全部播映权授予第三方,由第三方向电视台、视频

网站等客户销售。目前永乐影视的销售模式主要为自主发行模式。

2、按照销售时间区分

161

按照销售时间区分,永乐影视的影视作品销售主要分为预售及发行两个阶

段,发行阶段包括首轮发行、二轮发行及后续发行等。

永乐影视在电视剧取得最终发行许可证前可进行宣传和预售,向电视台、网

络新媒体等客户提供剧本、片花、样片等,根据影视剧的投资规模、影视剧的主

创人员知名度、剧本质量等核心要素约定价格并与电视台、网络新媒体等客户提

前达成销售意向的销售模式。电视剧取得发行许可证后即可正式发行,可出售其

播映权、音像制品版权、发行权等。

首轮发行是指取得发行许可证后基本完成销售计划并在卫星和地面电视台、

网络新媒体进行的第一轮面向观众的发行;二轮和后续发行是指首轮发行结束后

的再发行。首轮发行单价较高,二轮及后续发行中单集价格会大幅下降。永乐影

视发行的电视剧收入主要在首轮发行中实现。

3、按照发行渠道区分

永乐影视的电视剧主要发行渠道是电视台发行和新媒体发行。

报告期内,电视台发行方式为向电视台转让播映权,主要客户为各卫视电视

台和各地面电视台。卫视电视台即通过通讯卫星的方式实现电视节目的传播,可

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覆盖;地面电视台即通过地面通讯网络实现电视节目的传播,

其覆盖范围为本省、市或相关地区。

新媒体发行方式主要为向网络播放平台转让网络播映权,永乐影视目前的主

要新媒体客户为爱奇艺、腾讯视频等,已形成长期良好合作关系。

另外,永乐影视也会将影视剧音像制品版权转让给音像制品公司,取得少量

版权许可收入。

4、定价模式

永乐影视电视剧的价格是以投资成本为基础,并根据电视剧的主创人员情

况、电视剧类型,通过与不同客户一对一的商务谈判协商确定,不同电视剧在同

一电视台、同一部电视剧在不同电视台的销售价格存在差异。

(四)收入预测方法

162

1、计划收入的确定

根据发行计划对各部电视剧的预计影视剧成本结转期内的销售总收入进行

预测。永乐影视根据自身经营特点,采取“预售+多轮+多渠道”的销售模式,

通常在电视剧拍摄开始前制定发行计划,并根据发行计划与电视台等客户开展签

订销售合同相关工作。目前永乐影视电视剧项目收入中,主要为首轮播映权转让

收入和二轮播映权转让收入,通常在 24 个月内完成。因此,根据发行或播映的

影视作品的市场状况,本着谨慎性的原则,永乐影视以 24 个月期限内发行计划

预计实现的收入作为电视剧项目的预计计划收入。在影视剧成本配比期内,因客

观政治、经济环境或者企业预测、判断等原因而发生,预期收入与实际收入发生

较大的偏离情况时,永乐影视将及时作出重新预测,依据实际情况调整影视剧成

本配比期内的预计销售收入总额。

2、实际收入的确认

永乐影视营业收入主要为电视剧销售及其衍生收入。电视剧销售收入的确

认方法如下:

在电视剧购入或完成摄制并经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取得《电视剧

发行许可证》,电视剧播映带和其他载体转移给购货方并已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

收入。

(五)“计划收入比例法”成本结转方法

永乐影视采用按票款、发行收入等分账结算方式,或采用多次、局部(特定

院线或一定区域、一定时期内)将发行权、放映权转让给部分电视台或电影院线

(发行公司)等,且仍可继续向其他单位发行、销售的影视剧,在符合收入确认

条件之日起,不超过 24 个月的期间内, 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将其全部实际成本

逐笔(期)结转销售成本。

计划收入比例法具体的计算原则和方法:从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之日起,在各

收入确认的期间内,以本期确认收入占预计总收入的比例为权数,计算确定本期

应结转的销售成本。计划收入比例法计算公式为:

计划销售成本结转率=影视剧入库的实际总成本/预计影视剧成本结转期

163

内的销售总收入×100%

本期应结转的销售成本=本期影视剧实现销售收入×计划销售成本结转率

如果在 24 个月内,实际取得销售收入小于预计总收入,则将尚未结转的成

本在成本结转期最后一期全部结转。

四、报告期内业务发展情况

(一)永乐影视主要生产情况

1、报告期内永乐影视影视剧制作概况

报告期内,永乐影视电视剧(含合拍)的总体情况如下:

时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当年取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数量(部数) 6 5 3

其中独家拍摄/担任执行制片方的电视剧数量

5 4 3

(部数)

当年取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数量(集数) 249 206 123

其中独家拍摄/担任执行制片方的电视剧数量

215 166 123

(集数)

注:同一部电视剧,备案集数与发行集数(以《发行许可证》信息为准)可能有差异。

2、报告期内永乐影视主要影视剧作品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永乐影视累计投资或制作电视剧作品共 28 部、电影作

品 1 部,在电视剧作品中:独家拍摄或者担任执行制片方取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

剧作品 24 部、参投作品 3 部、协议取得的电视剧作品 1 部。

序号 剧名 海报 主创人员 发行许可证号 集数 版权

导演:曾丽珍

编剧:万方 (浙)剧审字

离婚女 制片人:程力栋

1 (2005)第 006 22 100%

人 主演:牛莉、郭东临、

杨童舒、刘蓓、高曙 号

光、王力可

164

导演:郑方南、孙晓

编剧:万方 (浙)剧审字

窗外有 制片人:程力栋

2 (2005)第 012 22 50%

张脸 主演:韩雪、印小天、

王力可、蒋恺、杨童 号

舒、苗海忠、姚安濂、

蒙亭宜

导演:金国钊、程力

编剧:程瑞龙、大黑、

封神榜 陈龙骧 (广剧)剧审字

3 之凤鸣 制片人: (2006)第 161 38 100%

岐山 主演:范冰冰、周杰、 号

马景涛、刘德凯、关

礼杰、唐国强、金巧

导演:里辉、程力栋、 (晋)剧审字

疯狂的 编剧:任俊

4 (2007)第 012 22 100%

麦穗儿 主演:王力可、周洁、

肖荣生、姚安濂 号

导演:金鳌勋

编剧:程瑞龙、陈龙

封神榜 骧 (浙)剧审字

5 之武王 制片人:程力栋 (2009)第 001 40 100%

伐纣 主演:刘德凯、黄维 号

德、林心如、吕良伟、

王力可

导演:赵劲

编剧:栾人学、程瑞 (广剧)剧审字

龙、张平喜

6 雷锋 (2009)第 052 22 100%

制片人:程力栋

主演:田亮、苗圃、 号

王力可

165

导演:程力栋

编剧:张平喜 (广剧)剧审字

7 西游记 制片人:程力栋 (2009)第 066 52 100%

主演:费振翔、陈司 号

翰、谢宁、牟凤彬等

导演:程力栋

编剧:袁帅

制片人:程力栋 (沪)剧审字

十二生

8 主演:郭品超、李曼、 (2010)第 035 35 100%

肖传奇

陈浩民、郑伟、王力 号

可、杨幂、释小龙、

刘德凯等

导演:程力栋、李文

编剧:何香久 (沪)剧审字

制片人:程力栋、钱

9 焦裕禄 (2011)第 033 36 100%

建平、董萌

主演:王洛勇、张鹰、 号

颜丙燕、李立群、盖

克演、王静等

导演:蔡晶盛、李宏

编剧:泓仁、袁帅、

韩静 (津)剧审字

梦回唐 制片人:刘郡、程力

10 (2011)第 009 31 50%

朝 栋、张维、董萌、任

乃长 号

主演:王力可、郭德

纲、郑恺、谭耀文、

隋俊波、倪虹洁等

166

导演:钟少雄

编剧:程力栋、董萌

制片人:程力栋 (浙)剧审字

隋唐演 武术导演:国建勇

11 (2012)第 055 62 100%

义 主演:严宽、姜武、

张翰、富大龙、王力 号

可、白冰、王宝强、

杜淳等

导演:国建勇、王飞、

刘宝、董萌

制片人:程力栋、董 (浙)剧审字

利箭行 萌

12 (2012)第 056 43 100%

动 编剧:韩锦昆

主演:于震、刘萌萌、 号

刘流、王小利、陈昊、

杜奕衡、吴晓敏等

导演:国建勇、王飞、

强龙

编剧:袁帅、杨晓慧、

王兰华、张寅莅、皇 (浙)剧审字

决战燕 甫迎峰

13 (2013)第 027 42 100%

子门 制片人:程力栋、董

萌 号

主演:杨烁、王力可、

范雨林、张鹰、刘萌

萌等

导演:王飞、强龙、

黑子

编剧:英宁、程力栋、

三幺、张寅莅、皇甫 (浙)剧审字

利箭纵

14 迎峰 (2013)第 053 43 100%

制片人:程力栋 号

主演:于震、王力可、

刘流、左腾云、刘萌

萌、赵达等

167

导演:刘流、周英男

编剧:袁帅、刘静宇

制作人:程力栋、张 (浙)剧审字

15 大村官 宁 (2013)第 062 38 100%

主演:刘流、贺刚、 号

王力可、邵峰、王晓

曦、杨烁、张海燕等

导演:国建勇、陈浩

威、赵轶超、梁吉永

编剧:康丽雯、邓薇、

李林 (浙)剧审字

16 战神 制片人:程力栋、张 (2014)第 026 53 100%

彦、董萌等 号

主演:陈思诚、杜淳、

于震、王丽坤、李光

洁、于荣光等

导演:武洪武、王飞、

栗心博

大都市 编剧:顾峥兴、张婧

制片人:程力栋、李 (沪)剧审字

小爱情

17 占英 (2014)第 024 33 73%

(80

主演:佟丽娅、李乃 号

婚约) 文、王姬、王刚、连

凯、路晨、李纯、文

梦洋等

导演:刘流、周英男、

凌飞

编剧:满昱、周英男

制片人:程力栋、张 (渝)剧审字

傻儿传

18 宁 (2014)第 007 45 100%

主演:刘流、蔡琳、 号

申军谊、刘芸、沈伐、

马京京、乔衫、修睿、

闷墩等

168

导演:程力栋,黄勇

刚,高天

青春正 编剧:陈翘楚、邓薇

能量之 制片人:程力栋,李 (浙)剧审字

19 我是女 占英 (2014)第 056 35 100%

神(奋 主演:张馨予、李佳 号

囧) 航、郑凯、苗侨伟、

于荣光、范明、王思

懿等

导演:陈健

编剧:贾东岩,李文

勇士之 强

制片人:谭选 (京)剧审字

城(烽 16.66

20 主演:钟汉良,王力 (2014)第 019 40

火常 %

可,林永健,杨烁, 号

德) 于荣光,颜丹晨,徐

雷智,郭露文,陈昊,

黄俊鹏等

导演:刘流,周英男

大村官 编剧:刘静宇

之放飞 制片人:程力栋、翟 (浙)剧审字

文刚、张宁

21 梦想 (2015)第 003 43 100%

主演:贺刚、刘流、

(大村 王力可、邵峰、王晓 号

官 2) 曦、王伟光、乔杉、

修睿等

导演:英宁

编剧:张继

制片人:董鲛瑟、王 (辽)剧审字

女人当 延军、张晓萍

22 (2015)第 003 34 40%

官2 主演:闫学晶,英达,

张大静,巩汉林,张 号

海燕,刘流,李大强,

于莉红

导演:黄永刚、凌飞

编剧:徐立功、张寅 (津)剧审字

美梦成 莅

23 (2015)第 005 30 100%

真 制片人:程力栋

主演:杨烁、曾泳醍、 号

胡兵、朱孝天、韩雯

169

雯、夏凡

导演:国建勇、袁英

总导演:程力栋

编剧:维正、李立卓、 (苏)剧审字

武神赵

24 英宁 (2015)第 015 60 100%

子龙

领衔主演:林更新 号

林允儿(韩国) 金

桢勋(韩国) 贾青

高以翔 (中国台湾)

导演:金琛、凌飞、

黑龙

编剧:刘玫、简洁芸 (沪)剧审字

新猛龙 制片人:程力栋

25 (2015)第 030 36 100%

过江 领衔主演:苗侨伟

(中国香港)、陈国

坤(中国香港)

总 导 演:刘流

导演:周英男、凌飞

傻儿传 编剧:朱永昆 (渝)剧审字

26 奇之抗 总制片人:程力栋 (2015)第 009 46 100%

战到底 领衔主演:刘流、 号

于震、申军谊、吕佳

导演:陈活威 100%

编剧:杜文和 (广编)剧审字

(协

27 聚宝盆 制片人:程力栋 (2003)第 130 37

议取

主演:张庭、张卫健、 号

范冰冰、梁冠华 得)

170

导演:张柏芝

因为爱 制片人:张柏芝 (浙)剧审字

28 你 主演:张馨予、陈翔、 (2012)第 071 32 10%

(裸爱 黄维德、石天硕、顾 号

又铭、沈芳熙

导演:李远

编剧:程力栋

制片人:任仲伦、程

电审故字[2012] 85 分

29 楼 力栋 100%

第 425 号 钟

主演:林心如、谭耀

文、张达明、那威、

陈司翰

注:《聚宝盆》为协议取得

171

3、报告期内永乐影视电视剧制作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永乐影视电视剧制作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拥 是否取

序 版权比 拍摄 报告期收 报告期成

名称 题材 采购模式 拍摄模式 有著作 得著作 取得发行许可证的情况

号 例 集数 入 本

权 权证

1 《大村官》 当代农村 自主制作 自拍 100% 38 是 否 (浙)剧审字(2013)第 062 号 4,759.55 2,022.71

2 《决战燕子门》 近代传奇 自主制作 执行方 100% 42 是 否 (浙)剧审字(2013)第 027 号 7,847.62 4,257.00

3 《利箭纵横》 近代革命 自主制作 执行方 100% 43 是 否 (浙)剧审字(2013)第 053 号 9,984.46 5,319.69

《青春正能量之我

4 当代都市 自主制作 自拍 100% 35 是 否 (浙)剧审字(2014)第 056 号 4,758.07 3,309.41

是女神》

5 《傻儿传奇》 近代传奇 自主制作 执行方 100% 45 是 否 (渝)剧审字(2014)第 007 号 6,880.90 4,875.72

6 《建元风云》 重大历史 自主制作 非执行方 0% 55 否 否 (广剧)剧审字(2013)第 019 号 - -

7 《战神》 近代革命 自主制作 执行方 100% 53 是 否 (浙)剧审字(2014)第 026 号 16,292.23 8,455.83

《大村官之放飞梦 执行方

8 当代农村 自主制作 100% 43 是 否 (浙)剧审字(2015)第 003 号 5,683.66 3,172.35

想》

9 《美梦成真》 当代都市 自主制作 自拍 100% 30 是 否 (津)剧审字(2015)第 005 号 7,361.80 3,690.38

10 《武神赵子龙》 古代传奇 自主制作 自拍 100% 60 是 否 (苏)剧审字(2015)第 015 号 24,324.70 10,835.35

11 《傻儿传奇 2》 近代传奇 自主制作 自拍 100% 46 是 否 (渝)剧审字(2015)第 009 号 8,629.06 3,925.80

12 《大都市小爱情》 当代都市 自主制作 执行方 73% 33 是 否 (沪)剧审字(2014)第 024 号 3,089.64 2,188.50

13 《勇士之城》 近代革命 自主制作 非执行方 16.66% 40 是 否 (京)剧审字(2014)第 019 号 1,511.13 1,000.00

14 《女人当官 2》 当代农村 自主制作 非执行方 40% 34 是 否 (辽)剧审字(2015)第 003 号 - -

15 《新猛龙过江》 近代传奇 自主制作 自拍 100% 36 是 否 (沪)剧审字(2015)第 030 号 6,204.54 3,852.73

172

其中,永乐影视报告期内联合摄制电视剧担任执行制片方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所示:

单位:万元

具体分成金

剧目 投资方 回报方式

额/比例

贵州电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 40.00

《决战燕子门》

重庆剧龙广电影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按收益比例分配 10%

《利箭纵横》 贵州电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 40.00

贵州电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60.00

《战神》 固定收益

黑龙江卫视 225.00

《傻儿传奇》 重庆剧龙广电影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按收益比例分配 10%

《大村官之放

哈尔滨英杰大有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按收益比例分配 25%

飞梦想》

补偿永乐的本金及分配永乐 20%

《80 婚约》 北京华夏金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益后,再按照双方投资比例进

行分配

永乐影视报告期内联合摄制电视剧担任非执行制片方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

示:

具体分

剧目 主拍方 约定回报

成比例

《女人当官 2》 海宁嘉润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按收益比例分配 40%

《锦绣缘璀璨华年》 上海泓迎影业有限公司 按收益比例分配 30%

《勇士之城》 北京密贴夏国际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自行对外销售

4、正在拍摄电视剧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永乐影视正在拍摄的电视剧进展情况如下:

预计取得发行

电视剧名称 集数 备案时间 开拍时间 杀青时间 进展情况

许可证时间

检察官 40 2014.12 2015.01 2015.12 后期制作 2016.06

战神之血染的

50 2015.08 2015.08 2015.11 后期制作 2016.06

青春

(二)报告期内销售情况

1、永乐影视主要影视剧消费群体及消费市场

永乐影视的电视剧主要销售给电视台、视频网站等视频播出机构,以及影视

版权运营企业、音像制品生产机构等企业客户,上述机构付费购买电视剧的播映

权或版权,再由其播出电视剧或制成音像制品并通过播出渠道,最终由终端客户

消费。

173

2、永乐影视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永乐影视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2013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1 贵州电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47,277,905.65 17.57%

2 安徽广播电视台 36,528,559.99 13.58%

3 上海雪旖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35,726,415.09 13.28%

4 河北电视台 26,372,411.32 9.80%

5 黑龙江电视台 24,978,113.21 9.28%

合计 170,883,405.26 63.52%

2014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1 贵州电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50,627,273.62 15.89%

2 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34,905,660.38 10.96%

3 黑龙江电视台 32,063,962.26 10.07%

4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25,645,283.02 8.05%

5 安徽广播电视台 22,446,996.73 7.04%

合计 165,689,176.01 52.01%

2015 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1 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86,320,754.72 14.10%

2 湖南广播电视台 84,048,773.58 13.73%

3 浙江和文影视有限公司 65,094,339.62 10.63%

4 中影新锐(北京)影业有限公司 57,075,471.70 9.32%

5 上海雪旖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62,547,169.82 10.21%

合计 355,086,509.44 57.99%

注:2015 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3、联合摄制的涉及的款项往来及会计处理

永乐影视报告期内与联合摄制方款项往来如下表所示:

(1)联合摄制-执行方

报告期内永乐影视担任执行制片方主拍的电视剧的款项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 返还投资款 支付报酬 是否结

剧目 投资方

时间 金额 时间 金额 时间 金额 算完毕

贵州电视文化 2014/6 100.00

2013/5 200.00 2014/6 40.00 是

《决战 传媒有限公司 2014/8 100.00

燕子门》 重庆剧龙广电

2013/4 400.00 2014/11 400.00 2015/7 104.96 是

影视传媒有限

174

责任公司

《利箭 贵州电视文化 2014/6 100.00

2013/5 200.00 2014/6 40.00 是

纵横》 传媒有限公司 2014/8 100.00

贵州电视文化

2014/4 300.00 2014/4 300.00 2015/6 60.00 是

传媒有限公司

《战神》

尚未 尚未

黑龙江卫视 2013/8 750.00 2014 年 抵节目费 否

支付 支付

重庆剧龙广电

尚未 尚未

影视传媒有限 2014/11 350.00 尚未支付 尚未支付 否

支付 支付

《傻儿 责任公司

传奇》 2014/6 550.00 2015/9 600.00

重庆电影集团 尚未 尚未

2014/7 150.00 2015/11 200.00 否

有限公司 支付 支付

2014/7 350.00 2015/12 250.00

《大村 哈尔滨英杰大

尚未 尚未

官之放 有影视传媒有 2014 年 500.00 尚未支付 尚未支付 否

支付 支付

飞梦想》 限公司

《大都 北京华夏金马

市小爱 文化传播有限 该剧存在诉讼,未收到投资款 否

情》 公司

(2)联合摄制-非执行方

报告期内永乐影视担任非执行制片方投资拍摄的电视剧的款项往来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投资 收回投资款 收回报酬 是否

剧目 主拍方 支付投 收款 收回投 收款 投资 结算

投资时间

资款 时间 资款 时间 回报 完毕

2014/08 310.80

《女人当 海宁嘉润影视文 2014/09 310.80 尚未 尚未 尚未 尚未

官 2》 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4/10 207.20 收回 收回 收回 收回

2014/10 207.20

《锦绣缘

上海泓迎影业有 尚未 尚未 尚未 尚未

璀璨华 2015/11 3,000.00 否

限公司 收回 收回 收回 收回

年》

北京密贴夏国际 2013/07 500.00 自行对外销售收款

《勇士之

影视传媒有限公 2014/06 1,511.13 万元抵投资款 是

城》 2013/08 500.00

司 及收益

(3)联合摄制的会计处理

①担任执行制片方

永乐影视担任执行制片方拍摄的电视剧通常由其负责发行。在收到合作方按

175

合同约定预付的制片款项时,通过“预收款项”科目进行核算,在电视剧摄制完成

并发行后,永乐影视根据联合摄制合同约定返还投拍方投资款,并冲抵“预收款

项”,按“投资比例”分配需支付的固定投资报酬计入“财务费用”核算,按“收

益比例”需支付的分红款计入“营业成本”核算。永乐影视的“营业成本”包括

影视剧全部制作成本和按“收益比例”分成方式下应支付给合作方的分成利润。

电视剧销售收入在满足一般商品销售收入确认五大原则即确认,具体:在电

视剧购入或完成摄制并经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

证》,电视剧播映带和其他载体转移给购货方并已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

②担任非执行制片方

永乐影视担任非执行制片方投拍的电视剧,收入和成本等均由执行制片方核

算。由其他合作方负责发行时,永乐影视按合同约定支付合作方的投拍款先通过

“预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当收到其他合作方支付的投资返还款时,冲抵预付账

款,并在收到投资报酬时,按实际结算金额确认损益。由永乐影视负责发行时,

永乐影视按合同约定支付合作方的投拍款先通过“预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影视

作品取得发行许可证并实现销售后,永乐影视确认发行收入,并结转销售成本

(三)报告期内采购情况

1、主要采购内容

永乐影视摄制电视剧作品主要采购内容为包括原著改编权、剧本版权、演职

人员劳务、置景、临时劳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劳务、服装费用、道具费用、摄影费、

灯光照明费、后期制作费(剪辑、声音、特技)、食宿费和差旅费等。主要采购

项目为产品制作相关服务、劳务、资产租赁等

2、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永乐影视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2013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元) 占采购总额比重

1 郭其明影视文化工作室 65,970,000.00 28.74%

2 上海阳君影视文化工作室 37,218,257.00 16.21%

3 宾县吉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9,400,000.00 8.45%

4 横店集团 5,878,888.90 2.56%

176

5 上海张宁影视文化工作室 4,477,700.00 1.95%

合计 132,944,845.90 57.91%

2014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元) 占采购总额比重

1 上海阳君影视文化工作室 38,639,321.61 14.73%

2 上海张宁影视文化工作室 37,835,306.79 14.42%

3 宾县吉祥传媒文化有限公司 12,017,500.00 4.58%

4 上海曲义影视文化工作室 10,086,915.00 3.85%

5 上海郭其明影视文化工作室 10,052,000.00 3.83%

合计 108,631,043.40 41.41%

2015 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元) 占采购总额比重

1 上海郭其明影视文化工作室 37,546,718.45 15.13%

2 上海曲义影视文化工作室 29,000,788.50 11.68%

3 上海湘卉影视文化工作室 23,681,060.00 9.54%

4 上海阳君影视文化工作室 22,324,981.10 8.99%

5 上海善渊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20,394,700.00 8.22%

合计 132,948,248.05 53.56%

注:2015 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3、人才合作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永乐影视与以下编剧、制片人、导演、主要艺人等签署

了合作协议,该等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如下:

姓名/ 协议类

身份 代表作 主要内容

名称 型

永乐影视与周英男的关系确定为长期友好合

《乡村爱情小夜曲》、

编剧、 长期合 作关系;永乐影视在今后的影视创作中,将

周英男 《本山快乐营》、《剧

导演 作协议 周英男作为首批合作对象之一列入重点考

组的故事》

虑。

《李秋实》、《小城 永乐影视与高天的关系确定为长期友好合作

长期合

高天 导演 大爱》、《纪念恢复 关系;永乐影视在今后的影视创作中,将高

作协议

高考三十年》等 天作为首批合作对象之一列入重点考虑。

永乐影视与于荣光的关系确定为长期友好合

《武神赵子龙》、《公

导演、 长期合 作关系;永乐影视在今后的影视创作中,将

于荣光 路美人》、《警察故

艺人 作协议 于荣光作为首批合作对象之一列入重点考

事 2013》等

虑。

《傻儿传奇》、《利 永乐影视与刘流的关系确定为长期友好合作

导演、 长期合

刘流 箭纵横》、《大村官》 关系;永乐影视在今后的影视创作中,将刘

艺人 作协议

等 流作为首批合作对象之一列入重点考虑。

《武神赵子龙》、《爱 永乐影视与贾青的关系确定为长期友好合作

长期合

贾青 艺人 人的谎言》、《战火 关系;永乐影视在今后的影视创作中,将贾

作协议

中青春》等 青作为首批合作对象之一列入重点考虑。

永乐影视与林更新的关系确定为长期友好合

《步步惊心》、《狄

长期合 作关系;永乐影视在今后的影视创作中,将

林更新 艺人 仁杰之神都龙王》、

作协议 林更新作为首批合作对象之一列入重点考

《同桌的你》等

虑。

于震 艺人 《利箭行动》、《利 长期合 永乐影视与于震的关系确定为长期友好合作

177

箭纵横》、《五号特 作协议 关系;永乐影视在今后的影视创作中,将于

工组》等 震作为首批合作对象之一列入重点考虑。

永乐影视与杜奕衡的关系确定为长期友好合

《让子弹飞》、《龙

长期合 作关系;永乐影视在今后的影视创作中,将

杜奕衡 艺人 门飞甲》、《大上海》、

作协议 杜奕衡作为首批合作对象之一列入重点考

《隋唐演义》

虑。

永乐影视与李占英的关系确定为长期友好合

《封神榜之武王伐

长期合 作关系;永乐影视在今后的影视创作中,将

李占英 制片人 纣》、浙版《西游记》、

作协议 李占英作为首批合作对象之一列入重点考

《窗外有张脸》等

虑。

除上表所列的编剧、导演、艺人、制片人外,永乐影视还与上海郭其明影视

工作室、上海阳君影视文化工作室、上海善渊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保持着稳定的合

作关系。

(四)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及环保情况

1、永乐影视安全生产情况

永乐影视所从事影视剧的制作与发行业务不属于高危险行业,在大多数题材

的电视剧拍摄中,整体安全事故风险较小。

特殊题材的电视剧拍摄中,比如战争题材的电视剧拍摄,安全事故则难以完

全避免。另外,拍摄电视剧所用的胶片、拷贝等素材均属于重要的稀缺物品,大

型道具、制景等设备器材也是价格昂贵。如果在拍摄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者出

现物料、素材、设备等财物损失,将会影响到电视剧制作的正常进行。

永乐影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问题,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片人

是剧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剧组安全生产负责;制片主任是剧组安全生产

的具体组织者,对剧组安全生产措施的布置、落实、检查、考核等负责;各部门

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剧组在摄制影视

作品过程中,也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并提示注意事项。

永乐影视设立以来,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未发生过重大安

全生产事故,未受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2、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标准

178

永乐影视严格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电视剧

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暂行办法》、《电影管理条例》、《电影剧本(梗概)备案、

电影片管理规定》、《电影数字化发展纲要》等法规政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为了严格控制产品质量,永乐影视专门制定了《影视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永乐影视电视剧业务从立项、制作、审核与发行做了

详细且严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措施

为确保永乐影视拍摄的影视剧顺利通过国家广电部门的审查,满足市场需

求,并得到观众的认可,永乐影视制定了严格的措施,保证影视剧的生产质量。

在策划及立项阶段,策划团队及文学创作部负责对项目题材进行论证,并建

议制片人和导演人选。永乐影视的策划及立项以市场行情为导向、剧本规律为基

础、实现盈利为目标,建立了集体讨论决策机制。

拍摄制作阶段,制片、导演、摄影、录音、美术、造型等部门分别负责各自

的工作,保证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在拍摄过程中,永乐影视制片人是影视剧质

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生产部门和艺术部门的整体协调;导演部门负责影视剧艺

术质量的把控,美术、摄影、录音部门对各自的专项业务的艺术创作质量负责;

演员部门负责其所饰角色形象塑造的艺术质量;剪辑部门负责采带、初步剪接;

最后由制片人、导演、监制、制片主任等检查审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质量纠纷处理

永乐影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行业质量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截至本

预案签署日,永乐影视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重大纠纷、诉讼或仲裁的情

形。

五、永乐影视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永乐影视无自有房产,经营所用房产均为租赁取得,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永

乐影视及其子公司租赁房产情况如下:

179

序 承租 面积

出租方 物业位置 房产证号 租赁期限

号 方 (m2)

永乐 杭州市下城区西湖文化广 杭房权证下移字 2013.11.30-

1 颜福生 382.16 2016.11.30

影视 场(环球中心)1503 室 第 11026559 号

永乐 杭州海化鸿图投 杭州市下城区西湖文化广 杭房权证下移字 2015.05.18-

2 433.09 2016.08.17

影视 资管理有限公司 场(环球中心)1504 室 第 10809826 号

永乐 北京荣恒泰恒投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 X 京房权证朝字 2012.03-202

3 1,010.20 0.03

影视 资管理有限公司 107 号院 58 号楼四层 第 806576 号

沪房地(松)字 2014.12.31-

上海 上海仓城文化创 上海市松江区玉阳路 699 2017.12.31

4 (2008)第 40.00

青竺 意发展有限公司 弄 1-9 号 7 号 406-1 室

021575 号

永乐 杭州日出钱塘置 杭州市江干区宏程国际大 杭房权江字第 2016.05.05-

5 1,492.19 2018.05.04

影视 业有限公司 厦 3001 室 10302975 号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商标权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永乐影视已取得 5 项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 申请人 类别 注册号 有效期限

1 永乐影视 第 41 类 9456577 2012.7.7-2022.7.6

2 永乐影视 第 41 类 8782655 2011.11.14-2021.11.13

3 永乐影视 第 23 类 9456440 2012.7.21-2022.7.20

4 永乐影视 第 41 类 9456509 2012.8.21-2022.8.20

5 永乐影视 第 41 类 8782692 2011.11.14-2021.11.13

2、影视剧版权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永乐影视及其子公司通过投拍方式取得 27 部电视剧和

1 部电影的版权,购买电视剧版权 1 部,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四、报告期内业务

发展情况”之“(一)永乐影视主要生产情况”的相关内容。

(三)业务经营许可情况

设立电视剧制作机构及企业从事电视剧业务,需要取得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

局的批准。永乐影视及其子公司取得的资质证书如下:

180

序号 持证人 证书名称 编号 核发单位 经营范围 有效期

广播电视节目 (浙)字 浙江省新 专题、专栏、综

永乐影 2015.04.01

1 制作经营许可 第 00096 闻出版广 艺、动画片、广

视 -2017.04.01

证 号 电局 播剧、电视剧。

永乐影 电视剧制作许 甲第 286 国家广电 2015.04.01

2 -

视 可证(甲种) 号 总局 -2017.04.01

广播电视节目 天津市文 电视剧、专题、

天津永 (津)字 2016.04.01

3 制作经营许可 化广播影 综艺、动画等节

乐 第 280 号 -2017.03.31

证 视局 目制作、发行

广播电视节目 (沪)字 上海市文

上海青 广播电视节目制 2015.01.20

4 制作经营许可 第 0830 化广播影

竺 作、发行 -2017.04.01

证 号 视管理局

六、永乐影视及主要产品获得荣誉及奖项情况

(一)永乐影视获得荣誉及奖项情况

所获荣誉和奖项 授予单位 获奖年度

1 金南方 2011 优秀电视剧出品公司 广东南方电视台 2011

2010 年度现代服务业发展突出贡献 杭州市余杭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领

2 2011

企业 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

3 2011 年度杭州市服务业企业 100 强 2012

民政府办公厅

杭州市余杭区 2012 年度现代服务业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杭州

4 2013

发展贡献奖 市余杭区人民政府

5 2012 年度现代服务业先进企业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3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办公室、杭

6 2012 年度全区经济发展先进单位 2013

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 年度南方盛典电视剧年会“电视

7 广东南方电视台 2014

剧收视贡献”奖

中共余杭区闲林街道工作委员

8 2013 年度企业管理优秀团队奖 会、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 2014

事处

9 2014 年度现代服务业先进企业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5

第 10 届亚洲品牌盛典“中国文化品牌

10 亚洲品牌协会 2015

最具创新力企业”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杭州市余

11 十佳现代服务业企业 2016

杭区人民政府

(二)董事长、总经理程力栋个人获奖情况

序号 所获荣誉和奖励 授予单位 获奖年度

2011 年杭州市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千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创业产业办公

1 2012

人计划” 室

2 第三届“品质杭商” 杭州市委市政府 2013

3 2013 年杭州影视突出贡献奖 杭州市电影电视家协会 2014

4 最高文化交流功勋奖 韩国国会 2015

5 十佳文化创意杰出人才奖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杭州市余 2015

181

杭区人民政府

第 10 届亚洲品牌盛典“中国文化品牌

6 亚洲品牌协会 2015

新领军人物”

(三)永乐影视主要作品获奖情况

序 获奖

获奖产品 荣誉名称 授予单位/举办单位

号 年度

2007 年收视贡献奖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2007

2007 年收视贡献奖 贵州省广播影视集团 2007

《封神榜

2007 年收视贡献奖 甘肃省广播影视集团 2007

1 之凤鸣岐

2009 年观众最喜爱的十佳电视剧奖 浙江省广播影视集团 2009

山》

江苏城市联合电视传媒有

2007 年观众最喜爱的十佳电视剧奖 2007

限公司

《封神榜

2 之武王伐 2009 年收视贡献奖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2009

纣》

2009 年建国 60 周年优秀国产电视剧 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

3 《雷锋》 2009

建党 90 周年优秀国产电视剧 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

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化

《西游 第八届中国电影电视化妆造型金像

4 妆专业委员会、八一电影制 2010

记》 奖

片厂

《十二生

5 年度优秀电视剧出品公司奖 南方电视台 2011

肖传奇》

2012 年中美电影节中美电视剧制作

美国 EDI 鹰龙传媒有限公司 2012

突出贡献奖

第 19 届白玉兰奖获最具人气电视

剧、最具实力导演、最具男女人气演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2013

员四项大奖

第四届澳门国际电视节金莲花最佳

《隋唐演 澳门市政府、澳门版权中心 2013

6 电视剧

义》

中国第 29 届飞天奖荣誉提名奖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2013

第十二届四川电视节“金熊猫”奖长 “金熊猫”奖国际电视节目

2013

篇电视剧类入围奖 评选办公室

杭州市西湖影像促进会、浙

西湖影像十佳电视剧 江大学国际影视发展研究 2013

院和北京《综艺报》

向党的十八大献礼重点优秀剧目 中宣部 2011

建党九十周年献礼重点剧目 中宣部 2011

中国第 29 届飞天奖长篇电视剧一等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2013

第五届新农村电视艺术节农村题材

中国文联 2013

电视剧金牛奖二等奖

《焦裕

7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浙江省

禄》 第二十三届电视“牡丹奖”优秀长篇

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浙江广 2013

电视剧三等奖

播电视集团

第十二届四川电视节“金熊猫”奖长 “金熊猫”奖国际电视节目

2013

篇电视剧类入围奖 评选办公室

全国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

中宣部 2014

工程”奖

182

第 27 届中国电视金鹰奖最佳电视剧

中宣部 2014

作品奖

2013 年度收视贡献奖长沙市场第二

湖南广播电视台经视频道

《决战燕

8 2013 国剧地标收视排行榜第十名 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频道 2014

子门》

北京 BTV 影视 2013 年度最佳收视贡

北京电视台

献奖

2013 年度南方盛典电视剧收视贡献

南方电视台 2014

《利箭纵 奖

9

横》 地标联盟 2014 国剧收视贡献榜收视

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 2015

王牌奖

10 《战神》 “爱奇艺之夜”年度华语电视剧奖 爱奇艺 2014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日本

《武神赵 第十五届中日韩电视制作者论坛“中

11 放送人会、韩国导演制作者 2015

子龙》 日韩电视制作者论坛电视剧奖”

联合会

183

第七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预估值概况

(一)拟置出资产预评估情况

本次重组拟置出资产为宏达新材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全部资产、负债,评

估机构将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拟置出资产进行评估。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拟置出资

产预估值为8.10亿元。

(二)拟置入资产预估值情况

本次重组的拟置入资产系截至2015年12月31日永乐影视100%股权,评估机

构将采取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拟置入资产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

为定价依据。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拟置入资产预估值为326,367.92万元。

本次交易的相关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后续公告中

予以披露。

二、拟置入资产评估方法的基本情况

(一)评估前提及特别说明

1、交易假设,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

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

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

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

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

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资产持续经营假设,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

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

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4、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金融以及产业等政策不

184

发生重大变化。

5、评估对象在未来预测期内的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

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6、评估对象在未来预测期内的管理层尽职,并继续保持基准日现有的经营

管理模式持续经营。

7、评估对象在未来经营期内经营范围和方式、主营业务结构、收入成本构

成以及未来业务的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按照未来规划进行,不会在企业计划的

基础上发生较大变化;

8、企业对未来年度进行了盈利预测,被评估单位及其股东对未来预测利润

进行了承诺。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及其股东能够确实履行其盈利承诺。

9、在未来的预测期内,评估对象的各项期间费用的固定费用不会在现有基

础上发生大幅的变化,仍将保持其最近几年的变化趋势持续,对于变动费用随经

营规模的变化而同步变动;

10、鉴于企业的货币资金或其银行存款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频繁变化且闲置

资金均已作为溢余资产考虑,评估时不考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也不考虑付息

债务之外的其他不确定性损益;

11、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二)评估方法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

础法三种方法。收益法是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化,强调的是

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估值对象的现

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有估值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估值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

值的思路。

本次评估目的是股权收购,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

185

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据,因此本次评估选择资产基

础法进行评估。

被评估企业历史年度经营收益较为稳定,在未来年度其收益与风险可以可靠

地估计,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

因国内产权交易市场交易信息的获取途径有限,且同类企业在产品结构和主

营业务构成方面差异较大,结合本次评估被评估单位的特殊性,选取同类型市场

参照物的难度极大,故本次评估未采用市场法。

(三)收益现值法评估情况及参数说明

1、概述

根据《企业价值评估准则》,确定按照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

对拟转让股权的价值进行估算。

现金流折现方法(DCF)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的现金流折算为现值,估计

企业价值的一种方法,即通过估算企业未来预期现金流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将

预期现金流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到企业价值。其适用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具备持

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有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

风险能够预测及可量化。使用现金流折现法的关键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

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等。当对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较为客观

公正、折现率的选取较为合理时,其估值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性,易于为市场所

接受。

2、基本评估思路

根据本次评估尽职调查情况以及企业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本次评估

的基本思路是以企业历史经审计的公司会计报表为依据估算其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净资产),即首先按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估算企业的经

营性资产的价值,再加上企业母公司报表中未体现对外投资收益的对外长期投资

的权益价值、以及基准日的其他非经营性、溢余资产的价值,来得到企业的企业

价值,并由企业价值经扣减付息债务价值后,得出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

资产)。

3、评估模型

186

(1)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E BD (1)

式中:

E: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

B: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B P I C (2)

P: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n

Ri Rn 1

P

i 1 (1 r ) r (1 r ) n

i

(3)

式中:

Ri:评估对象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评估对象的未来经营期;

I: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C: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C C1 C2 (4)

C1: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C2: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D:付息债务价值。

(2)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自由现金流作为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187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评估对象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

其基本定义为:

R =息税前利润×(1-t)+折旧摊销-追加资本 (5)

式中:t:评估对象所得税率;

追加资本=资产更新投资+营运资本增加额+新增长期资产投资(新增固定资

产或其他长期资产) (6)

根据评估对象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

现金流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并加和,测算得到企业的经

营性资产价值。

(3)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 r

r rd wd re we

(7)

式中:

Wd:评估对象的债务比率;

D

wd

( E D) (8)

We:评估对象的股权资本比率;

E

we

( E D) (9)

re:股权资本成本,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股权资本成本;

re = rf + βe×(rm - rf) +ε (10)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188

rm:市场预期报酬率;

ε:评估对象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评估对象股权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D

e t (1 (1 t ) )

E (11)

β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t 34%K 66% x (12)

式中:

K:一定时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通常假设 K=1;

βx: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Cov( R X ; RP )

x

P (13)

式中:

Cov( R X , RP ) :一定时期内样本股票的收益率和股票市场组合收益率的协方

差;

σp:一定时期内股票市场组合收益率的方差。

4、参数的选择

采用收益法预测的关键指标主要有收入、成本、费用、折现率等参数,本次

收益法评估参数的选择如下:

(1)收入成本的预测

1)收入预测

①电视剧发行收入

永乐影视的电视剧发行分为电视和网络两大方面。电视台又分为地面频道播

189

出和卫星频道播出。卫星频道播出一般分为三轮,根据广电总局的规定,每轮黄

金时间档最多授权2家卫星频道进行播映,地面频道播出及非黄金时间档卫星频

道数量不受限制。网络播放一般为独家授权。

根据永乐影视实际已签订合同和意向合同按照目前的定价水平,并结合剧集

的题材和内容,预测2016年至2018年的收入情况如下:

电视剧收入(含税)预测表

单位:万元

二轮

其中:

序 集 预计单 及地 网络 永乐影视

剧目名称 首轮 总收入

号 数 集收入 面单 单集 占比收入

单集

战神 2 46 320.00 140.00 60.00 120.00 14,720.00 14,720.00

检察官 1 36 300.00 140.00 80.00 80.00 10,800.00 10,800.00

何所冬暖 何所夏凉 35 480.00 160.00 100.00 220.00 16,800.00 16,800.00

2 网剧-赵子龙之再续 不适 不适

12 300.00 300.00 3,600.00 3,600.00

0 千年未了缘 用 用

1 任意依恋 30 380.00 160.00 60.00 160.00 11,400.00 11,400.00

6 天神之子之北方魔

40 580.00 200.00 80.00 300.00 23,200.00 23,200.00

国之战(第一部)

咱们工人有力量 40 320.00 150.00 90.00 80.00 12,800.00 6,400.00

天神之子之北方魔

40 580.00 200.00 80.00 300.00 23,200.00 23,200.00

国之战(第二部)

粉色职男 30 380.00 140.00 60.00 180.00 11,400.00 11,400.00

中年上进 35 380.00 140.00 60.00 180.00 13,300.00 13,300.00

2

花间泪 35 480.00 160.00 100.00 220.00 16,800.00 16,800.00

0

谁许情深误浮华 30 380.00 140.00 60.00 180.00 11,400.00 11,400.00

1

检察官 2 40 320.00 140.00 80.00 100.00 12,800.00 12,800.00

7

网剧-末日乐园(第一 不适 不适

20 300.00 300.00 6,000.00 6,000.00

季) 用 用

那年芳草 35 480.00 160.00 100.00 220.00 16,800.00 16,800.00

纪委书记 30 300.00 140.00 60.00 100.00 9,000.00 9,000.00

宝莲灯之天地母子

80 400.00 160.00 80.00 160.00 32,000.00 32,000.00

冬皇传奇 50 300.00 140.00 60.00 100.00 15,000.00 15,000.00

2 天使爱美丽 50 180.00 90.00 40.00 50.00 9,000.00 9,000.00

0 女子陆战队 1 60 430.00 160.00 90.00 180.00 25,800.00 25,800.00

1 爸爸的小棉袄 50 180.00 90.00 40.00 50.00 9,000.00 9,000.00

8 镖王 1 50 300.00 140.00 60.00 100.00 15,000.00 15,000.00

新酷爸兵团 50 300.00 140.00 60.00 100.00 15,000.00 15,000.00

幸福来敲门 50 180.00 90.00 30.00 60.00 9,000.00 9,000.00

徽班进京 50 150.00 90.00 30.00 30.00 7,500.00 7,500.00

190

天生注定我爱你 60 240.00 100.00 60.00 80.00 14,400.00 14,400.00

②电视剧投拍收入

2014年,永乐影视投拍剧为《勇士之城》,投资成本为1000万,收入为1,511.13

万元,根据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未来投拍剧按投资成本固定收益20%进行预测。

预计2016-2020年投拍剧分别为二部、五部、五部、五部和五部。

③广告植入收入及项目制作收入

2015年永乐取得广告植入收入1356.60万元,预计2016年较上一年度增长

10%,后增长预测增速放缓,至2018年后保持稳定。

2)成本预测

在成本预测方面,永乐影视的电视剧成本主要包括演员劳务、影视器材租赁

费、剧本费、制作费、宣传和发行等。本次评估参考历史拍摄投入并考虑演职员

费用的变动趋势,预测未来的不同类型剧集的单集成本和总成本,当年成本按收

入计划比例确认。2016-2018年成本预测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永乐

集 总投资 单集 永乐影视

序号 剧目名称 影视

数 额 成本 占比成本

占比

战神 2 46 100% 6,700.00 145.65 6,700.00

检察官 1 36 100% 5,000.00 138.89 5,000.00

何所冬暖 何所夏凉 35 100% 8,750.00 250.00 8,750.00

2016 年 网剧-赵子龙之再续千年未了缘 12 100% 1,200.00 100.00 1,200.00

任意依恋 30 100% 6,000.00 200.00 6,000.00

天神之子之北方魔国之战(第一部) 40 100% 12,000.00 300.00 12,000.00

咱们工人有力量 40 50% 6,800.00 170.00 3,400.00

天神之子之北方魔国之战(第二部) 40 100% 12,000.00 300.00 12,000.00

粉色职男 30 100% 6,000.00 200.00 6,000.00

中年上进 35 100% 7,000.00 200.00 7,000.00

花间泪 35 100% 8,750.00 250.00 8,750.00

2017 年 谁许情深误浮华 30 100% 6,000.00 200.00 6,000.00

检察官 2 40 100% 6,000.00 150.00 6,000.00

网剧-末日乐园(第一季) 20 100% 3,000.00 150.00 3,000.00

那年芳草 35 100% 8,750.00 250.00 8,750.00

纪委书记 30 100% 4,500.00 150.00 4,500.00

宝莲灯之天地母子情 80 100% 12,000.00 150.00 12,000.00

冬皇传奇 50 100% 7,500.00 150.00 7,500.00

2018 年

天使爱美丽 50 100% 6,000.00 120.00 6,000.00

女子陆战队 1 60 100% 12,000.00 200.00 12,000.00

191

爸爸的小棉袄 50 100% 6,000.00 120.00 6,000.00

镖王 1 50 100% 7,500.00 150.00 7,500.00

新酷爸兵团 50 100% 7,500.00 150.00 7,500.00

幸福来敲门 50 100% 6,000.00 120.00 6,000.00

徽班进京 50 100% 5,000.00 100.00 5,000.00

天生注定我爱你 60 100% 7,800.00 130.00 7,800.00

3)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用的预测

本次评估按照永乐影视的税金标准预测后续的销售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及

管理费用按历史年度与营业收入比率估算。

4)折现率预测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确定折现率。其中无风险收益率参

照国家近五年发行的十年期以上国债利率的平均水平确定,本次无风险回报率

Rf 取 4.12%;通过沪深同类可比上市公司股票三年市场价格测算估计,预期市场

风险系数 βe=0.7778;根据永乐影视的实际情况,确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ε=0.030。

再结合永乐影视的资本结构,经计算得到折现率为 12.23%。

(四)评估结果的确定方法

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

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

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获

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

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收益法评估中结合被评估企业投资规划、拍摄计划、影视剧需求等因素变化

综合考虑反映了对未来获利能力的影响,更为合理的反映了被评估企业的企业价

值。

永乐影视价值除了依据营运资金、固定资产等有形资产外,其管理团队、营

销渠道、技术实力和品牌知名度等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更是企业核心价值的体

现,而该部分无形资产价值并未在公司账面资产中体现,收益法结果能涵盖上述

无形资产的价值,故相对来说,收益法结果更能客观、全面的反映标的公司股东

192

全部权益价值。

因此,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为本次评估的评估结论。

(五)预估值的合理性

1、折现率的合理性

近期 A 股市场影视剧制作行业可比交易案例使用的折现率,整理如下:

上市 评估对象 账面净资产 收益法估值 折现率

评估对象 基准日

公司 主营业务 (万元) (万元) (%)

星美 影视剧投

欢瑞世纪 2015/05/31 79,839.16 302,512.90 11.89

联合 资、制作

电视剧的

骅威

梦幻星生园 策划、制 2015/03/31 11,989.38 120,096.22 13.32

文化

作与发行

电视剧的

共达

春天融和 投资、制 2015/12/31 36,288.83 184,500.00 12.00

电声

作、发行

平均值 12.40

永乐影视 12.23

考虑可比交易案例折现率,同时考虑到央行货币政策因素影响,本次评估折

现率在合理区间。

2、预估值的合理性

(1)本次交易定价的企业价值倍数测算:

永乐影视100%股权以201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得出的预估

价值为326,367.92万元,交易各方初步协商确定的本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为

326,000.00万元。

本次交易定价的相对估值水平如下:

项目 2015 年(实际) 2016 年(预测) 2017 年(预测) 2018 年(预测)

交易价格(万元) 326,000.00

实际及预测的净

18,259.15 26,929.71 36,707.62 46,725.98

利润(万元)

交易市盈率(倍) 17.85 12.11 8.88 6.98

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所有者权益(万

58,105.02

元)

交易市净率(倍) 5.61

193

注 1:2016 年至 2018 年预测的净利润数据来源为预评估报告;

注 2:交易市盈率=交易价格/实际及预测的净利润;

注 3:交易市净率=交易价格/所有者权益;

注 4:2015 年数据未经审计。

(2)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分析本次交易定价的合理性

截至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选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

情况如下:

序号 上市公司 基准日 每股净资产(元) 市盈率(倍) 市净率(倍)

1 完美环球 2015/12/31 1.83 35.56 11.47

2 长城影视 2015/12/31 1.83 40.21 9.67

3 华策影视 2015/12/31 5.42 68.39 5.50

4 华录百纳 2015/12/31 5.47 94.51 6.51

平均值 59.67 8.29

永乐影视 2015/12/31 - 17.85 5.61

数据来源:wind 资讯、可比上市公司 2015 年审计报告

由上表所示数据可知,永乐影视本次交易市盈率、市净率均低于可比上市公

司的市盈率、市净率,因此估值具备合理性。

(3)从同行业可比并购交易估值分析本次交易定价的合理性

自2013年以来,中国A股上市公司收购影视类标的公司的交易定价情况如下

表所示:

市盈率 平均市

上市 收购 收益法估值 业绩承诺/预测(万元)

基准日 (倍) 盈率

公司 标的 (万元)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倍)

申科 海润

2013/12/31 252,236.72 18,021.71 23,952.40 29,082.73 14.00 10.53 8.67 11.07

股份 影视

金磊 完美

2014/04/30 272,622.50 17,500.00 24,000.00 30,000.00 15.58 11.36 9.09 12.01

股份 影视

梦幻

骅威

星生 2015/03/31 120,096.22 10,000.00 13,400.00 16,525.00 12.01 8.96 7.27 9.41

文化

星美 欢瑞

2015/05/31 302,512.90 17,000.00 24,100.00 29,000.00 17.79 12.55 10.43 13.59

联合 世纪

共达 春天

2015/12/31 184,500.00 14,000.00 18,000.00 22,500.00 13.18 10.25 8.20 10.54

电声 融和

平均值 226,393.67 15,304.34 20,690.48 25,421.55 14.79 10.94 8.91 11.55

永乐影视 2015/12/31 326,367.92 26,929.71 36,707.62 46,725.98 12.12 8.89 6.98 9.33

由上表所示数据可知,永乐影视本次交易估值未来三年内的平均市盈率是

194

9.33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交易 11.55 倍的平均水平,因此估值具备合理性。

三、拟置入资产评估增值原因分析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永乐影视 100%股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预估价值约

为 326,367.92 万元,较永乐影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账面净资产(合

并口径)金额 58,105.02 万元增值 268,262.90 万元,增值率 461.69%。

拟置入资产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较高,主要系永乐影视属于影视传媒行

业,为轻资产公司,永乐影视作为内容生产为主的影视企业对固定资产规模的需

求较低,其所需的办公场所、摄制场所及摄制器材大多数通过租赁取得,因此,

固定资产投入较低,账面价值不高,而永乐影视的品牌优势、完善的发行网络、

在电视剧行业内的声誉、多年积累的电视剧制作发行团队的价值未充分在账面体

现,且近年影视剧行业发展良好,永乐影视近年业务发展快速增长,在行业内具

有较为领先的行业地位、品牌知名度以及完善的发行网络,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

稳定上升,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综合上述因素,永乐影视的本次预评估值与账

面值相比增值幅度较大。

195

第八节 发行股份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概况

(一)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票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

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份采用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

参考价,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即 8.01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确定为 8.01 元/

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宏达新材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2、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价格

对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部分的股份定价方式和锁定期,按照 2014 年 10 月 23 日修订发布的《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

股份定价方式、锁定期和发行方式,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执行。募集资金部分与购买资产部分应当分别定价,视为两次发行。

公司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

196

议公告日(2016 年 5 月 17 日)。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9.00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确定为 9.00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宏达新材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二)拟发行股份的种类、每股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三)拟发行股份的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按照拟置出、拟置入资产净额 245,000.00 万元计算,宏达新材向永乐影视全

体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为 42,904.40 万元,股份支付对价为 202,095.60 万元,若

按照 8.01 元/股的发行价格,合计支付对价发行股份数量约为 25,230.4111 万股,

拟购买的资产折股数不足一股的余额计入宏达新材的资本公积。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发行数量如下:

单位:万元

持有标 支付方式——现

支付方式——股份对价

序 的公司 金对价 支付对价

交易对方

号 股权比 合计

比例 金额 股数 比例 金额

1 程力栋 50.82% 90% 112,058.10 139,897,752 10% 12,450.90 124,509.00

2 张辉 11.78% 90% 25,974.90 32,428,089 10% 2,886.10 28,861.00

3 南京雪人 3.97% 90% 8,753.85 10,928,651 10% 972.65 9,726.50

小计 66.57% 90% 146,786.85 183,254,494 10% 16,309.65 163,096.50

4 北京丰实 8.55% 50% 10,473.75 13,075,842 50% 10,473.75 20,947.50

5 杭州智汇 5.00% 50% 6,125.00 7,646,691 50% 6,125.00 12,250.00

6 上海怡艾 4.00% 50% 4,900.00 6,117,353 50% 4,900.00 9,800.00

7 宁波安丰 2.82% 100% 6,909.00 8,625,468 0% - 6,909.00

8 浙江君越 2.82% 50% 3,454.50 4,312,734 50% 3,454.50 6,909.00

9 诸暨海讯 2.57% 100% 6,296.50 7,860,799 0% - 6,296.50

10 上海君丰 2.00% 100% 4,900.00 6,117,353 0% - 4,900.00

197

11 深圳君丰 2.00% 100% 4,900.00 6,117,353 0% - 4,900.00

12 上海匀艺 1.50% 90% 3,307.50 4,129,213 10% 367.50 3,675.00

13 陈立强 0.86% 70% 1,474.90 1,841,323 30% 632.10 2,107.00

14 袁广 0.48% 80% 940.80 1,174,531 20% 235.20 1,176.00

15 齐立薇 0.47% 80% 921.20 1,150,062 20% 230.30 1,151.50

16 余杨 0.24% 80% 470.40 587,265 20% 117.60 588.00

17 周经 0.12% 80% 235.20 293,632 20% 58.80 294.00

小计 33.43% - 55,308.75 69,049,625 - 26,594.75 81,903.50

合计 100% - 202,095.60 252,304,111 - 42,904.40 245,000.00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拟向海厚泰基金、杭州昊润基金、君丰华益基金、嘉富诚基金、上

海九骑、拉萨智度、徐智勇、李振、汪海波、阮元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用于本次交易的现金

对价(42,904.4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以及支付本次重组中介机

构费用、内容及版权采购和投资拍摄电视剧。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9.0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的 9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不超过 11,111.1107 万股。

各认购人拟认购金额及数量情况如下:

认购方 认购金额(万元) 认购数量(股)

海厚泰基金 17,000.00 18,888,888

杭州昊润基金 12,800.00 14,222,222

君丰华益基金 12,000.00 13,333,333

嘉富诚基金 12,000.00 13,333,333

汪海波 11,200.00 12,444,444

上海九骑 10,000.00 11,111,111

阮元 10,000.00 11,111,111

徐智勇 8,000.00 8,888,888

拉萨智度 5,000.00 5,555,555

李振 2,000.00 2,222,222

合计 100,000.00 111,111,107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宏达新材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发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发行数量

亦随之调整。

(四)上市地点

198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五)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

1、程力栋、张辉及南京雪人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宏达新材非

公开发行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但按照签署的《业

绩承诺补偿协议》进行回购的股份除外,之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

定执行。

2、北京丰实及其他 13 位股东等交易对方交易完成后,承诺本次发行的股份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3、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承诺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

(六)独立财务顾问是否具有保荐人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华英证券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华英证券是经中国证

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有保荐人资格。

(七)期间损益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为过渡期。本次交易各方同意,永乐影视在过渡期

内产生的盈利归上市公司享有,永乐影视在过渡期的期间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

少的净资产部分,由永乐影视全体股东补足。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在拟置出资产进行交割时,拟置出

资产的范围还应包括该等资产自评估基准日以来发生的任何增减或变动。”即,

拟置出资产在损益归属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及亏损均由资产承接方承担。上述

损益归属期间的损益及数额应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确

认。

拟置出资产于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及变化情况不影响拟置出资产的交易价

格,本次拟置出资产由伟伦投资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接。

(八)拟置入资产中涉及的债权债务及人员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永乐影视 100%股份置入宏达新材,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199

及人员安排问题。

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及控制权变化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43,247.5779 万股,控股股东为伟伦投资,

实际控制人为朱德洪。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

约 36,341.5218 万股。

考虑配套融资,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表所示:

单位:股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发行股 配套融资股

股东名称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份数量 份数量 持股数量

程力栋 - - 139,897,752 - 139,897,752 17.58%

张辉 - - 32,428,089 - 32,428,089 4.07%

南京雪人 - - 10,928,651 - 10,928,651 1.37%

程力栋及

一致行动 - - 183,254,492 - 183,254,492 23.03%

人小计

伟伦投资 165,259,343 38.21% - - 165,259,343 20.76%

龚锦娣 6,601,299 1.53% 6,601,299 0.83%

朱燕梅 5,200,809 1.20% 5,200,809 0.65%

伟伦投资

及其一致 177,061,451 40.94% 177,061,451 22.25%

行动人

北京丰实 - - 13,075,842 - 13,075,842 1.64%

杭州智汇 - - 7,646,691 - 7,646,691 0.96%

上海怡艾 - - 6,117,353 - 6,117,353 0.77%

宁波安丰 - - 8,625,468 - 8,625,468 1.08%

浙江君越 - - 4,312,734 - 4,312,734 0.54%

诸暨海讯 - - 7,860,799 - 7,860,799 0.99%

上海君丰 - - 6,117,353 - 6,117,353 0.77%

深圳君丰 - - 6,117,353 - 6,117,353 0.77%

上海匀艺 - - 4,129,213 - 4,129,213 0.52%

陈立强 - - 1,841,323 - 1,841,323 0.23%

袁广 - - 1,174,531 - 1,174,531 0.15%

齐立薇 - - 1,150,062 - 1,150,062 0.14%

余杨 - - 587,265 - 587,265 0.07%

周经 - - 293,632 - 293,632 0.04%

海厚泰基

- - - 18,888,888 18,888,888 2.37%

200

杭州昊润

- - - 14,222,222 14,222,222 1.79%

基金

君丰华益

- - - 13,333,333 13,333,333 1.68%

基金

嘉富诚基

- - - 13,333,333 13,333,333 1.68%

汪海波 - - - 12,444,444 12,444,444 1.56%

上海九骑 - - - 11,111,111 11,111,111 1.40%

阮元 - - - 11,111,111 11,111,111 1.40%

徐智勇 - - - 8,888,888 8,888,888 1.12%

拉萨智度 - - - 5,555,555 5,555,555 0.70%

李振 - - - 2,222,222 2,222,222 0.28%

其他公众

255,414,328 59.06% - - 255,414,328 32.09%

股东

合计 432,475,779 100.00% 252,304,111 111,111,107 795,890,997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上市公司约 18,325.4492 万

股,占比约 23.03%,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

若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情况,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发行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程力栋 - - 139,897,752 139,897,752 20.43%

张辉 - - 32,428,089 32,428,089 4.74%

南京雪人 - - 10,928,651 10,928,651 1.60%

程力栋及一致

- - 183,254,492 183,254,492 26.76%

行动人小计

伟伦投资 165,259,343 38.21% - 165,259,343 24.13%

龚锦娣 6,601,299 1.53% 6,601,299 0.96%

朱燕梅 5,200,809 1.20% 5,200,809 0.76%

伟伦投资及其

177,061,451 40.94% 177,061,451 25.86%

一致行动人

北京丰实 - - 13,075,842 13,075,842 1.91%

杭州智汇 - - 7,646,691 7,646,691 1.12%

上海怡艾 - - 6,117,353 6,117,353 0.89%

宁波安丰 - - 8,625,468 8,625,468 1.26%

浙江君越 - - 4,312,734 4,312,734 0.63%

诸暨海讯 - - 7,860,799 7,860,799 1.15%

上海君丰 - - 6,117,353 6,117,353 0.89%

深圳君丰 - - 6,117,353 6,117,353 0.89%

上海匀艺 - - 4,129,213 4,129,213 0.60%

陈立强 - - 1,841,323 1,841,323 0.27%

袁广 - - 1,174,531 1,174,531 0.17%

201

齐立薇 - - 1,150,062 1,150,062 0.17%

余杨 - - 587,265 587,265 0.09%

周经 - - 293,632 293,632 0.04%

其他公众股东 255,414,328 59.06% - 255,414,328 37.30%

合计 432,475,779 100.00% 252,304,111 684,779,890 100.00%

若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

有上市公司约 18,325.4492 万股,占比约 26.76%,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上

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三、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安排

(一)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

本次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本次交易的现

金对价(42,904.4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以及支付本次重组中介

机构费用、内容及版权采购和投资拍摄电视剧。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分析

1、支付现金对价及本次重组费用

本次重组拟购买永乐影视 100%股权,交易对方要求以现金支付部分对价,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并综合税费因素等考虑,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安排的现金支付

对价为 42,904.40 万元,将全部使用募集的配套资金支付。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

金支付现金对价及本次重组费用有助于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实施,提高重组效

率,提高本次交易的重组整合绩效。

2、补充永乐影视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影视公司基本不需要通过增加土地或购置房产和重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

资来扩大经营规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主要为补充永乐影视拍摄影

视剧所需流动资金。影视公司日常资金需求主要为投入流动资金,用于购买剧本、

聘请专业人员、拍摄阶段的制作费用、发行宣传费用、场地及设备租赁等,形成

预付款项及存货,后期发行阶段会形成应收账款。流动资金的规模决定了影视剧

业务的规模。永乐影视后续发展过程中在维持电视剧策划、制作和营销等日常营

运活动过程中均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202

①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永乐影视的影视剧投资制作能力

影视行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投入的资本较少用于购买土地和固定资产,

而是作为流动资金,用于支付影视剧投资制作相关的成本和费用,并主要形成流

动资产存在于整个生产过程中,且回收周期较长。

电视剧业务流程包括前期筹备阶段、拍摄阶段、后期制作阶段以及销售阶段,

整个业务流程往往存在跨期情形。永乐影视在前期筹备和拍摄阶段支付现金较

多,通常支付 90%以上制作成本,而现金流入绝大部分集中在取得发行许可证后

的销售及收款阶段,通常需要一年以上。影视剧投资制作业务运营的上述特点,

决定了永乐影视必须通过不断地补充流动资金来满足扩充产能的需要。

②补充营运资金有助于提升永乐影视的核心竞争力

资金实力是构建影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目前,国内影视行业

的集中度较低,部分影视企业受制于流动资金不足的约束,难以整合优质资源持

续创作具有较强市场号召力的影视作品。

永乐影视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长为一家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的影视企业。永乐影视补充流动资金后,能够进一步引进、维护优秀的编剧、导

演、演员和经营管理人才等影视文化行业稀缺资源,创作更多优秀剧目,增强自

身的竞争力,并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

3、偿还银行贷款

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永乐影视资产负债率水平也有所增加。截至 2015

年末,永乐影视资产负债率相对于可比上市公司已处于偏高水平,如果通过债务

方式筹集发展所需资金,则将进一步增加永乐影视财务成本并提高资产负债率,

降低永乐影视的财务稳健性,并限制了永乐影视后续债务融资的能力,使未来筹

资成本增加,不利于永乐影视的持续健康发展。

4、内容及版权采购

由于影视剧行业公司的竞争优势及竞争差异化主要体现点之一就在于内容

方面,各类优秀作品及内容日益推陈出新,且永乐影视具备较好的题材选择能力,

会根据对内容及版权的采购会随着宣传政策、群众审美、社会舆论导向等的把握

203

随时调整采购方向,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合规性分析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9 月 18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

与解答修订汇编》之规定:“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并购

重组的特殊性,募集配套资金还可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

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等。

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 25%;或者不超

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构成借壳上市的,不超过 3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是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各种税费、中介机构

费用及补充永乐影视流动资金。符合上述规定。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比例将超过交易作价 25%,或者不超

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上述规定。

204

第九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

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完成后,永乐影视将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变

更为影视剧的制作与发行。

2、本次交易符合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变更为影视剧的制作与发行,永乐影

视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经营过程中不涉及工业废水、工业废气及工业废

渣,不存在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的情形。

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土地管理的规定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永乐影视未持有土地使用权,永乐影视及其控股子公司

在日常经营中,遵守国家关于土地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未存在

违反土地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土地管理的规定。

4、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反垄断的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影视剧的制作与发行。上市公司

在其业务领域的市场份额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对于市场支配地

位的认定条件,本次资产重组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其他反

垄断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反垄断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预审计、评估结果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至

205

797,986,007 股,其中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10%。本次交易完成后,宏达新材的股份分布情况仍满足《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第(二)项规定。

(三)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重组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上市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永乐影视 100%股

权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交易价格根据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进行协商确定。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

次交易相关方均未存在现实或潜在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其出具的

评估报告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

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的处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履行合法程序,

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表决中回避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关注本次交易的背

景、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以及重组完成后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独立董事在本次交

易方案提交董事会表决前已对进行了关联交易进行事先审查并发表认可意见,同

时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交易过程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

(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

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根据永乐影视工商资料及程力栋等交易对方承诺,永乐影视为依法设立、合

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拟置入资产

为程力栋、张辉和南京雪人等交易对方合法持有的永乐影视 100%股权,该等股

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股份代持等股权争议和质押、冻结等限制权利转让的情形,

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的拟置入资

产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置。

因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206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

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永乐影视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将由有机硅单体及高温硅橡胶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变更为影视剧的制作

与发行。本次交易中优质资产的注入将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状况,提

高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并增强其长期发展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可

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程力栋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了确保

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独

立性,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就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作出承诺,承诺保证

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七)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

必要的修订,并根据需要依据有关法规对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以及公司高管人员

进行适当调整,以适应本次重组后的业务运作及法人治理要求,进一步保持并完

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一)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

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1、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永乐影视盈利能力及发展前景良好,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资产

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并提高核心竞争力。

207

2、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程力栋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将严格规范

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

定交易价格,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均将承诺将尽量减

少、规范关联交易并避免同业竞争,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

公 证 天 业 已 对 上 市 公 司 2015 年 财 务 报 告 进 行 审 计 , 并 出 具 苏 公

W[2016]A69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市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应当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

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发行股份拟购买资产为程力栋、张辉等永乐影视全部股东持有的永乐影

视 100%股权。上述股权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不存在法律纠纷和权利

限制。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预计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

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问答》所列明的各项要求

(一)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与交易金额孰高值为 326,000.00 万元,占

上市公司 2015 年末资产总额 103,389.43 万元的比例为 315.31%,超过 100%;本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程力栋。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问答》所列

208

明的各项要求

永乐影视成立于 2004 年 4 月,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其持续经营时间超过三

年,实际控制人为程力栋且未发生变更。其最近三年一直从事影视剧的制作与发

行业务,主营业务未发生改变。

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标的公司

为有限公司,且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并不属于金融、创

业投资等需要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条件的特定行业企业。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要求

根据《资产购买协议》,交易对方认购的标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锁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要求。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若干规定》第四条的要求

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充分了解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基础上做出了明确

判断,并记载于董事会决议记录中。

六、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在借壳上市审核中严格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首发管理办法》规定

(一)主体资格

1、永乐影视系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永乐影视成立于 2004 年 4 月 13 日。2013 年 4 月,根据《公司法》及其他

相关规定,永乐影视以其截至 2012 年 11 月 30 日的净资产为基数折股整体变更

为浙江永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 6 月,永乐股份整体变更为浙江永乐影

视制作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永乐影视系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符合《通知》第一条之规定。

2、永乐影视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三年以上

永乐影视成立于 2004 年 4 月 13 日,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符合《首发办法》

209

第九条之规定。

3、永乐影视出资缴纳及财产转移手续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永乐影视注册资本 6,000 万元,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

永乐影视股东均以货币出资。永乐影视主要资产均已取得相关权属证明,不存在

重大权属纠纷,符合《首发办法》第十条之规定。

4、永乐影视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性

永乐影视主要从事影视剧的制作与发行,已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具备生产经营所必须的经营资质,其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报告期内,永乐影视未因违法违规事项而被相关部门处罚。永乐影视

属于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为国家鼓励类产业,其生产经营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5、永乐影视主营业务、董事及高管变化、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永乐影视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均为影视剧的制作与发行,主营业务未发生变

化。报告期内,永乐影视不存在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进

行重组的情况,未违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发行人

最近 3 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第 3 号》相关规定的情形。

目前,程力栋任永乐影视董事长兼总经理,周经、袁广、黄宇、陈稳进为永

乐影视董事,周经、袁广、余杨、何亚琼及张敏为永乐影视高级管理人员。报告

期内,永乐影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程力栋一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违背《<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

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相关规定的情形。

6、永乐影视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

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永乐影视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

210

的永乐影视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永乐

影视各股东均已出具承诺:“本人/公司合法持有标的公司转让部分的完整权益,

该部分股权未存在法律纠纷,未设置任何质押和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者其他限制转

让的权利或约定,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亦不存在担

保等情形。”

(二)规范运作

1、永乐影视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机构,相关

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首发办法》第 14 条的规定。

2、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已经对永乐影视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辅导和培训,相关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符合《首发办法》第

15 条的规定。

3、永乐影视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 的

任职资格,不存在《首发办法》第 16 条规定的下列情形: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

(2)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永乐影视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

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符合《首发办法》第 17 条的

规定。

5、永乐影视不存在下列情形,符合《首发办法》第 18 条的要求:

(1)最近 36 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

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 36 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 36 个月内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211

(3)最近 36 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

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

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4)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6、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永乐影视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的情形,符合《首发办法》第 19 条的规定。

7、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永乐影视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

方式占用的情形,符合《首发办法》第 20 条的规定。

(三)财务与会计

1、永乐影视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

正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 21 条的规定。

2、永乐影视已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

制配套指引的规定,建立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首发办法》

第 22 的条规定。

3、永乐影视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

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并将由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后,符合《首发办法》第 23 的规定。

4、永乐影视编制财务报表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

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了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选用了一

致的会计政策,未随意更改,符合《首发办法》第 24 条的规定。

212

5、永乐影视完整披露了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

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

第 25 条的规定。

6、永乐影视符合《首发办法》第 26 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净

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永乐影视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6,051.59 万元、7,433.66 万元和

17,597.42 万元(未经审计),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2)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永乐影视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26,902.13 万元、31,854.04 万元

和 61,234.30 万元(未经审计),累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目前永乐影视的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4)最近一期末永乐影视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未超过 20%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永乐影视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

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未超过 20%。

(5)最近一期末永乐影视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永乐影视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综上所述,永乐影视符合《首发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7、永乐影视报告期内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永乐影视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因此,永乐影视符合《首发办

法》第 27 条的规定。

213

8、永乐影视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

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符合《首发办法》第 28 条的规定。

9、永乐影视申报文件中未存在下列情形,符合《首发办法》第 29 条的规定:

(1)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其他重要信息;

(2)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3)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

10、永乐影视未存在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1)永乐影视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

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永乐影视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

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永乐影视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4)永乐影视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

的投资收益;

(5)永乐影视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

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综上所述,永乐影视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 30 条的规定。

七、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宏达新材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不存在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

214

形;

(三)不存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四)不存在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

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五)不存在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六)不存在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

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情形,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八、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

定》第七条所列主体包括:

(一)上市公司、占本次重组总交易金额的比例在 20%以上的交易对方及上

述主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占本

次重组总交易金额的比例在 20%以下的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机构,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

人员。

以上相关主体未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未

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存在《关于加

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

215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因此,综上所述,上市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

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

理办法>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 3 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3 号》的相关规定。

216

第十节 本次交易的定价及依据

一、评估基准日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交易价格的确定依据

(一)拟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依据

本次重组拟置出资产为宏达新材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全部资产、负债,

评估机构将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拟置出资产进行评估。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拟置出

资产预估值为 8.10 亿元。

(二)拟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依据

经初步预估,永乐影视 100%股权预估值为 326,367.92 万元,参考预估值,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永乐影视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326,000.00 万元。

(三)本次发行股份价格的合规性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票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为 8.01 元/股,不低于本次交易

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据此计算,宏达新材定

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为 8.01 元/股。

2、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价格为 9.00 元/股,不低于本次交易首次董

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据此计算,宏达新材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为 9.00 元/股。

若宏达新材 A 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217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股票发行价格均应进行相应调整。

218

第十一节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高温硅橡胶系列产品的研究、生产和销

售,是国内高温硅橡胶行业位居前列的生产企业。上市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高温

硅橡胶、液态硅橡胶、室温密封胶等产品,主要应用在各种键盘按键、电线电缆

的绝缘、电力、电气、家用电器的密封、汽车领域的耐高温绝缘零件等方面。

本次交易的拟置入资产为永乐影视 100%股份,永乐影视是一家集策划、投

资、拍摄、制作和发行为一体的专业影视机构,主营业务为电视剧、电影的制作

与发行,以电视剧的制作与发行为主。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进入文化传媒领域,优化了上市公司现有的业务结

构,上市公司规模、股东权益规模将得到提高,财务状况得到优化,竞争能力得

到提高。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永乐影视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通过永乐影视 100%

股权的注入,将从根本上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提高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

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长期发展潜力,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

根据永乐影视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15 年度永乐影视实现营业收入

61,234.30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8,259.15 万元,净利率为

29.82%,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永乐影视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主营业务

将转变为电视剧的制作与发行。本次交易完成后,除本公司外,本公司的潜在控

股股东和潜在实际控制人程力栋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电视剧的制作与发行,

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本公司将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

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219

此外,为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将来发

生同业竞争,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辉、南京雪人出具了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

同业竞争的承诺。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成为永乐影视的控股股东,永乐影视及其下属

企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上述各方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公司之间

不会出现经常性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在保证关联交易价

格合理、公允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关联交

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订立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

露。为规范和减少本次重组完成后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程力栋出具了关于减

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43,247.5779 万股,控股股东为伟伦投资,

实际控制人为朱德洪。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

集配套资金拟发行约 36,341.5218 万股。本次交易完成后,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

人将持有上市公司约 18,325.4492 万股,占比约 23.03%,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

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考虑配套融资,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表所示:

单位:股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发行股 配套融资股

股东名称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份数量 份数量 持股数量

程力栋 - - 139,897,752 - 139,897,752 17.58%

张辉 - - 32,428,089 - 32,428,089 4.07%

南京雪人 - - 10,928,651 - 10,928,651 1.37%

程力栋及

一致行动 - - 183,254,492 - 183,254,492 23.03%

人小计

220

伟伦投资 165,259,343 38.21% - - 165,259,343 20.76%

龚锦娣 6,601,299 1.53% 6,601,299 0.83%

朱燕梅 5,200,809 1.20% 5,200,809 0.65%

伟伦投资

及其一致 177,061,451 40.94% 177,061,451 22.25%

行动人

北京丰实 - - 13,075,842 - 13,075,842 1.64%

杭州智汇 - - 7,646,691 - 7,646,691 0.96%

上海怡艾 - - 6,117,353 - 6,117,353 0.77%

宁波安丰 - - 8,625,468 - 8,625,468 1.08%

浙江君越 - - 4,312,734 - 4,312,734 0.54%

诸暨海讯 - - 7,860,799 - 7,860,799 0.99%

上海君丰 - - 6,117,353 - 6,117,353 0.77%

深圳君丰 - - 6,117,353 - 6,117,353 0.77%

上海匀艺 - - 4,129,213 - 4,129,213 0.52%

陈立强 - - 1,841,323 - 1,841,323 0.23%

袁广 - - 1,174,531 - 1,174,531 0.15%

齐立薇 - - 1,150,062 - 1,150,062 0.14%

余杨 - - 587,265 - 587,265 0.07%

周经 - - 293,632 - 293,632 0.04%

海厚泰基

- - - 18,888,888 18,888,888 2.37%

杭州昊润

- - - 14,222,222 14,222,222 1.79%

基金

君丰华益

- - - 13,333,333 13,333,333 1.68%

基金

嘉富诚基

- - - 13,333,333 13,333,333 1.68%

汪海波 - - - 12,444,444 12,444,444 1.56%

上海九骑 - - - 11,111,111 11,111,111 1.40%

阮元 - - - 11,111,111 11,111,111 1.40%

徐智勇 - - - 8,888,888 8,888,888 1.12%

拉萨智度 - - - 5,555,555 5,555,555 0.70%

李振 - - - 2,222,222 2,222,222 0.28%

其他公众

255,414,328 59.06% - - 255,414,328 32.09%

股东

合计 432,475,779 100.00% 252,304,111 111,111,107 795,890,997 100.00%

若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表: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发行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程力栋 - - 139,897,752 139,897,752 20.43%

张辉 - - 32,428,089 32,428,089 4.74%

南京雪人 - - 10,928,651 10,928,651 1.60%

221

程力栋及一致

- - 183,254,492 183,254,492 26.76%

行动人小计

伟伦投资 165,259,343 38.21% - 165,259,343 24.13%

龚锦娣 6,601,299 1.53% 6,601,299 0.96%

朱燕梅 5,200,809 1.20% 5,200,809 0.76%

伟伦投资及其

177,061,451 40.94% 177,061,451 25.86%

一致行动人

北京丰实 - - 13,075,842 13,075,842 1.91%

杭州智汇 - - 7,646,691 7,646,691 1.12%

上海怡艾 - - 6,117,353 6,117,353 0.89%

宁波安丰 - - 8,625,468 8,625,468 1.26%

浙江君越 - - 4,312,734 4,312,734 0.63%

诸暨海讯 - - 7,860,799 7,860,799 1.15%

上海君丰 - - 6,117,353 6,117,353 0.89%

深圳君丰 - - 6,117,353 6,117,353 0.89%

上海匀艺 - - 4,129,213 4,129,213 0.60%

陈立强 - - 1,841,323 1,841,323 0.27%

袁广 - - 1,174,531 1,174,531 0.17%

齐立薇 - - 1,150,062 1,150,062 0.17%

余杨 - - 587,265 587,265 0.09%

周经 - - 293,632 293,632 0.04%

其他公众股东 255,414,328 59.06% - 255,414,328 37.30%

合计 432,475,779 100.00% 252,304,111 684,779,890 100.00%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中国证监

会规定,本公司已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等在内的较

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保持《公司章程》规定的上述法人治理结构

的有效运作,继续执行相关的议事规则或工作细则。本公司将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进一步规范

运作,完善科学的决策机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的运作更加的符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股东和广大

投资者的利益,具体如下:

(一)股东大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依法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权益。

222

本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股东顺利参加股东大会所需要的条件,

在保证遵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召开股东大会的条件下,

充分运用现在信息的便利条件,保证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以及股东的参与性,尽

量提高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

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

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

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

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积极督促控股股东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

权利,切实履行对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不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

的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不利用其控股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以维护广大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将继续完善细化关联交易制度,保证公司利益和中小股

东利益不受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侵害。

(三)董事与董事会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就本次交易所签署的其他

文件及伟伦投资、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别出具的承诺函,本次交易完成后,

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提议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改选,并通过董事会改选取得公

司控制权,但公司尚未与伟伦投资、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本次交易完成后公

司董事会人员构成进行约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并购整合的实际情

况及股东提议,履行必需的法定程序以决策必要的董事会改选事项。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董事会的运作。督促本公司董事认真履

行诚信和勤勉职责,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科学决策。尤其是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等方面的积

极作用。

223

(四)监事与监事会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就本次交易所签署的其他

文件及伟伦投资、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别出具的承诺函,公司尚未与伟伦投

资、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监事会人员构成进行约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监事,并对

其成员进行培训,确保监事继续履行监督职能,并保证为监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

的条件。

(五)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就本次交易所签署的其他

文件及伟伦投资、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别出具的承诺函,公司尚未与伟伦投

资、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进行约

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的规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六)信息披露制度

上市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确保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除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本公司保证

主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

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七)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

的绩效评价标准与程序,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及绩效评价,并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管理人员所岗

位的范围、职责、重要性等方面制定合理的薪酬计划和方案。本公司将建立进一

步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风险防范意识,调动广大员工积极性,保

持人员稳定,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24

(八)利益相关者

本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

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公司

持续稳定发展。

225

第十二节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重组中,为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过程将

采取以下安排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已经切实按照《证券法》、 重组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

通知》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

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预案

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

况。

二、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评估,确

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提

供评估的资产评估机构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对

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

律师将对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

行核查,并发表明确的意见。

三、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等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预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已就该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已对本次交易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

见。本公司在召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将提请关联方回避表决相

关议案。

四、网络投票安排

本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

醒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

226

股东提供便利,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

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五、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司业务及组织架构,进一步完善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形成权责分明、有效制衡、科学决策、风险防范、协

调运作的公司治理结构。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遵循“五分开”原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

规定,规范上市公司运作。

227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股价波动说明

宏达新材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3 月 7 日起开始

停牌。停牌之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6 年 3 月 4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 10.54

元,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6 年 1 月 8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 10.32 元,

该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 2.13%。

公司股票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6 年 3 月 4 日)中小盘指数(399005)

收盘为 6,261.24 点,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6 年 1 月 8 日)中小盘指数收盘

为 7,200.30 点,停牌之前 20 个交易日内深证成分指数累计跌幅 13.04%。剔除大

盘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未超过 20%。

公司股票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6 年 3 月 4 日)中证全指化学制品指

数收盘价为 4,117.74 点,停牌之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6 年 1 月 8 日)该板块指

数为 4,730.72 点,该板块指数累计跌幅为 10.96%。剔除化学制品板块因素的影

响后,公司股价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未超过 20%。

综上所述,在剔除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票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

累计涨幅未超过 20%,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

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公司股票在

可能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不构成股价异动。

二、相关方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自查情况

上市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经办人员、相关

中介机构及其项目经办人员,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就本公司股票停牌前

6 个月(即 2015 年 9 月 7 日至 2016 年 3 月 7 日)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

进行了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结

果,相关方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一)永乐影视高级管理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永乐影视董事会秘书余杨先生曾在本公司股票停牌前 6 个月存在买卖宏达

228

新材股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更日期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变更摘要

2015-09-22 19,000 19,000 买入

2015-10-08 -6,300 12,700 卖出

2015-11-09 -12,700 0 卖出

经核查,根据余杨先生出具的承诺:

1、上述期间内,余杨先生买卖宏达新材股票时,宏达新材尚未启动本次重

组,本人不存在知晓本次重组内幕消息之情形。

2、余杨先生从事股票二级市场买卖多年,根据市场走势和公开信息参与多

支股票买卖,交易相对活跃。

3、余杨先生在自查期间内对宏达新材股票的交易行为系其本人基于对股票

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未曾知晓本次重组谈判内容和相关信息,买卖宏达新

材股票行为系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交易。

(二)杭州昊润高级管理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杭州昊润风险总监王红梅女士曾在本公司股票停牌前 6 个月存在买卖宏达

新材股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更日期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变更摘要

2016-02-19 4,000 4,000 买入

2016-02-23 7,900 11,900 买入

2016-03-03 1,400 13,300 买入

经核查,根据王红梅女士出具的承诺:

1、上述期间内,王红梅女士买卖宏达新材股票时,宏达新材尚未启动本次

重组,本人不存在知晓本次重组内幕消息之情形。

2、王红梅女士从事股票二级市场买卖多年,根据市场走势和公开信息参与

多支股票买卖,交易相对活跃。

3、王红梅女士在自查期间内对宏达新材股票的交易行为系其本人基于对股

229

票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未曾知晓本次重组谈判内容和相关信息,买卖宏达

新材股票行为系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

信息进行交易。

三、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情形

经自查,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上述主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机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经办人员未曾因涉嫌与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最近 36 个月内

未曾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

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四、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永乐影视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股利分

配政策将参照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执行。宏达新材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及公司的分红政策的需要,以股东身份决定

永乐影视的分红并制定永乐影视分红政策,以保证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执行。上

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

配制度。

230

第十四节 本次交易的风险因素

一、交易被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止造成二级市场股价波动,上市公司在开始筹划

本次交易的过程中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在连续停牌前未出现二级市场股价异

动的情况。尽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但是在本次交易过

程中,仍存在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及到的内幕交易而致使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

此外,本次交易需要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交易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以及在交易过程中拟置入资产业绩大幅下滑或出现不可预知的重大影响事项,交

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

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本次交易对象及上市公司均有可能选择终止本次交易,则本

次交易可能将无法按期进行。如果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或如需重新进行,则交易需

面临重新定价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二、拟置入资产估值增值较大的风险

由于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涉及资产的评估价

值均为预估值,本预案所引用的资产预估值可能与最终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

估机构评估后出具的评估结果存在差异。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永乐影视(合并口径)未经审计的总

资产账面价值为 97,107.27 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 39,002.25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

账面价值为 58,105.02 万元,采用收益法预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26,367.92

万元,增值 268,262.90 万元,增值率 461.69%。

虽然评估机构对拟置入资产的评估工作遵循了谨慎性的原则,但由于收益法

基于一系列假设并基于对未来的预测,如未来情况出现预期之外的重大变化,可

能导致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提请投资者注意拟置入资产评估增值较大的风

险。

三、拟置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的风险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永乐影视全体股东承诺:拟置入资产于业绩承诺期内实现

231

的净利润数不低于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中预测的拟置入资产承

诺期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不低于承

诺的金额,否则承诺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待拟置入资产评

估报告正式出具后,各方将另行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明确永

乐影视各股东在盈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

拟置入资产未来盈利的实现不但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因素影

响,还受到永乐影视内部管理、产品适销性、人才的流动性等多方面的影响。业

绩承诺期内,如以上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则拟置入资产存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

风险,可能导致本预案披露的上述交易对方业绩承诺与未来实际经营情况存在差

异,进而影响永乐影视 100%股权的估值,对上市公司股东利益造成损害,特别

提请投资者注意。

四、拟置出资产债务转移风险

本次重组交易涉及拟置出资产债务的转移,债务转移需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市公司尚未取得全体债权人出具的债务转让同意函,相关

债务转移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根据本次《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协议》,对截止交割日尚

未清偿或尚未取得债权人同意从上市公司置出债务的债权人向上市公司主张权

利的,则在上市公司向伟伦投资及时发出书面通知并将该等权利主张交由伟伦投

资负责处理的前提下,其将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以及费用,并放弃向上市公

司追索的权利;如前述债权人不同意债权移交伟伦投资处理,则在上市公司书面

通知伟伦投资参与协同处理的前提下,伟伦投资仍将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以

及费用,并放弃向上市公司追索的权利;上市公司因前述事项承担的任何责任或

遭受的任何损失,将由伟伦投资以现金方式作出全额补偿。

五、政策监管风险

影视行业作为具有意识形态特殊属性的重要产业,受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政策的严格监督、管理。目前的行业监管主要体现为制作许可制度和内容管理

制度。

23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规定:“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电视剧内容管理规

定》规定:“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电视剧内容管理和监督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视剧内容

管理和监督工作”。除制作许可和内容管理外,行业监管贯穿于影视制作与发行

的全过程,确保影视剧生产发行符合政策导向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42 号)和《电影企业

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

43 号),国家同样对电影的制作、发行、放映、进出口经营资格等做出了相应的

规定。

国家在资格准入、内容审查、行政许可等方面的监管政策对标的公司影视剧

业务策划、制作、发行等各个环节的顺利开展构成比较重要的影响。一方面,如

果资格准入和监管政策进一步放宽,影视剧行业将会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外资

制作机构、进口影视剧将会对国内市场带来更大冲击;另一方面,如果标的公司

违反了行业政策或相关监管规定,可能面临被监管部门处罚甚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及市场禁入的风险。若标的公司的影视制作未能严格把握政策导向,或者违反行

业政策,则标的公司有可能面临被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若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

未能根据行业监管部门发布的新政策及时调整创作思路和经营思路,则标的公司

的运营也可能会面临一定的风险。

六、影视作品未能通过审查的风险

根据《电视剧管理规定》和《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国家对电视剧实行发

行许可制度。电视剧摄制完成后,必须经广电总局或省级分局审查通过并取得《电

视剧发行许可证》之后方可发行。未经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的电视剧

审查机构审查通过并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不得发行、播放、进

口、出口。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和《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国

家实行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和电影片审查制度,未经备案的电影剧本(梗概)

不得拍摄,未经审查通过的电影片不得发行、放映、进口、出口。广电总局电影

233

审查委员会具体负责许可审查,发放《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已经取得《电影片

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广电总局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做出停止发行、放映或者经

修改后方可发行、放映的决定。

根据上述规定,永乐影视筹拍的电影、电视剧,如果最终未获备案通过,将

作剧本报废处理;已经摄制完成,经审查、修改、审查后最终未获通过的,须将

该影视作品作报废处理。如果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后被禁止发行或放(播)映,该作品将作报废处理,同时标的公司还可能遭受行

政处罚。

从成立至今,永乐影视筹拍作品从未发生过电影、电视剧未获备案、审查未

通过的情形。未来,若标的公司作品出现无法通过备案或无法取得制作许可证、

制作完成后由于题材等问题而无法取得发行许可证、取得发行许可证后无法播出

等情况,则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七、拟置入资产的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经过多年的迅猛发展,电视剧行业的市场化程度已经很高。截至 2015 年底,

我国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数量已达 8,563 家,市场竞争

较为激烈。按照机构平均产量计算,2015 年国内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机构的

平均产量仅为 1.93 集,电视剧制作整体市场集中度较低,市场整体处于“供过

于求”的局面。同时,各制作单位为保持并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会进行更加激

烈的市场争夺,中小规模的电视剧制作机构将被逐步淘汰出局。

尽管拟置入资产具有一定的市场经验与制作能力,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优势

地位,仍面临行业竞争加剧影响标的公司业绩的系统性风险。

(二)制作成本上升风险

随着国内影视剧制作公司登陆国内外资本市场,各公司资本实力快速增长,

不断加大对影视剧的投入,导致各制作机构对编剧、导演及拍摄所需摄影、美术、

配音等各类专业人才及制作资源争夺的加剧,电视剧制作成本呈不断攀升态势。

本次交易完成后,永乐影视将通过严格成本控制、加大销售力度等多种方式,降

234

低制作成本上升对电视剧盈利水平造成的不利影响。未来,如果电视剧的制作成

本继续攀升而发行价格不能获得同比上涨,则永乐影视投资制作的电视剧可能存

在利润空间被压缩的情况。

(三)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结转成本风险

永乐影视的影视剧业务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结转销售成本,与同行业上

市公司一致。该方法在具体使用时,一般由相关人员结合以往的数据和经验,对

发行或播映的影视作品的市场状况,本着谨慎的原则进行市场销售状况及效益的

预测,并提出该片在规定成本配比期内可能获得销售收入的总额。这种核算方法

不会影响各期销售收入的确认,但会影响各期的销售成本,其准确性主要取决于

销售收入预测的准确性。

如果标的公司因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判断失

误、非人为的偶发性因素等原因,导致预测总收入与实际总收入存在较大差异,

则可能降低各期成本结转的准确性。虽然永乐影视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收入重新进

行预测并调整销售成本结转率,但在一定程度上仍可能导致未来标的公司净利润

的波动。

(四)联合摄制的控制风险

联合摄制是电影、电视剧制作的常见模式,具有集合社会资金、整合创作、

市场资源以及分散投资风险的优点。在联合摄制中,通常约定一方作为执行制片

方,全权负责一切具体制作、拍摄及监督事宜,其他各方根据合同约定有权对剧

本提出修改意见、对主创人员遴选进行确认、了解一切拍摄及制作工作等。报告

期内,永乐影视参与投资拍摄的电视剧作品大部分担任执行制片方。

未来若标的公司投资拍摄的作品合作对方为执行制片方时,尽管联合摄制各

方有着共同的利益基础,执行制片方多为经验丰富的制片企业,而且永乐影视可

以根据合同约定充分行使联合摄制方的权利,但摄制的主导权仍掌握在对方手

中,其工作质量直接关系着作品质量的优劣,进而影响标的公司的投资收益,永

乐影视存在着联合摄制的控制风险。

(五)影视剧目适销性风险

235

影视剧是一种文化产品,缺乏外在的客观质量检测标准,观众主要根据自己

的主观偏好和生活经验来决定是否观看影视剧作品。观众对影视剧作品的接受程

度最终体现为电视剧收视率、电影票房收入或新媒体的点击播放率等指标。由于

对观众主观偏好的预测是一种主观判断,若标的公司不能及时、准确把握观众主

观偏好变化,标的公司的影视剧作品有可能因题材定位不准确、演职人员风格与

影视剧作品不相适应等原因,不被市场接受或认可,进而对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永乐影视为了保证电视剧的发行,注重营销前置的销售模式。永乐影视在选

取剧本时即与目标电视台沟通交流,紧随市场需求,并根据广电总局对于电视剧

类型的比例要求制定拍摄计划,避免类型单一导致的风险。在剧本创作和改编优

化过程中,标的公司与目标电视台审批部门沟通互动,了解最新规则动态。营销

前置的销售模式有效保证了标的公司电视剧产品的发行和销售。但是,永乐影视

如无法及时、完全地把握观众的主观喜好与价值判断,难以确保影视剧作品能够

适销、畅销,可能会带来部分产品适销性达不到预期效果,从而对永乐影视营业

收入、经营业绩产生直接影响的风险。

(六)拟置入资产电视剧业务受“一剧两星”政策影响的风险

2014 年 4 月 15 日,广电总局在 2014 年全国电视剧播出工作会议上宣布: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开始,同一部电视剧每晚黄金时段联播的卫视综合频道不得

超过两家,同一部电视剧在卫视综合频道每晚黄金时段播出不得超过两集,上述

政策简称为“一剧两星”,其将取代已实施 10 年的“一剧四星”播出政策。

“一剧两星”播出政策一方面意味着播出容量的增加,但另一方面亦意味着

电视剧制作企业最多只能将首轮黄金时段播映权同时卖给两家卫视,相比原有四

家卫视联播不利于平摊制作成本。由于黄金时段首轮播映权价格远大于非黄金时

段首轮播映权价格,这使得那些通过高投入模式制作的电视剧面临首轮卫视播映

权价格下降的风险。长期来看,“一剧两星”政策将会对电视剧制作业的竞争格

局产生深远影响,如果本公司不能有效应对,将有可能无法在未来竞争中占据有

利地位,导致标的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七)对核心人才依赖的风险

236

优秀的制片人及导演、演员是永乐影视日常经营及持续发展中必不可少的宝

贵资源,是保持和提升标的公司竞争力的关键要素。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果永乐

影视不能对此类人才形成有效的管理、建立持续高效的运作体系;或者不能持续

聚集并高效整合优秀的人才等关键内部及外部资源,将对永乐影视未来的发展形

成阻碍,进而造成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波动。

(八)侵权盗版风险

影视剧行业的侵权盗版现象在音像制品出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电视播

映权这三类版权形式方面均有所体现。复制音像产品本身的成本较低,盗版音像

制品生产商能够牟取高额利润,因此盗版音像制品屡禁不止,影响了正版音像制

品的版权收入;影视剧网络侵权现象近年来虽大大减少,但仍有部分视频网站播

放未取得合法授权的影视剧,侵权盗版直接降低了影视剧音像制品出版权、信息

网络传播权以及电视播映权的销售收入,损害了影视剧制作企业的利益。其次,

侵权盗版分流了影视作品的观看者,影响电视剧的收视率,间接影响制作企业的

版权转让收入。

虽然我国政府通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实施打击侵犯

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等措施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有

关影视剧制作机构也通过诉讼等方式打击侵权盗版现象,但仍难以全部消除侵权

盗版现象。

(九)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

影视剧拍摄制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使用他人的智力成果,比如将他人小说

改编为剧本、使用他人创作的音乐作为影视剧插曲等,因此永乐影视的影视剧作

品存在多方主张知识产权权利的情形。为了避免出现第三方主张权利的纠纷,永

乐影视已尽可能获得相应知识产权所有者的许可或者与相关合作单位或个人就

相应知识产权的归属进行了明确约定,但如果存在原权利人自身的权利存在瑕

疵,永乐影视即使获得了其许可或进行了约定,也仍然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的潜在风险。

(十)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237

永乐影视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净额(未经审计)较大,占同期末总资

产的比例较高,这主要是由电视剧行业的特点决定的。电视剧的销售收入是在取

得发行许可证后,并同时满足母带已交付、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风险和

报酬已转移、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够流入公司、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条件时

予以确认。一般情况下,电视台在电视剧上映和播出完毕一段时间后付款,因此

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一般也会较大。永乐影视将严格执行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制

度,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工作确保资金尽快回笼,永乐影视客户主要为各大电视台

或国内知名网络视频的提供商,普遍信用度好,坏账风险较低。

随着永乐影视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未来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状况预计将持续

存在,如果个别客户出现资信状况恶化、现金流紧张等不利情形,导致应收账款

出现不能及时收回或无法收回的情况,将对上市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

(十一)存货金额较大的风险

永乐影视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未经审计)较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

原因系标的公司为影视制作、发行企业,影视制作公司普遍会采用轻资产的经营

模式。电视剧制作业务所发生的采购主要为剧本创作、演职人员劳务及相关支出、

摄制耗材、道具、服装、化妆用品等的采购,以及专用设施、设备和场景的经营

租赁等,资金一经投入生产即形成存货——影视作品,投入资金主要在预付款项、

存货、应收账款之间流转。在标的公司持续的扩大生产过程中,存货必然成为标

的公司资产的主要构成因素。

虽然存货资金较大、占比较高是电视剧行业的普遍特征,永乐影视已通过各

种措施尽可能降低产品适销性风险,且历史上未出现存货滞销情形,但是存货仍

面临因主管部门审查或者市场需求变化而引致的销售风险,存货金额特别是期末

在产品金额较大,影视产品制作完成后,依然面临着前述的作品审查风险和市场

风险。若标的公司作品无法通过审查或者通过审查后无法顺利实现销售,则存在

较大的存货减值风险,进而影响标的公司的净利润,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重组完

成后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风险。

八、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依赖于子公司现金分红的风险

238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永乐影视 100%股权,永乐影视及其下属公司

的利润分配将是本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现金股利分配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子公司

永乐影视的现金分红。虽然永乐影视公司章程中对每年利润分配进行了明确规

定,若未来永乐影视未能及时、充分地向本公司分配利润,将对本公司向股东分

配现金股利带来不利影响。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九、股价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国

家相关政策、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各种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从而使公司股票的

价格偏离其价值。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

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针对上述情况,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向投资者披露可能

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作出投资判断。

十、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无法满足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的要求从而无

法足额认购募集配套资金的风险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厚泰基金、杭州昊润基金与嘉富诚基金属契约型基

金,目前尚未完成相关备案。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交易对方和配套资金认

购方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前,不能实施本次重组方案。因此,如果相关认购方

没有办理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可能导致其被取消认购资格并调减其认购募

集资金份额,从而导致配套募集资金无法足额募足的风险。

此外,如果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或中国证监会关于配套融资认购对象

穿透核查相关要求或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或要

求调整部分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以符合审批要求,进而可能导致配套募集资金

无法足额募足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十一、交易完成后原实际控制人与新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接近导致公司控

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其所持

239

有股权比例与原控股股东持股比例接近,未来不排除原控股股东通过增持等方式

影响公司控制权结构的稳定,上市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股东权益

的变动状况,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上风险。

十二、置出资产人员安置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本次重组职工安置方案尚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及表

决,相关工作预计将在本次交易方案正式公布前完成。相关事项能否如期完成存

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而承担置出资产相关员工工资、社保

相关的隐形负债的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240

第十五节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准则 26 号》、《重

组规定》和《财务顾问办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对宏达新材董事

会编制的《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及相关材料进行核查,发表独立财务

顾问核查意见结论如下:

宏达新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

《重组规定》和《准则 26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的基本条件。

宏达新材董事会编制的《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的情况。

鉴于上市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编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并再次提交董事会讨论,届时独立财务顾问将根据《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完成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长期发展

潜力,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并将该意见报深交所审核。

241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本预案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涉及资产相关数据尚

未经过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的审计和评估,相关资产经审计的历

史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

证本预案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全体董事成员签名:

何百祥 殷恒波 路长全

刘焱 郭宝华 顾其荣

许良虎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30 日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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