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百特: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1 18: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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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6-031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15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一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距离股东大会通过

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48,576,5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1.0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72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08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

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1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

税款 0.10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48,576,552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745,729,656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4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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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4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

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

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通过股东

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15 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1*****963 季奎余

3 08*****140 瑞都有限公司

4 08*****550 拉萨智度德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223 拉萨纳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01*****764 陆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4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4 月 26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

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4 月 27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发行 送 公积金转股 其

比例 数量 比例

新股 股 他

一、限售流通股 161,445,902 64.95% 322,891,804 484,337,706 6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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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或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流通 87,130,650 35.05% 174,261,300 261,391,950 35.05%

合计 248,576,552 100% 497,153,104 745,729,656 100%

注:因涉及零碎股的处理,上表中转增股本数可能与实际略有差异,最终股份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确认结果为准。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745,729,656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年度,每股净

收益为 0.4657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天山西路 789 号 咨询联系人:唐倩

咨询电话:021-32579919 传真电话:021-32579996

九、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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