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15-030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4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080,551,6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
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对于QFII、
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
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
1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
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8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5年8月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8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
于2015年8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75 韶关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 08*****226 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08*****600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08*****235 耒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5 08*****787 耒阳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五、其他
咨询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沿江路16号
咨询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沈玉村
2
咨询电话:0751-8153150
传真电话:0751-8535226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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