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渔业: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7-25 18: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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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15-034 号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水渔业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事

项已于 2015 年 6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14 年度

2、发放范围: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所有股东

3、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9,45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0.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4、扣税说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

限售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6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

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38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

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

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元;持股 1 个

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7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15 年 7 月 31 日。

四、权益分派息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截止 2015 年 7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844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 08*****874 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

3 08*****318 中国华农资产经营公司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西单民丰胡同 31 号中水大厦 613 室

咨询联系人:吕慧玲

咨询电话:010-88067461

传真电话:010-88067463

七、备查文件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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