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15-035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56,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
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30000 元;持有非股
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665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
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5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7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7 月 2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7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97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08*****235 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
五、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渔尾西路 8 号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杨伟华、谭婵
咨询电话:020-81514020
传真电话:020-81503515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