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5-055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2014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5,356,0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
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
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
按每10股派0.28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
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
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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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01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7月1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7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7月17日通过
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55 招远市君兴投资管理中心
2 08*****584 石河子金都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3 08*****116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4 08*****571 招远市金岭金矿
五、咨询机构: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村公司证券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师恩战 李娜君
咨询电话:0535-8070881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传真电话:0535-8070881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