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15-028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6,68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9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
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7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7
月 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7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好利来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7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册
1 08*****423 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
2 08*****424 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3 08*****373 厦门乔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 08*****380 厦门衡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路9-19号
咨询联系人:林琼、胡传盛
咨询电话:86-592-5772288
传真电话:86-592-5760888
六、备查文件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