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5-046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6月2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1,5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
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
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6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01,5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22,400,000。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7月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7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份于2015年7月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
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
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
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7月3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18 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 08*****256 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7月3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 100,708,076 49.98 60,424,846 161,132,922 49.98
通股)
03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15,069,600 7.48 9,041,760 24,111,360 7.48
04 高管锁定股 4,128,476 2.05 2,477,086 6,605,562 2.05
06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81,510,000 40.45 48,906,000 130,416,000 40.45
100,791,924 50.02 6,047,5154 161,267,078 50.0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三、总股本 201,500,000 100.00 120,900,000 322,400,000 100.00
七、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322,400,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年度每股
净收益为0.41元。
八、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价格调整
公司实施完成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将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的交易方发行股份的价格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公司将另行发布相关的公告。
九、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二渡村一组
咨询联系人:黄正坤 余霞
咨询电话:023-72231475
传真电话:023-72231475
十、备查文件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