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5 证券简称:登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9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
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2,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57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
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
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6
月 3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6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765 张弢
2 01*****032 欧洪先
3 01*****802 李盘生
4 01*****211 罗天友
5 00*****025 李区
6 01*****501 黄树生
7 01*****465 陈潮汉
8 01*****489 莫桥彩
9 00*****518 邓剑雄
10 01*****856 潘炜
五、咨询机构: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怀集县城登云亭
咨询联系人:邓剑雄、曾凤玲
咨询电话:0758-5525368
传真电话:0758-5865855
六、备查文件
1、《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