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0 证券简称:通润装备 公告编号:2015-021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 XXX 因(具体和明确的理由)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5年5月29
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4
年末总股本250,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0,2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
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改、
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
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
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0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06
月2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0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于2015年06月26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95 常熟市千斤顶厂
2 08*****070 TORIN JACKS,INC.
3 08*****302 常熟长城轴承有限公司
4 08*****492 新余新观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海虞镇周行通港工业开发区
咨询联系人:蔡岚
咨询电话:0512-52343523 传真电话:0512-5234655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