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15-28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5,88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62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171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
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7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9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6
月 2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6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6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 157 号港航大厦 14 楼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叶伟
咨询电话:0898-68615335
传真电话:0898-68615225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