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15—034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拟以未
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1.00 元(含税),预计分配总额不会超过财务报表上可供分配的范围。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566,122,600 股,公司承诺本公告日至本次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66,122,6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
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9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
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
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6
月 17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6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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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6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12 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五、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
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
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实施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公司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由 13.41
元/份调整为 13.31 元/份。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号
咨询联系人:陈学文 杨娟
咨询电话:0731-82293541 0731-82295528
传真电话:0731-8228030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和公告;
2、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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