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15-036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8,8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
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非股
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475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
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5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6 月 1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11 隆基集团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龙口市外向型经济开发区
咨询联系人:刘建 呼国功
咨询电话:0535-8881898 8842175
传真电话:0535-8881899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