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5-021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5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0,555,6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股派1.75元 ,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
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
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5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 红 前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310,555,621 股 , 分 红 后 总 股 本 增 至
403,722,307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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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5年6月1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6月1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
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
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
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年6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613 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2 08*****878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3 08*****812 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 08*****018 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6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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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股本变动情况表
变动前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送(转)股份数量 变动后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的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911,374 0.62% 573,412 2,484,786 0.62%
1、高管锁定股份 1,911,374 0.62% 573,412 2,484,786 0.62%
二、无限售流通股 308,644,247 99.38% 92,593,274 401,237,521 99.38%
总股本 310,555,621 100% 93,166,686 403,722,307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403,722,307股摊薄计算,
2014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934元。
八、咨询机构
联系人:胡小平、杨艳卫
电话:021—64314018
传真:021—64334045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