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15-034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已刊登于2015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本次分红派息距离股东大会通过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7,014,942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非股
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
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
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0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1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6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6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11 上海玄战电子有限公司
2 00*****470 雷果
3 01*****026 金兰
4 01*****952 叶春生
5 01*****906 车新奕
6 01*****017 郭希侠
7 01*****027 杨桂飞
8 01*****024 殷延东
9 01*****691 任忠惠
10 00*****644 张婷
11 01*****431 王力成
12 01*****021 蒋勤
五、其他说明
根据《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相关内容,本次派息送(转)股后,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作相应调整,公
司将在派息送(转)股完成后执行相关的调整程序。
六、咨询机构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2、咨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伟业路 1 号 5 幢
3、咨询联系人:许平 郑未荣
4、咨询电话:0571-86791278 传真:0571-86791287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