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15-025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04 月 15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4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
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
派 1.14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
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
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6 月 1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6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08 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
2 08*****166 北京海淀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3 08*****680 中协宾馆
4 08*****612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5 08*****890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6 08*****186 北京市盛丰顺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7 08*****806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 08*****624 北京宏润投资经营公司
9 00*****782 许帅
10 01*****796 李铁军
11 01*****938 王英
12 01*****634 汪碧衡
13 01*****034 刘杰
14 00*****192 王新侠
15 00*****236 博世俊
16 01*****300 薛翠平
五、咨询机构
咨询联系人: 王新侠、王文鼎
咨询地址:公司总部办公区—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11 号 1 号楼
咨询电话:010-88433464
传真电话:010-88447731
六、备查文件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06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