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6 证券简称:GQY 视讯 公告编号:2015-27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1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2,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76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
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6
月 1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6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077 宁波高斯投资有限公司
2 01*****815 郭启寅
3 00*****876 袁向阳
4 01*****381 陈云华
5 00*****122 毛雪琴
6 00*****484 孙曙敏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新金桥路 58 号银东大厦 18 楼 GQY 视讯董秘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1002033
咨询传真:021‐61002008
咨询联系人:黄健、黄娉
特此公告。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