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QY视讯: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6-04 18: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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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76 证券简称:GQY 视讯 公告编号:2015-27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1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2,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76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

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6

月 1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6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077 宁波高斯投资有限公司

2 01*****815 郭启寅

3 00*****876 袁向阳

4 01*****381 陈云华

5 00*****122 毛雪琴

6 00*****484 孙曙敏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新金桥路 58 号银东大厦 18 楼 GQY 视讯董秘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1002033

咨询传真:021‐61002008

咨询联系人:黄健、黄娉

特此公告。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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