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5-017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本公司 2014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6,152,0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1.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62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710000元,权益登记
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
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7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
款0.09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6 月 1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
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陈莹 郭静
咨询电话(传真): 0991—3325685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