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0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4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5年4月25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4年末总股本1,33,6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
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
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
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360,000.00元;
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股本仍为1,33,60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5日,除息日为:2015年6月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8日通过
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03 邓国顺
2 01*****525 成晓华
3 08*****340 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4 08*****752 珲春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 00*****854 王全祥
6 00*****201 王荣
7 01*****408 高丽晶
8 00*****552 张锦
3、若投资者在除息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咨询机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19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爱凤 李慧娟
电话:0755-2672 7600
传真:0755-2672 757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