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4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78,896,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 元;持
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57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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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
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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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6
月 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6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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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6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365 王浩
2 00*****107 杨志强
3 01*****534 严中华
4 01*****624 王良
5 01*****119 冯东
6 01*****570 冯东
7 01*****941 孙合友
8 01*****168 张志伟
9 00*****692 耿生民
10 08*****311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电子系统实验所
11 01*****226 王培一
12 00*****743 谢永琪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 188 号
咨询联系人:姚斌、刘慧娟
咨询电话:0531-88061716
传真电话:0531-88061716
六、备查文件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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