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帆鑫富: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血液肿瘤类和脂质体药物技术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书》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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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鑫富 公告编号:2016-049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血液肿瘤类和脂质体药物技术转让协议>

之补充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

公司合肥亿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帆生物”)于 2015 年 7 月 21

日与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一心”)共同签订了《血液肿瘤类

和脂质体药物技术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国药一心将其合法拥有的

血液肿瘤类在研品种共 7 个、血液科相关产品 1 个的相关技术与成果(以下简称

“标的技术与成果”)全部转让给亿帆生物。此次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 2015 年 7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

券时报》对此次交易情况进行了披露。

2、公司全资子公司亿帆生物和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

帆制药”)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与国药一心共同签订了《<血液肿瘤类和脂质体药

物技术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亿帆生物、亿帆制药、

国药一心(以下简称“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由亿帆制药承接标的技术

与成果,享有与承担原协议项下亿帆生物的相关权利、义务、责任。此次事项已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截至补充协议签署之日,协议各方就原协议

的订立、签署、履行、解释以及补充协议的签署和生效无任何争议或者纠纷。

2、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补充协议签署生效后,相关技术与成果将由

亿帆生物指定的生物制药来实际受让和持有。

3、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补充协议签署生效后,原协议项下亿帆生物

的相关权利、义务、责任,将由生物制药享有和承担。除标的技术与成果改由生

物制药享有之外,原协议项下其他各条款约定事项对生物制药形成约束力,不作

任何实质性的调整和变更。生物制药将按照原协议约定支付进度向国药一心支付

剩余款项,生物制药并向亿帆生物支付其已向国药一心支付的价款合计 8,000 万

元。

若生物制药未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则由原协议主体亿帆生物与其共同承

担连带责任。

4、补充协议为原协议之补充协议,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原协议与

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约定或未涉及的事项,按

原协议的约定执行。

特此公告。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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