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 2016-050
债券代码:128011 债券简称:汽模转债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31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
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15:00至2016年5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航天路77号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5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常世平先生。
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27人,代
表股份254,766,6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9543%。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18人,代表股份33,937,070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4.123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9 人,代表股份
220,829,54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6.83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33,937,07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1234%。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天津
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
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703,4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2%;
反对6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873,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38%;反对6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北京市浩风律师事务所孙宇、韩旭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
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浩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