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拟执行盈利补偿
承诺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双马水泥
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
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对因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2014
年度和2015年度未达盈利预测拟执行的盈利补偿方案遵循了《盈利补
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补偿数量准确,补偿方式合理,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盈利补偿承诺方案予以同意。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盛毅、冯渊、黄兴旺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