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16-031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2016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6年5月30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
名(其中1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
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公
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光荣主持,以记名投票
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参与设立中兴叁号基金(暂定名)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为拓展投资渠道,推进公司战略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公司拟与深
圳市中兴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创投”)
等共同发起设立中兴叁号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
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以下简称“中兴叁号基金”)。
当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达到人民币8亿元整时,合伙企业可设立。
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应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整。其中,中兴创投作为普通合
伙人出资人民币 0.1 亿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0.3亿元。
授权公司董事长高光荣先生及其指派相关人员办理中兴叁号基金的设立、合
伙协议及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
及《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 9 次会议决议
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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