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16-22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迁安市海绵城市PPP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016 年 5 月 9 日,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迁
安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发来的《关于迁安市海绵城市建设 PPP 项目中标通知书》,
确认了公司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清控人居”)、北京中环世纪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环世纪”)
组成的联合体为迁安市海绵城市建设 PPP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联
合体单位。根据本项目的需要,联合体拟与迁安市海安投资有限公司(迁安政府
指定机构)合资组建项目公司,负责迁安市海绵城市的建设、管理及整体运营。
为保证迁安海绵城市 PPP 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在华控环境负责海绵城市项
目建设过程中,如遇到资金短缺的问题时,本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及其他自有资金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给予资金金额最高不超过 7.8 亿元的临时
性资金支持。公司拟对项目公司提供的上述委托贷款将全部用于迁安海绵城市项
目的建设。
项目公司拟注册资本为 33,587 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清控人居、全
资子公司世纪中环共出资 17,733.9 万元,持股比例为 52.8%。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及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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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迁安市华控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
为准)
2、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如下(各方出资额以最终签定的合资合
同为准):
序号 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迁安市海安投资有限公司 6,717.4 万元 20% 现金
2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9,135.7 万元 27.2% 现金
3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8,866.9 万元 26.4% 现金
4 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806.1 万元 2.4% 现金
5 北京中环世纪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8,060.9 万元 24% 现金
合计 33,587 万元 100% 现金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经营范围:负责迁安海绵城市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及运营。
(以上各项将以工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二)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财务资助人: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被资助对象:迁安市华控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迁安市海绵城市 PPP 项
目公司)
资金用途:迁安海绵城市项目的建设
资助金额:任一时点的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 7.8 亿元,可分笔、循环使用。
资金占用费:利率不低于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以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的日期为准)
三、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除本次财务资助外,公司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
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四、风险防范措施
(一)项目公司已确定将获得迁安市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建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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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将获得持续、稳定的现金流。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清控人居、全资子公司世纪中环共持有项目公司比
例为 52.8%,该项目公司成立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有能力控制被资助对象
的经营管理风险。因此,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三)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及资金状况,切实保障财务资助资金的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拟成立的控股子公司迁安市华控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7.8 亿
元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迁安市华控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需要,利率不
低于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该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该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
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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