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ST 山煤 公告编号:临 2016-037 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辰天国贸有限公司(简称“辰天
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
“金石达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金额:人民币 18 亿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已实际为辰天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17
亿元,且即将到期,本次担保是接续上年度提供的 17 亿元担保;公司
为金石达公司实际提供担保 2.5 亿元,且其中 0.5 亿元已提前归还,2
亿元即将到期,本次担保是接续上年度提供的其中 1 亿元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 年 5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辰天国贸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辰天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 7 亿元授信,授信期限自
2016 年 6 月 20 日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向中国银行申请 10 亿元授信,授信期
限自 2016 年 6 月 30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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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金石达公司向农业银行太原城西支行申请
0.2 亿元授信,授信期限一年;向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营业部申请 0.5 亿元授信,
授信期限一年;向中行鼓楼支行申请 0.3 亿元授信,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为上述
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董事会表决情况为: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次担保尚须获得
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辰天国贸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辰天国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 年 4 月 4 日
注册地址:太原府西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张瑞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建材的批发零售;煤炭、焦炭及其副产品、铝矾土、
铁合金、矿产品的销售;硫酸、盐酸、笨、二硫化碳、甲醇、煤
焦油、乙醇、煤焦沥青、杂酚、萘、碳化钙、氢氧化钠、硝酸(以
上不含储存、运输)(有效期至 2018 年 8 月 27 日);(自营和
代理各种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禁止企业经营的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辰天公司资产总额 205,016.72 万元,负债总额
194,805.17 万元,资产负债率 95.02%,净资产 10,211.55 万元;2015 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 357,721.51 万元,净利润 534.29 万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辰天公司资产总额 201,147.63 万元,负债总额
190,854.00 万元,资产负债率 94.88%,净资产 10,293.63 万元;2016 年第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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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实现营业收入 108,071.74 万元,净利润 82.0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 年 1 月 24 日
注册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 115 号 27 层
法定代表人:李乃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整
经营范围:经营进出口业务;煤炭及煤机设备技术咨询;煤炭批发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金石达公司资产总额 16,737.03 万元,负债总额
6,861.15 万元,资产负债率 40.99%,净资产 9875.88 万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 109,749.69 万元,净利润 232.46 万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金石达公司资产总额 10,163.14 万元,负债总额
269.97 万元,资产负债率 2.66%,净资产 9893.17 万元;2016 年第一季度实现
营业收入 6,304.28 万元,净利润 17.2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本次担保尚未发生,所以担保协议在实际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辰天公司和金石达公
司申请授信均为满足其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认为对上述两家公司提供
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同意本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对外担保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被担保方辰天公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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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达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均为满足其补充流动资金需要。
公司对上述两家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该等公司
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本次对外担
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全资子公司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为广
州大优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21,955.26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外,其余担
保均为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总额为人民币 68.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后(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7.41 亿元的 182.84%。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
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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