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公司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我们听取了公
司董事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介绍。基于独立立场判
断,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2、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
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任董事职务的要求,未发现有《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
解除的情形;
3、同意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5月30日
(此页无正文,系“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
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苏子孟
刘宗柳
刘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