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作
为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科技”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或“保
荐机构”)对百利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
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96 号文核准,上海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140 号文同意,百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0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76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691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01650001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
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 2016 年 5 月 4 日《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承诺如下: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万元) (万元)
岳发改审
1 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4,860.00 4,860.00
[2012]132 号
扩大工程总承包业务所需流动
2 82,133.90 25,831.00 -
资金项目
合 计 86,993.90 30,691.00 -
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以满足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自筹解决。如
1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 自筹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6年5月10日,百利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25,831.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 自筹资金实 本次置换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号 金额 际投入金额 金额
1 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4,860.00 4,860.00 - -
扩大工程总承包业务所
2 82,133.90 25,831.00 25,831.00 25,831.00
需流动资金项目
合 计 86,993.90 30,691.00 25,831.00 25,831.00
三、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决策程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百利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01650017号《关
于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验证。
百利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
募集资金25,831.0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全体独立董
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百利科技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已投入
自筹资金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百利科技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
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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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同意百利科技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已
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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