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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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6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4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6年5月25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全体董事。

会议于2016年5月3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名(其中:无委托出席

的董事,3名独立董事张晓荣、方少华、王政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无缺席

会议的董事。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吴明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陈海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经审查,陈海燕女士未发现有《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

情形。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海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

同。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证券代码:300126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4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陈海燕女

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经审查,陈海燕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

发现有《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

情形。陈海燕女士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经深交所审核后未提出异议。公司董事

会认为陈海燕女士符合《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陈

海燕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

满为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 《关于新任高管薪酬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与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和相关高管工作情况,拟定新任高管薪酬。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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