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桥起重
股票代码:0025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 99 号 C 座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 99 号 C 座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报告书签署日期:2016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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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报告
书的签署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
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
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
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它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做了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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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8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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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铝国际 指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天桥起重、公司 指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铝国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公司
股份以及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份被动稀释,导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致其持有公司股票比例累计减少6.805%的权益变
动行为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指
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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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 99 号 C 座
法定代表人 贺志辉
注册资本 266,316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23200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一般经营项目:行业及专项规划;国内工程的勘测、设计、
咨询、监理和工程总承包及设备、材料的销售;承包境外
有色金属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
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进出口业务;装备制
造、节能环保、新材料产业技术研发及产品生产与销售;
物业管理。
成立日期 2003 年 12 月 16 日
营业期限 2003 年 12 月 16 日至长期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中国铝业公司 81.74
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 3.2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 1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贺志辉 男 董事长、总裁 中国 北京 无
王军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李宜华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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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 男 董事、财务总监 中国 北京 无
孙传尧 男 独立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张鸿光 男 独立董事 中国 香港 无
伏军 男 独立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一是根据中铝国际自身业务发展需要,自愿减持股份;二是因为公司
实施非公开发行股份摊薄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铝国际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所持有的天桥起重股
票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天桥起重于2010年12月10日挂牌上市,中铝国际持有股份1,886.9243万股,占当时
总股本的11.793%。
中铝国际于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2月3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660万股,占当时总股本的4.988%;同时
由于2015年8月2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票上市,中铝国际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6.805%下降至5.237%,被动稀释1.568%。中铝国际于2016年5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9%。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因减持和被动稀释,其持有公司股票比例累计下降比例达
6.805%。中铝国际还持有公司股份4,206.3651万股,持股比例为4.988%,成为持股5%以
下的股东。
二、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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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2014.09.30 至
竞价交易 7.82 元/股 260 万股 0.781%
2014.10.30
大宗交易 2014.12.03 7.83 元/股 1400 万股 4.207%
中铝国际
大宗交易 2016.05.27 5.68 元/股 210 万股 0.249%
合计 — — 1870 万股 5.237%
注:由于天桥起重实施2011年度权益分配方案、2012年度权益分配方案、2014年度权益分配方
案、201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天桥起重总股本发生变化,中铝国际持有的股份也会相应变化。
2、因非公开发行被动稀释情况
2015年8月2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12,951.9048万股上市,中铝国际持有公司股份
比例被动稀释1.568%。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886.9243 11.793 4,206.3651 4.988
中铝国际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86.9243 11.793 4,206.3651 4.98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中铝国际有关股份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现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此承诺现已于2013年12月10
日履行完毕,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止,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铝国际持有天桥起重股份4,206.3651万
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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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减持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起前 6 个月内
不存在其他买卖天桥起重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
项,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贺志辉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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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 株洲市石峰区田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有限公司 心北门
股票简称 天桥起重 股票代码 002523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杏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限公司 注册地 石口路 99 号 C 座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化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权益变动方式
继承 □ 赠与 □
(可多选)
其他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因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份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1,886.9243 万股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11.793%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份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持股数量:4,206.3651 万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6.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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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 是 □ 否 √
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 否 √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不适用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不适用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贺志辉
日期:2016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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