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7 证券简称:迅游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4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迅游科技”)董事
会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收到股东成都亚商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
商创投”)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亚商创投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有公司股份情况介绍
截至本公告日,亚商创投持有公司股份 7,9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1%。
以上股份将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的情况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亚商创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关于持有及减持股份意向的承诺
亚商创投承诺:1、减持股份的计划。自迅游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迅游科技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迅游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在锁定期满后,
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
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公司减持迅游科技股份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公司减持迅游科技股份前,应提前三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
司持有迅游科技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在所持迅游科技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可减持全部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迅游科技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如
遇除权除息,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2、其他事项。本公司所做该等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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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抗现行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控股股东股份减持所做的相关规定。若
未来监管部门对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所出台的相关规定比本减持计划更为
严格,本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修改减持计划。本公司应在符合《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迅游科技股票进行减持。
若本公司发生需向迅游科技或投资者赔偿,且必须减持股份以进行赔偿的情形,
在该等情况下发生的减持行为无需遵守本减持计划。本公司承诺未来将严格按照
本减持计划进行股份减持,若本公司违反本减持计划进行股份减持,本公司将自
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并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迅游科技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三)关于未履行承诺相关事宜的承诺
亚商创投承诺:1、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
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迅游科技及时、充分
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接受公开社会
监督,接受监管部门督促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2)向迅游科技投
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向社会公众道
歉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4)本公司违反作出的公开承诺减持迅游科技
股票的,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迅游科技。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
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
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迅游科技及
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
向迅游科技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截至目前,亚商创投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成都亚商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减持目的:亚商创投业务发展需要
3、减持期间: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二十四个月内;大宗
交易及其他合法方式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二十四个月内。
4、减持数量:计划减持数量 79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1%。
5、减持价格:不低于迅游科技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如遇除权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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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的方式。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亚商创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
2、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亚商创投严格遵守《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亚商创投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减持计划。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亚商创投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