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决议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江苏奥力威传感高
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奥传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经审慎核查,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决议事
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资金到位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4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定价,全部股份通过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7 万股。发行价
格为每股 24.92 元。截至 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1,667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415,416,400.00 元。扣除承销费
和保荐费 53,525,1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61,891,300.00 元,已由国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扬州邗江支行账号为 1108260329100168355 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
用人民币 7,483,300.00 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4,408,000.00 元。上述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
验字[2016]000297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 项目环保批复
项目备案文件
投资额 情况
苏发改工业发 扬环审批
1 汽车传感器项目 11,390.00 11,390.00
【2011】244 号 【2011】11 号
苏发改工业发 扬环审批
2 汽车燃油系统零部件项目 7,370.00 7,370.00
【2011】245 号 【2011】10 号
扬发改许发 扬环审批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680.80 3,680.80
【2011】121 号 【2011】9 号
年产 300 万只环保型塑料 烟开环表
4 11,000.00 9,000.00 1306900035 号
空调风管项目 【2013】88 号
5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合计 37,440.80 35,440.8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通过银行借款或自有资金
等方式筹集资金支付相关投资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
投入的银行借款或自有资金。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资金需求量,
则差额部分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 2016 年 5
月 9 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7,112.78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江苏奥力威传
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
核字[2016]002983 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
已预先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入资金 设备购置
建安工程支出 土地购置 软件购置
及安装
1 汽车传感器项目 2,256.56 921.98 - 1,334.58 -
汽车燃油系统零部
2 2,609.61 762.53 - 1,847.08 -
件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57.53 721.43 - 246.10 90.00
年产 300 万只环保型
4 1,189.08 838.75 - 350.33 -
塑料空调风管项目
合 计 7,112.78 3,244.69 - 3,778.09 90.00
2016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7,112.78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其《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
监事会审议批准,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事项无异议。
三、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专项核查意见
(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1、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闲置自
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
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3、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行使该
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
过 2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对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决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宋乐真 徐彩霞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