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关于调整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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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6-044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4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2月16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

为推动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投资项目“年产10,500万平方米湿法锂离子

电池隔膜项目”的建设,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与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航锂电”)签署了《合作协议书》,中航锂电以零价格受让公司拥有

的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即项目实施主体)10%出资权,出资价格每1元出

资额(注册资本)5元,合计投入5,920万元,相应地公司投入到沧州明珠锂电隔

膜有限公司实施年产10,500万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的募集资金由

59,200万元减少为53,280万元。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

案》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数量等

进行调整。2016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应对措

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修订<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等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16

年 5 月 28 日 披 露 在 《 证 券 时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现将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情况公告如下:

1

一、关于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

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百分之九十,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4.16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

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

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召开了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618,458,0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 按照公司2016年5月11日公告的《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

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18日。鉴于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

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作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现金红利=14.16元/股-0.16元/股

=14.00元/股

二、募集资金总额的调整

1、原募集资金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70,800万元(含70,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拟投入如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年产 10,500 万平方米湿法

1 59,200 59,200

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10,000

合 计 69,200 69,2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

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时,不足部分由

公司自筹解决。

2、调整后的募集资金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64,880万元(含64,8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拟投入如下项目:

2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年产 10,500 万平方米湿法

1 59,200 53,280

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10,000

合 计 69,200 63,28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

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时,不足部分由

公司自筹解决。

三、发行数量的调整

1、原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5,000万股(含5,000万股)。所有投资

者均以现金进行认购。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

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2、调整后的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46,342,857股(含46,342,857股)。所

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进行认购。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根

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

量。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8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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