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关于卫星应用项目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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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6-0058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卫星应用项目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5 月 26 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安阳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就双方在卫星应

用方面的相关事项达成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情况

1、甲方:安阳市人民政府。

2、乙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与合作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双方合作背景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北京中科林重科技有限公

司(乙方)拟进行卫星应用项目建设,该项目首期计划搭载定制3颗

兼容卫星,利用遥感技术、数据通信技术等,组建一个初步具备对地

遥感、天基 ADS-B 以及天地通讯能力的数字星座组网卫星系统。

安阳市人民政府(甲方)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整体建设,提高社会

管理能力,拟委托乙方就辖区内的环境监测、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等

事项提供卫星遥感服务支持。

三、合作内容

1

1、甲方在遥感卫星应用的采购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乙方的

相应产品或服务;乙方根据业务需要,定期为甲方更新应用数据和软

件。

2、通过相关具体合同或协议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及

时履行。

3、双方拟在遥感卫星应用的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积

极展开合作交流和战略合作。

4、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涉及合作的具体事宜由双方在项目

建成后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后,另行签订具体执行协议。

5对双方合作推进进程中相互提供的资料将被视为商业秘密,参

与合作项目的任一方及其雇员应恪守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

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漏。

四、签署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是公司卫星应用项目战略合作的进一步提升和拓

展,是项目业务空间的进一步扩大和推广,是项目推进和客户储备的

又一重大进展。

关于公司卫星应用项目的可行性、资质条件、资金来源、技术储

备和业务风险等相关事项,敬请关注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卫星应用项目的补充公告》

(公告编号:2016-0057)。

五、其他说明

2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公司将根据双方的合作进展情况,及时按规

定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安阳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合作框架

协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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