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16-056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申请上市流通数量为 54,715,23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5.1987%;本次限售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40,086,22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的 11.1351%。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5 月 31 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临精工”)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1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5】103 号)批
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3,000 万股社会公众股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起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 9,000 万股,
发行后股份总额为 12,000 万股。
2015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
本 12,000 万股为基数,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共计转增 24,000 万股,不送股,不派发现金股利,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至 36,000 万股。该方案已于 2015 年 9 月 18 日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36,0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27,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9,000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5.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股东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及其他
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然人股东安舟、许波、李亿中、曹勇、吕大全、谢忠宪、范如彬、卢其勇、
蒋益兴、谷巍、李君辉、刘利、张益、王朝熙、段琳、史晓丽、任云富、汤淑艳、
佘培、潘玉梅、陈瑞峰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
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曹勇先生当选公司董事长后新增的股份流通限制的承诺
2015 年 9 月曹勇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长后,根据《公司法》及《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
市公告书》的要求,除上述承诺外另行承诺:(1)其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
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若违反相关承诺,则在富临精工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及
时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富临精工及投资者的权益,并提交富
临精工股东大会审议;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富临精
工所有;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富临精工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富
临精工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限售股股东履行承诺等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
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31 日(星期二)。
2 、 本 次 申请 解 除 限售 股 份 数量 为 54,715,230 股 , 占 公 司 股本 总 数 的
15.1987%;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40,086,22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1.1351%。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计 21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21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持有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股份总数 股份数量 通股份数量
1 曹 勇 8,046,360 8,046,360 2,011,590 注1
2 李亿中 6,705,300 6,705,300 6,705,300
3 吕大全 5,364,240 5,364,240 5,364,240
4 陈瑞峰 5,364,240 5,364,240 5,364,240
5 潘玉梅 5,364,240 5,364,240 0 注2
6 谢忠宪 3,576,156 3,576,156 3,576,156
7 安 舟 2,700,000 2,700,000 600,000 注3
8 许 波 2,700,000 2,700,000 2,700,000
9 段 琳 2,700,000 2,700,000 1,570,000 注4
10 史晓丽 2,700,000 2,700,000 2,700,000
11 范如彬 1,788,078 1,788,078 1,788,078
12 王朝熙 1,752,318 1,752,318 1,752,318
13 谷 巍 1,072,848 1,072,848 1,072,848
14 佘 培 1,072,848 1,072,848 1,072,848
15 任云富 947,682 947,682 947,682
16 卢其勇 715,230 715,230 715,230
17 蒋益兴 715,230 715,230 715,230
18 张 益 715,230 715,230 715,230
19 李君辉 357,618 357,618 357,618
20 刘 利 178,806 178,806 178,806
21 汤淑艳 178,806 178,806 178,806
合计 54,715,230 54,715,230 40,086,220
注 1:曹勇先生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其股票解禁后任职期间每年减持不得超过本人
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曹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046,360 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
8,046,360 股,其中 5,400,000 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解除限售,
此次曹勇先生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为 2,011,590 股,系根据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计算
所得;
注 2:潘玉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5,364,240 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 5,364,240 股,
全部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注 3:安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00,000 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 2,700,000 股,其
中 2,100,000 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注 4:段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700,000 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 2,700,000 股,其
中 1,130,000 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270,000,000 75.00% - 54,715,230 215,284,770 59.80%
股份
1、境内法人持股 141,669,540 39.35% - - 141,669,540 39.35%
2、境内自然人持股 128,330,460 35.65% - 54,715,230 73,615,230 20.45%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90,000,000 25.00% 54,715,230 - 144,715,230 40.20%
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00 25.00% 54,715,230 - 144,715,230 40.20%
三、股本总数 360,000,000 100.00% 54,715,230 54,715,230 360,000,000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富临精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承诺。公
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保荐机构对富临精工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
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