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云南云通
51%股权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孙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云南云通51%股权事项的独
立意见
1、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银通采取挂牌交易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云南云通金
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51%的股权,收回投资以减少损失,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
构、提高资产整体盈利能力,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对本次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
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挂牌转让该项股权。
独立董事:
刘佩莲 张宗贵 杨 闰
2016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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