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漏重大遗。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
年5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324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16年5月19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
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蔚波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
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监事龚勇先生因出差无法参加本次会议。公
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调整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内部调整新筑精坯股权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关于公司内部调整新途投资股权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
1.3《关于公司内部调整新筑通工股权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下属三家全资子公司四川新筑精坯
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精坯”)、成都市新途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途投资”)、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
通工”)的股权结构。调整后,公司将直接持有上述三家子公司100%
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新筑精坯: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全资子公司四川眉山市
新筑建设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眉山新筑”)持有其25%的股权。
公司拟与眉山新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其初始投资成本
17,477,298.02元作价,受让其持有新筑精坯25%的股权。本次股权转
让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新筑精坯100%股权。
(2)新途投资:公司持有其98%的股权,眉山新筑持有其2%的股
权。公司拟与眉山新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其初始投资成本80
万元作价,受让其持有新途投资2%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
直接持有新途投资100%股权,公司将继续履行新途投资后续出资义
务。
(3)新筑通工: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新筑混凝土机械设备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混凝土机械”)持有其100%的股权。公司拟
与新筑混凝土机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其初始投资成本5000万
元作价,受让其持有新筑通工10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
直接持有新筑通工100%股权。
2
调整前后的股权关系图详见附件一。
2、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调整以及缓解公司短期
融资压力,降低财务风险的需要,定价依据合理、清晰,未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5 月 27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对本次关联交
易预计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5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6-021)。
4、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发生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担保预计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控
股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偿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未损害公司及
3
股东利益,我们对本次关联担保预计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5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预计发生关联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6-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5 月 27 日
4
附件一:
调整前后的股权关系图
1、调整前
新筑股份
75% 100% 100%
眉山新筑 新筑混凝土机
98%
械
100%
25% 2%
新筑精坯 新途投资 新筑通工
2、调整后
新筑股份
100% 100%
100%
100% 100%
新筑混凝土机
眉山新筑 新筑精坯 新途投资 新筑通工
械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