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27 12: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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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筑

股份”)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在公司办公楼 324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

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志明先生召

集与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8 名,独立董事冯俭先生因出差无法

参加本次会议,特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李双海先生行使表决权。公司部

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调整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内部调整新筑精坯股权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关于公司内部调整新途投资股权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关于公司内部调整新筑通工股权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下属三家全资子公司四川新筑精坯

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精坯”)、成都市新途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途投资”)、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

通工”)的股权结构。调整后,公司将直接持有上述三家子公司100%

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新筑精坯: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全资子公司四川眉山市

新筑建设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眉山新筑”)持有其25%的股权。

公司拟与眉山新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其初始投资成本

17,477,298.02元作价,受让其持有新筑精坯25%的股权。本次股权转

让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新筑精坯100%股权。

(2)新途投资:公司持有其 98%的股权,眉山新筑持有其 2%的

股权。公司拟与眉山新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其初始投资成本

80 万元作价,受让其持有新途投资 2%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

司将直接持有新途投资 100%股权,公司将继续履行新途投资后续出

资义务。

(3)新筑通工: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新筑混凝土机械设备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混凝土机械”)持有其100%的股权。公司拟

与新筑混凝土机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其初始投资成本5000万

元作价,受让其持有新筑通工10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

直接持有新筑通工100%股权。

调整前后的股权关系图详见附件一。

2、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黄志

明、冯克敏、汪省明、彭波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针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均

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5月27日《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出售

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黄志

明、冯克敏、汪省明、彭波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针对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均对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5月

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

4、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发生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黄志

明、冯克敏、汪省明、彭波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针对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担保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均对上述关联担保预计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5月

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预计发生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城市轨道

交通装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工程技术;铁路、道路、隧道和

桥梁工程建筑;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同时,为避免与转让后

的新筑混凝土机械、眉山新筑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况,同意在公司经营

范围中删除:建筑工程用机械的设计制造。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相

应条款(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见附件二)。

以上拟变更的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同时,授权经营层

适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于2016年6月1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1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公告编号:2016-023)内容详见2016年5月27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题为:

(1)《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预计发生关联担保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7日

附件一:

调整前后的股权关系图

1、调整前

新筑股份

75% 100% 100%

眉山新筑 新筑混凝土机

98%

100%

25% 2%

新筑精坯 新途投资 新筑通工

2、调整后

新筑股份

100% 100%

100%

100% 100%

新筑混凝土机

眉山新筑 新筑精坯 新途投资 新筑通工

附件二: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金属桥梁结构及桥梁零件的设 第十三条 金属桥梁结构及桥梁零件的

计制造;建筑用金属结构、构件的设计制 设计制造;建筑用金属结构、构件的设计

造;橡胶制品的设计制造;建筑工程用机 制造;橡胶制品的设计制造;铁路机车车

械的设计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和铁路 辆配件和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的设

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的设计制造;环境 计制造;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的设计制

污染防治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工程设计、 造;工程设计、工程咨询;环保工程、钢

工程咨询;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交通 结构工程;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

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交通安全及管 备、交通安全及管制专用设备、水资源专

制专用设备、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商品 用机械制造;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

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特种专业工程专 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城市低地板车辆

业承包;城市低地板车辆及配件的设计、 及配件的设计、制造,租赁及相关领域的

制造,租赁及相关领域的技术服务;合成 技术服务;合成材料制造;塑料制品业;

材料制造;塑料制品业;石膏、水泥制品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输配电

及类似制品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及控制设备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市政公用工程总 业;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施工;公路工程

承包施工;公路工程总承包施工;建筑机 总承包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公路交通工程 施工;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城市

专业承包施工。 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运输;

(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 工程技术;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

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建筑;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

(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

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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