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 关于签署深圳佰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参与投资设立 VR 产业基金,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原则合理、公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及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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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文华
刘红玉
敬云川
2016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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