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关于完成对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收购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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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6-049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对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70%股权收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收到

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星印务”)关于完成吉星印务变更登记

的通知,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收购事项前期公告情况

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与上海中昂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昂实业”)、

上海伟岩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岩投资”)签署了《关于长春吉星

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协议”),就公司以人民币 19,200

万元收购中昂实业持有吉星印务 60%股权、以人民币 3,200 万元收购伟岩投资持

有吉星印务 10%股权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6 年 4 月 25 日刊登于《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收购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70%股权

之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70%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6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

告》。

二、股权收购完成情况

2016 年 5 月 26 日,公司接到吉星印务通知,吉星印务收到长春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发出的《企业变更(备案)情况通知书》,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关于完成对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70%股权收购的公告 第 1 页 共 2 页

主要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如下表所示:

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法定代表人 朱骏 吕伟

股东/发起人 上海中昂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上海伟岩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中昂实业有限公司

三、本次完成股权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收购吉星印务 70%股权事宜已顺利完成,有利于填补公司在东北烟标市场的

空白,提高公司在东北烟标市场规模和占有率,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行业地

位及核心竞争力。此次交易符合公司做强做大公司大包装业务的发展战略,有利

于公司更好地实施全国范围内的战略布局。

根据协议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公司确定本次收购吉星印务股权的并购日为

2016 年 5 月 1 日,即公司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合并吉星印务的资产负债表,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合并吉星印务的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四、备查文件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的《企业变更(备案)情况通知书》及《营业执

照》。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关于完成对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70%股权收购的公告 第 2 页 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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