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6)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16-053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05月18日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5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6年05月1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与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自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2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34,024,789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10股派1.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
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6)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2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955 林国芳
2 00*****048 陈国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
担。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按照相关要求和流程对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数量及价格相应予以
调整。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光路富安娜工业大厦
咨询联系人:黎峻江
咨询电话:0755-26055091 传真电话:0755-2605507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6)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