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7 证券简称:中海达 公告编号:2016-041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36,923,6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
股派0.1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
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
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
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0000元;持
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年6月3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
年6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五、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科技园总
部中心13号楼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陈锦鸿、张赟
咨询电话:020-22883958
传真电话:020-28688200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0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