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电力: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6-05-26 17:5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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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27 证券简称:红相电力 公告编号:2016-039

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电力”或“本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6 月 14 日(星期二)上午 9: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6 月 13 日-2016 年 6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3 日 15:00 至 2016 年 6 月 1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南投路 3 号 1002 单元之一厦门红相

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1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 年 6 月 6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6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

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B 股境外代理人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经营场所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将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3 日上午 9 :00

至 12: 00,下午 14:30 至 17: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6 年 6 月 13

日 17:30 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

2、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南投路 3 号 1002 单元之一厦门红相电

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南投路 3

号 1002 单元之一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61008(信封

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媛、李喜娇

联系电话:0592-8126108 传真:0592-2107581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南投路 3 号 1002 单元之一厦门红相电力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61008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

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6 日

4

附件一:

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及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5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427”,投票简称为“红

相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 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100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经营场所的议 1.00

案》

议案二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00

议案三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00

议案四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 4.00

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2) 填报表决意见及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6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6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7

附件三:

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

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在厦门召开的厦门红相

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公司签署此次会

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议案序 表决意见

议案内容

号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经营场所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议案四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填表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方的方框中打“√”为

准,每一议案现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

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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