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6-64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5 月 26 日上午 11:30 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25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2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 87 号三楼会场。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丙娣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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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2 人,代表股份 257,108,587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6.58%。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56,289,2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9%;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4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19,31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
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表 4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478,43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
公司独立董事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监事李永鸿先生因事请假,
4 名董事、4 名监事、4 名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拟与广州华工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以资抵债交易的议案》:
同意 256,695,47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反对
413,11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065,3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6%;反对 413,1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弃权 0 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邓洁、云芸
3.结论性意见: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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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佛塑科技《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二○一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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