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展:关于签订招商引资项目合同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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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16-020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招商引资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合同为招商引资协议,能否落实引资协议及有效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合同中拟投资项目尚处于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建设

内容、项目用地、投资金额、建筑面积、建设进程等存在不确定性;

3、本合同中拟投资项目待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编制完成后,

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并及时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发展春华

健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华公司”)拟在长沙县春华镇投资建设春华健

康产业园项目,近日,长沙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与春华公司签订

了《长沙县招商引资项目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同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春华公司在长沙县拟投资建设的春华健康产业园项目为服务业项目,拟建设

项目内容包括康复医院、养老社区、健康管理中心、养生度假酒店、疗养度假基

地、老年大学、老年超市、老年用品商业街区、山地运动公园及相关配套等多功

能于一体的大型养生养老旅游综合体。

2、项目用地

(1)项目用地范围及面积:拟将长沙县春华镇 S207 以东、开元路东延线以

北的武塘水库周边区域用于本项目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规模约 1188 亩,其中

一期建设用地 385 亩,二期、三期建设用地视一期开发建设情况另行研究。用地

的四至范围及道路出入、用地面积以规划、国土部门批准并经春华公司摘牌后取

得土地权证及红线确认的范围为准。

(2)供地条件:县政府提供给春华公司项目用地条件为出让宗地红线边界

道路、电力、电讯、给水、排水、燃气等均通,红线内征地拆迁完毕。

(3)用地性质及出让年限:项目打造复合业态,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商

业用地出让年限 40 年,住宅用地出让年限 70 年。

(4)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项目用地出让方式为招标、拍卖、挂牌,春华

公司按招标、拍卖、挂牌程序依法取得项目用地,并与长沙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土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款项支付:春华公司视项目用地报批进度及土地摘牌情况,根据长沙

县国土部门书面通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时向长沙县国土资源局支付

各项土地价款。

(6)供地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式启动项目用地招拍挂程序,供

地时间最终以县政府审批出让结果为准。

3、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本项目投资总额约 40 亿元,投资强度不低于 300 万元/亩,其中项目一期投

资总额不低于 10 亿元。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 80 万平方米,容积率约为 1.0-1.5,建筑密度约

15-35%,绿地率不低于 35%,具体建设规划指标及其它建设配套和商住比例以规

划部门批准为准。

4、优惠政策

县政府将春华健康产业园项目列为长沙县现代服务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并

负责将本项目列入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享有国家、湖南省、长沙市及长沙县关

于养老、医疗和农业、休闲旅游及小城镇建设项目所有优惠政策。

二、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签订后,有利于公司有序推进春华健康产业园项目的开发和公司健

康养生养老业务的拓展。

本次合作签订的合同是双方的合作意向,项目的实施尚需较长时间。该合同

的签署在短期内不会给公司带来收益,不会对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

响。

三、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中拟投资项目尚处于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阶段,待项目规划设

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编制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交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并及时公告。

四、其他相关说明

备查文件:《长沙县招商引资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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