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6-029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2016年5月2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转来的国务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392号),主要
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695.6875万股A股股票
方案。同意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以不少于2亿元且不超过2.5亿元现金参
与认购。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46,520.0286
万股,其中中国轻工集团公司(SS)持股比例不低于总股本的50.10%。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还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
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