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传媒: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订《中韩出版交流合作协议书》及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5-26 08: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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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73 股票简称:中文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6-028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订《中韩出版交流合作协议书》及公司

签订《业务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本次签

订的《中韩出版交流合作协议书》仅为意向性协议,属于合作三方意愿和基本原

则的框架性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该协议的有关合作领

域将由本公司具体执行,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

和披露程序。

公司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属于合作双方推进杂志产业紧密协作的约

定,具体事项另行签订协议,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本次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短期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2016 年 5 月 25 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出

版集团”)与韩国出版文化产业振兴院、韩国中小企业协会在南昌签订《中韩出

版交流合作协议书》。同时,公司与韩国杂志社协会签订《业务合作协议书》,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韩出版交流合作协议

(一)签订协议的目的

为了更好地实施 “跨媒体、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界和跨所有制”的出版

战略,大力拓展中韩文化交流,促进文化走出去,经合作三方友好协商,共同订

-1-

立《中韩出版交流合作协议书》,以促进中韩图书版权物的共同开发交流。

(二)协议方的基本情况

1.韩国出版文化产业振兴院成立于 2001 年 8 月,主要业务有文化产业培养

政策的建立,开发、建设文化内容创作基点、支援文化内容的对外出口和营销、

培养文化产业专门人才、开发有关文化内容的各种技术、支援培养地区文化产业、

对文化产业有关项目的投资或融资等。

2.韩国中小出版协会是韩国政府文化体育观光部批准的韩国社团法人机

构,于 2013 年 8 月 20 日成立,地址为韩国首尔市麻浦区士亭路 222 号。协会约

有 250 家出版社会员,包括人文出版社 160 余家、儿童出版社 40 余家和电子出

版社 40 余家,主要负责韩国出版文化产业与海外交流及国内出版产业业内发展。

3.江西出版集团成立于 1993 年,为大型国有出版传媒集团。2016 年 5 月江

西出版集团连续八届入选“中国文化企业 30 强”, 综合实力位列全国同业第

二。集团实施“一体两翼、互动发展,一业为主、多元支撑”发展战略。“一体”

是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是集团的战略决策中心、宏观管控中心、资源配置中心。

“两翼”:一是已上市企业——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文传媒

54.83%的股权),全方位、全介质、全产业链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二是集团未

上市板块,以华章天地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华章文化置业有限公司为

主,主要在文化金融、文化科技、文化地产和资产经营等领域进行拓展。“两翼”

相辅相成,互动发展,致力于打造全国领先的现代文化产业集团。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领域

(1)促进三方的信息交流与版权物的共同开发交流

(2)通过合作强化中韩两国文化产业信息交流及版权进出口事业

(3)共同策划、开发并制作优秀的版权物

(4)促进三方出版专业人士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5)共同促进书籍、杂志、电子出版及其他出版产业相关的事业的发展

2.义务

各机构基于协议的合作领域,在推进具体事务时,应本着公平、平等的原则,

主动改善合作环境。三方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就下一阶段的具体项目进行磋

商,共同推动合作项目的逐步落实。

-2-

3.合作方案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各事业部门的组织工作可建立组织机构,组织机构的

建立及运营方式等具体项目三方需另行约定。

二、业务合作协议

(一)签订协议的目的

为了成功并顺利推进双方杂志产业合作发展的前期工作,经公司与韩国杂志

协会友好协商,确立韩国杂志协会与公司的分工,并为了该事业的成功促进,以

相互尊重和依赖为原则进行紧密协作为目标,共同订立《业务合作协议书》。

(二)协议方的基本情况

韩国杂志协会成立于 1962 年 10 月 26 日,是以追求健全的杂志舆论与正确

的民族文化传承,以及韩国杂志界的发展为己任的韩国杂志人的团体。现由 500

多家会员企业组成的杂志协会,还运营着杂志博物馆、杂志教育院等能够促进杂

志产业持续发展的项目。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事项:双方对于以下的各项事业进行相互支持及合作,关于具体事项则

通过相互的之间的协议而实行。

1.签订为杂志内容活跃发展而开展人际交流等活动的协议

2.互相交换和共享为了事业发展的信息及资料

3.进行双方杂志内容进出口的商务合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协议的签订,有利于推动公司加快实施“走出去”的发展战略,有利于

合作双方在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的基础上,共同开发中韩国内市场、国际市场,

扩大公司社会影响力,实现公司品牌效应最大化,并为公司开拓海外市场,提供

更好的平台。

四、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江西出版集团签订的《中韩交流合作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

属于合作三方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

定性。该协议的有关合作领域将由本公司具体执行,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公司

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3-

公司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属于合作双方推进杂志产业紧密协作的约定,

具体事项另行签订协议,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本次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短期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1.韩国出版文化产业振兴院、韩国中小企业协会-江西出版集团“中韩出版

交流合作”协议书

2.韩国杂志协会、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6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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