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3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
于2016年5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何文祥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现
场出席,委托独立董事陈友春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投票表决权。本次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叶家豪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奇信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
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确定以
2016年5月24日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相应额度
的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鉴于本次激励对象包含公司董事、总经理余少雄先生,余少雄先生本人在审
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