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军工产业基金的独立意见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参与设立
军工产业基金事宜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拟以自筹资金 10,000 万元与北京乾盛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盛元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军工产业基金。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为了顺应资本市场发展趋势,依靠产业龙头和较深厚的军工背景及资本市场
的专业资源,更好的发挥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相结合的模式,公司全资子公司与
其他合作方联合发起设立军工产业基金。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合作方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军工产业基金。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
子公司参与设立军工产业基金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居荷凤
刘雪琴
黄 辉
2016 年 5 月 24 日